2017年03月13日07:22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從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獲悉,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根據各代表團審議意見以及政協委員和有關方面意見,對民法總則草案作了126處修改,包括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年齡下限修改為八周歲等。
在12日上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第二次會議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作了關于民法總則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喬曉陽說,民法總則草案第二十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下限為六周歲。一些代表提出,六周年的兒童雖然有一定的學習能力,開始接受義務教育,但認知和辨識能力仍然不足,在很大程度上還不具備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能力,建議改為八周歲為宜。也有的代表建議維持現行十周歲不變;還有的代表贊成下調為六周歲。法律委員會經研究,按照既積極又穩妥的要求,建議在現階段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年齡的下限修改為八周歲。
有代表提出,現實生活中,一些人利用歪曲事實、誹謗抹黑等方式惡意詆毀侮辱英烈的名譽、榮譽等,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影響很惡劣,應對此予以規范。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一條規定: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主席團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法律委員會關于民法總則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決定將民法總則草案修改稿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歷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審的民法總則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草案對民眾關切的諸多熱點問題進行了回應,體現了以民為本的特質。不少網民發表帖文認為,民法總則草案關系到每個人從“搖籃”到“墳墓”的方方面面,與百姓息息相關,期待立法機關凝聚廣泛共識、精心打磨,編纂一部符合中國國情的科學的民法典。外媒也稱,民法總則草案是中國的“民事權利宣言書”,表明中國已將依法治國當作頭等大事。
民法通則規定的一般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實踐證明這一“期間”不足以保護民事主體的債權。因此,民法總則增加了一年。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一時效對債權之外的民事權利并不適用。
有專家建議稿專門設了民事權利客體章節,對于自然人、法人的哪些東西享有權利,作出具體規定。楊立新:對于數據、網絡虛擬財產規定在民法總則中,我認為還是一個重大的進展。
3月10日,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河南代表團舉行全體會議和小組會議,審議民法總則草案。朱文臣代表表示,要遵循立法規律,順應時代變化,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民法總則的立法宗旨,進一步提升民法總則的統領性、前瞻性。
3月8日下午,全國人大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關于民法總則草案的說明,集體審議民法總則草案的四審稿。非重大過失不承擔民事責任 [草案原文]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歷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審后,備受關注的民法總則草案8日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民法總則草案在“民事權利”一章中專門提出,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015年6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總則專家建議稿》正式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供作立法參考。之后,便成立了9人組成的民法起草研究工作小組,負責研究編纂民法典草案,王利明負責起草人格權法和侵權法。
依據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日程安排,今天下午,2000多名與會代表將審議民法總則草案。對此,三審稿民事權利章節增加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依據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日程安排,今天下午,2000多名與會代表將審議民法總則草案。對此,三審稿民事權利章節增加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核心提示丨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年齡下限擬改為8周歲;見義勇為是否致受助人受損,受助人要舉證……經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各代表團全體會議、小組會議審議后,昨日下午,民法總則草案修改稿再次接受各代表團審議。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對這一項作出修改,明確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不適用訴訟時效。
3月8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將聽取關于民法總則草案的說明。
今年兩會,民法總則草案的審議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民法總則草案在全面保障私權方面呈現出許多亮點,體現了當代中國的時代特征,回應了我們時代的現實需求。
草案第十六條: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的保護,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針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草案特別增加了“修復生態環境”這種新的責任承擔方式,而不像過去只靠賠償了事。
長沙城區80多平方米的房子,被八旬老人以29萬的低價出售,急得兒子打官司討回。
長沙城區80多平方米的房子,被八旬老人以29萬的低價出售,急得兒子打官司討回。
昨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關于民法總則草案的說明。也就是說,在此前三審稿的“個人信息保護”條款基礎上,草案新增了22個字:任何組織和個人應當確保依法取得的個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