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20日16:32 來源:人民日報
“虛擬數字貨幣已挾雷霆之勢來臨!”“網絡黃金積分(以下簡稱‘EGD’),它不會讓你一夜暴富但會讓你一生巨富!”短短兩年時間,國內就有50余萬人被類似宣傳吸引。如今,這些極具煽動性的語言仍在一些網站、公眾號中以彩色大號字體顯示,而很多投資者已深陷傳銷泥潭,難以維權。今年3月以來,江蘇徐州市公安機關破獲一起“網絡黃金積分”特大網絡傳銷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9人,經檢察機關批準逮捕16人,凍結、暫扣涉案資金3.8億元。警方表示,利用虛擬貨幣進行傳銷已成為當前網絡傳銷新特點,投資者應高度警惕。
虛擬貨幣+兌換物品,后續投資有去無回
今年3月,徐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在工作中發現,市民魏某涉嫌參與傳銷活動,系王某花發展的下線會員。后者以購買“全球兌”購物券(以下簡稱“FV”)贈送“網絡黃金超級積分”(以下簡稱“ES”)為幌子,在“全球共贏商業積分控股集團”會員發展平臺上發展會員300余人,注冊賬號1659個。
“我們偵查發現,王某花只是該會員發展平臺上設定的20層總層級中的第五級。”徐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經偵人員介紹,經過循線追蹤,以“未來世界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裴某、王某芳為首的特大網絡傳銷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他們在國內以廣東無界等公司為掩護,通過組建12個會員發展平臺、網絡交易平臺和全球兌網購平臺,組織開展傳銷活動。王某花所處的會員平臺就是這12個之一。”
“EGD并不是實物黃金,而是一種加密數字資產,‘全球流通’中的總量固定為4200萬塊。2015年11月,裴某宣布將每個EGD切分為1000份,網絡小黃金由此誕生。”犯罪嫌疑人、裴某助理姚某博在接受訊問時供述,投資者以1萬的倍數起投,最低1萬元。每投資1萬元,贈送價值1萬元的兌換券,相當于2000元的購買力,可以在“全球兌”里購物。此外配送1萬ES積分,前期ES積分是1元1個。
經偵人員表示,“兌換物品只是一個幌子,讓人產生投資電子商務的錯覺。”。涉案人員還對外宣傳每天最高漲幅相當于利息2%。
隨著會員的增多,需求量增大,ES就會升值,投資人可以將手里的ES出售賺錢。裴某等人同時規定,只有上漲5%,才可以解凍相應上漲的部分并予以出售。這樣的結果是,前期1元等于1個ES,投入7000元可以買7000個ES,當ES升值成5元,后期的投資人再投資7000元,實際只買到了1400個ES,后期加入的投資人所投資金就被前期投資人賺走。
這樣下去,ES價格越高,項目吸引力就會下降,交易流動性也會減弱,ES的漲幅就減緩。根據“上漲5%才可解凍提現”的規定,后期投的錢就被套死了。犯罪嫌疑人董某交代,“很少有人能夠從中獲利,基本都是錢一進來就出不去了”。
半年發展50萬會員,大量資金轉移海外
為了刺激投資者源源不斷地投錢,涉案公司在ES平臺上開辟了“動態返利”的另一種受益辦法,即“有償加入、組成層級,發展下線、按人提成”的傳銷經營模式。“根據會員發展的多少分為1至5星、1至5鉆、1至5冠、1至5金的4階20級。每個級別對應不同的獎金回報,發展了下線就能獲得提成,并可層層提成。”
“由此,犯罪分子讓你聽到的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永遠升值的‘網絡黃金’,因為該組織的高級領導層內部可以根據吸納人頭交納的費用實時在后臺控制每天漲幅,實現通過底層會員繳納資金給高級會員和整個網站返款的傳銷實質。”徐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相關人員表示。
同時,為盡快獲取會員申購積分所繳納的資金,該組織還建立了“當天交款,當天兌現返利提成”的“秒返”激勵機制,吸引社會上更多的投資人加入,進而通過相關培訓和宣傳,用此傳銷手段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下線。據統計,從2015年10月三大類平臺上線至2016年4月7日案發,短短半年時間,共發展會員50余萬人,涉及資金109億元。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深諳ES只是一個泡沫、一個圈錢工具的裴某、王某芳等人為逃避打擊,又利用在香港開設的公司以及將服務器架設在美國等手段在境外對12個會員發展平臺、網絡交易平臺和“全球兌”網購平臺進行操控管理,并通過虛構貿易等手段向海外轉移違法所得約15億元。
網絡傳銷變種多,投資者應仔細甄別
就在鼓樓分局偵辦“網絡黃金積分”傳銷案的同時,徐州市公安局云龍分局碰到一個類似案件——“未來城萬福幣”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云龍分局經偵人員表示,“萬福幣的始作俑者劉某本就是裴某的合伙人,后因利益糾葛而分道揚鑣,單干“萬福幣”項目。“萬福幣”與EGD、ES是換湯不換藥,本質上都是傳銷。”
記者在一些“萬福幣”的推廣網站、公眾號看到,劉某頭銜眾多,包括全球未來城集團總裁、美國加州原副州務卿等,還有多張劉某與外國政要、名人的合影。“我們調查發現,劉某所吹噓標榜頭銜均難以查找出處,其與官員和名人的合影也真假難辨。”據李斌介紹,為發展更多會員,劉某還分別在印尼巴厘島、香港等地舉辦了聲勢浩大的招商大會,吸引了國內數千人參加。
劉某還宣稱“萬福幣”是由美國證監會和銀監會批準,即將在國內申請直銷牌照。據警方查證,“萬福幣”作為虛擬數字貨幣在國內申請直銷牌照并無法律依據,純屬虛構。
徐州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網絡黃金積分”“萬福幣”都反映了當前傳銷的新特點。一是假借虛擬貨幣這一新生事物進行傳銷,同時打著電子商務、個人理財、遠程教育的旗號吸引人,一般群眾不了解,容易上當受騙。二是發展會員都是在網絡上進行,會員必須通過網站才能加入傳銷,并且使用的用戶名都是假名或者代號,都有各自的登錄密碼,彼此之間主要通過微信等即時聊天。這改變了傳統網絡傳銷設工作室、報單中心進行傳銷組織活動的模式,增加了傳銷的隱蔽性。三是互聯網使傳銷突破了地域和國界的限制,傳銷骨干人員經常把總部設在境外,躲在境外發號施令,資金轉移境外,抓捕難,追贓難,除根難。
警方提示,當前網上宣傳的“虛擬貨幣”有一兩百種,真假難辨。利用虛擬貨幣進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多發,投資者應仔細甄別。
昨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明確,非法集資人逾期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將被處集資金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非法集資參與人應當自行承擔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
如果有人向你推銷保險產品時承諾高額回報,你可要當心了,因為這有可能是非法集資陷阱。近年,保險行業里的非法集資案件時有發生,保監會近期在全國保險業開展涉嫌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排查行動,要求各保險機構嚴厲打擊保險領域的非法集資活動。
央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7)》。報告稱,大量未取得金融牌照的機構開展理財等金融活動涉嫌非法集資,民間投融資中介機構、P2P網絡借貸、農民合作社、房地產、私募基金等領域非法集資案件高發,養老機構、消費返利、地方交易場所等領域涉嫌非法集資問題逐步顯現。
(原標題:非法集資套路深 老年人尤其要當心商務區社區開展排查疑似非法集資公司行動) 通過此次開展涉嫌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排查活動,提醒社區居民要時刻提高警惕,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不要輕信高額回報,遠離各種非法集資活動。
今年以來,為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渾南警方開展打擊非法集資案件行動,同時利用多媒體渠道為轄區居民宣傳非法集資常識,目前警方先后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2600余萬元。群眾一旦受騙,務必要保存相關證據材料,立即到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積極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協助公安機關盡快破案,挽回損失。
你是否遇到這樣的情況:想“錢生錢”卻被人拉攏參與了非法集資,不僅沒賺到錢,反而自己的本錢也賠了進去。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或者數額在20萬元以上,或者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即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正是因為這些“鐵板釘釘”的事實,使楊女士這些老人們深信不疑,大家紛紛投資,其中楊女士陸續投了10萬元左右,并且與劉某簽訂了借款協議。經警方調查,劉某等人利用“集資建醫院”這樣的名號,在A、B等多地非法集資。
■有些非法集資以“虛擬貨幣”“資金互助”及境外股權、期權、期貨、能源等投資和交易為噱頭,投資金額不限且許諾固定回報,投資人要警惕許諾“靜態”“動態”收益等回報方式 7.要求向個人賬戶交付投資款,以現金、POS機刷卡等方式交付投資款或者讓投資人在境外開立銀行賬戶劃轉投資款;
隨著金融產品的不斷創新,金融詐騙和非法集資花樣越來越多。為了避免廣大投資者掉入非法集資陷阱,北京保監局近期發布了六大識別非法集資方法,讓市民認清非法集資的偽裝。而非法集資吸收的資金,投資者一般很難知道其投資資金的具體去向。
上海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相關負責人說,有些非法集資打著私募投資的旗號,號稱5萬元就能投資私募基金,那需要懷疑基金的可靠性了。上海正在建立新型金融業態監測分析平臺,未來可以對一些高風險機構的活動提前預警,及早發現疑似非法集資的活動線索。
非法集資個社會各個人都帶來嚴重威脅,中信銀行石家莊分行幫助您了解非法集資及常見手段,避免上當受騙。
這也是我市第一次以一種親切自然、貼近生活、老百姓喜聞樂見的方式來宣傳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也希望廣大市民朋友,通過此次活動,以后能夠擦亮雙眼,高度警惕投資理財騙局,珍惜一生血汗,遠離非法集資,共享金融安全,共建美好生活。
市處非辦、公安局、檢察院、中級法院、駐鄭銀行等有關單位,通過現場發放資料、宣傳講解、案例展示等形式,向社會公眾宣傳了非法集資等各類經濟犯罪活動的危害性,引導群眾自覺遠離和抵制非法集資活動,避免自身財產受到損失。
二級舉報獎勵:被舉報的事項經核查屬于非法集資犯罪,但提供的信息和證據有限,對案件偵辦作用較小的,給予200元至500元獎勵;根據要求,同一事實被兩個以上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的舉報人;其他舉報人的舉報內容對有關部門開展核查或對案件查處有幫助的,可酌情給予獎勵。
對非法集資的高壓態勢仍然不改。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昨日披露,擬于5月至7月組織各省(區、市)政府開展涉嫌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排查活動,著重強化對投資理財等民間投融資中介機構的監管,全力推動出臺《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為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提供法律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