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24日07:01 來源:華商報
華商報寶雞訊(記者 趙國強)辛苦一年的工錢沒要到,卻從勞務公司領回來三箱抵扣工錢的白酒,不領剩余工錢難要,農民工侯師傅無奈地說:“哎,這年咋過嘛!”
農民工:3.2萬工錢被拖欠 去結賬領了3箱酒
昨日,寶雞人侯師傅反映,2016年3月至10月,他受雇于寶雞高新一家名為“三鑫”的勞務公司,分別在寶雞市三處工地干活,但3.2萬元工錢至今未領到手。1月18日,該勞務公司工地負責人打電話讓他結賬,他興沖沖地跑到勞務公司,然而令他失落的是,工錢沒領到,卻領回來三箱白酒。
侯師傅說,該公司負責人告訴他,必須認領3箱白酒,否則不給剩余工錢。每箱白酒算800元,3箱2400元,剩余2.96萬元說會趕在農歷臘月二十七前后發放,并留了侯師傅的銀行卡號,承諾以匯款方式支付。
侯師傅欲哭無淚,打算將這些白酒放到小商店代賣,然而這個牌子的白酒市面上比較罕見,也不知道賣多少錢合適。
據侯師傅反映,像他一樣領酒的農民工有數百人。
勞務公司:白酒抵工錢是自愿行為 沒有強制
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來到侯師傅所說的這家勞務公司,公司負責人劉某說,拖欠工錢是因為甲方一直沒有將工錢支付給勞務公司,發給農民工的白酒也是甲方給勞務公司用來抵工錢的。目前勞務公司暫時無法給農民工支付工錢。
“用白酒抵工錢確實不合適!”劉某坦言,但甲方沒付工程款,用白酒抵了部分工程款,共計約50箱白酒,他只好把農民工叫來公司,商量用白酒抵工錢一事,“都是采取自愿方式,誰愿意領就領,絕對沒有強制。”記者詢問何時能給農民工支付工錢,劉某表示,只能等甲方付款后,他最近正在跑工程款的事兒。
寶雞市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以物品抵工資,必須建立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不能強制。建議農民工直接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他們將對此展開調查。
加大環保領域司法保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免費為80歲以上老人辦理遺囑公證……5月26日,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結合各自的職能,緊緊圍繞群眾所慮、所盼,向社會公布38項愛民實踐服務承諾。
”隨后,在泌陽縣檢察院檢察長田冬松的支持下,程新青、盧斌兩位檢察官開始到拖欠張某工程款的幾家企業和政府單位做起了協調工作。4月15日,張某將拖欠陳一福等人的最后一筆農民工工資款送到了泌陽縣人民檢察院。
”隨后,在泌陽縣檢察院檢察長田冬松的支持下,程新青、盧斌兩位檢察官開始到拖欠張某工程款的幾家企業和政府單位做起了協調工作。4月15日,張某將拖欠陳一福等人的最后一筆農民工工資款送到了泌陽縣人民檢察院。
其中,2013至2015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數分別為63.5萬、81.3萬、106.6萬,同比分別增長13.8%、28%、31.2%,總量居全國第五。
”林巧說,去年11月25日,他和上百名工人,以及租賃公司負責人前往項目售樓部,希望開發商在清場前結清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對此,林巧表示,雙方確已達成復工協議,在16日核算完工程量之后,有望結清前期欠下的工程款和工人工資。
林巧稱,2016年11月25日,他和上百名工人前往貴州安順東聯國際名車廣場項目售樓部,索要未結清的工程款和工資,遭到20多名帶著白手套、手持砍刀或棍棒的男子追打。
河北定州勝利街建華社區的一個工棚內,重慶涪陵籍農民工趙家友拄著拐杖。趙家友說,2016年10月22日,他和工人徐正學、魯朝云等到東明家具廣場售樓部,又一次找豐源房地產公司副總經理甄波核對工程尾款。
1月5日,羅山縣蘭亭小區的建筑工人李某向記者反映,該小區開發商大慶集團拖欠農民工工資兩年之久,至今仍然態度強硬不予結賬。
劉羽 通訊員 趙棟梁 王新 12月22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全省法院第八次‘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集中辦理’等系列涉農維權活動中涉農民工返鄉創業維權專項活動”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法院第八次系列涉農維權活動進展情況、服務和保障農民工返鄉創業概況,并介紹省高院與省人社廳聯合出臺的服務和保障農民工返鄉創業意見的主要內容。截至12月20日,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7998件,為7258名農民工追回勞動報酬12.4億元;受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80件,已審結80件,84人被依法判處刑罰。
昨日,省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曬出“百日執行風暴”成績單,部署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活動。
困守工棚討薪的36天里,老張和其他5名工友每月僅靠著數百元生活費維持生計,饅頭就咸菜就是一頓飯,在沒有暖氣的工棚中靠撿其他工人扔掉的被褥保暖。眼看到了年底,他們只希望早日拿到被拖欠的工錢回河南老家。
老段說:“要錢不容易,從夏收一直拖到秋收,但自己很滿意。2009年前后,履新省高院院長不久的張立勇便開始在全省法院開展為農民工兄弟討薪活動。對符合訴訟費緩、減、免條件并提出申請的農民工當事人,法院應依法優先為其辦理相應手續……
近日,網友微博爆料,9月11日四川瀘州籍農民工在陜西榆林索要拖欠工資時,與開發商發生沖突,遭二三十名黑衣男子持木棍毆打,7位民工受傷。當日下午5時左右,二三十名身著黑衣、手持木棒的男子來到金橋花園小區附近,毆打民工。
如果討薪農民工出現違法行為,也須在法治范圍內妥善處理,切忌動不動就上升為刑事案件,輕易動用“最后的手段”予以治理。
臨近年關,農民工討薪悲劇不時上演。法律制度不完善,執行不給力,農民工以極端方式討薪的悲劇就難免會不斷發生。農民工朋友一定要增強法律意識,特別是一定要簽用工合同,這樣,法律制度才能更好地為大家“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