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06日07:10 來源:新京報
“我和家人都沒想過會這么嚴重,都感覺是一個玩具,能怎么樣?家里人還想著,大不了教育一下沒收了。”
王國其手持不起訴裁定書。圖來自網絡
對話人物:
王國其,2009年10月19日,王國其在廣州一玩具市場賣仿真槍被警方帶走,之后被控非法買賣、運輸槍支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后經申訴改判有期徒刑4年。
此后該案歷經復核裁定,撤銷一審判決、二審裁定、再審、重審、終審,2014年越秀區檢察院撤回對王國其的起訴。
2016年10月,他收到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共計35 .4萬元,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8萬元。
對于近日天津老人被判非法持有槍支罪三年六個月一事,王國其感同身受。他希望相關部門把仿真槍市場正規化,標準統一化,讓大家知道這個法律。
“沒想過會犯法”
剝洋蔥:近來天津老人擺射擊攤被判非法持有槍支罪三年六個月一事,你有關注嗎?
王國其:我在網上看到了新聞,能感同身受。一個50多歲的老太太,如果家里經濟條件好,她也不會出來擺攤了。
但因為大家事先無法意識到這個問題,很多人是在不知不覺中犯罪了。
說實話,槍口比動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這個標準實施了好幾年了,但絕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我覺得相關部門有義務讓大家知道這個法律。1.8焦耳/平方厘米到底是個什么概念?界定標準是不是統一有效?
現在的情況是,不知不覺,先抓人,抓了以后,才說這個東西犯法了。
(編者注:2001年8月7日,公安部發布《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定》,其中第三條規定:將槍口置于距厚度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處射擊,彈頭穿透該松木板時,即可認為足以致人死亡;彈頭或彈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認為足以致人傷害。具有以上兩種情形之一的,即可認定為槍支。
2008年3月1日《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鑒定判據》正式實施,改判據對槍支的認定范圍比上述規定要寬泛數倍。
2010年12月,公安部對《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定》進行了修訂:當所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
剝洋蔥(微信ID:boyangcongpeople):你被抓時是什么情況?
王國其:我是2008年底從河北邯鄲老家到廣州打工,一開始賣了大半年喜慶用品,但生意不太好做。我看到賣仿軍品用具的市場比較火,一個大批發市場里做這個的不少,攤位上顧客也多,到了2009年6、7月份自己也開始做了。
賣衣服、軍用鞋、望遠鏡、戶外用品,也賣仿真槍、玩具槍。
2009年10月19日我被逮了,以非法販賣槍支被起訴判了10年,后經申訴改判有期徒刑4年。
我這個正好是處于2001年、2008年標準之間。兩個標準不一樣,按以前那個標準的話,我這個就不是槍支了。
剝洋蔥:你當時賣的槍是什么規格的?
王國其:打塑料子彈,6毫米的bb彈,論克的。這種槍,別說離遠了打,就是對著打。打到我身上的就是紅點,不會打進皮膚里面。
剝洋蔥:當時在你攤位上是哪類顧客買槍?
王國其:各種都有,學生、小孩子、公司白領、軍品發燒友,也有警察武警這類的。有的人是買來玩兒,還有一些發燒友是買來收藏。真槍買不到,他們就買個仿真的,放屋里擺起來,看做工樣子欣賞。
所以當時根本沒想過這事情會犯法,因為警察、當兵的也來買。如果要真正的是槍支的話,警察會不抓我?而且我們都光明正大地在那個商場里賣。
走了7次程序,檢察院撤訴
剝洋蔥:你被沒收的20支槍中,有18只被鑒定為真槍。這18只在你攤位上是什么價格?
王國其:當時賣幾十塊錢,最貴的一把好像賣120多元。最貴的那把是電動的,仿美國M4槍。
剝洋蔥(微信ID:boyangcongpeople):和你一樣賣這種仿真槍的商販多嗎?
王國其:當時大家都是一個批發商,一來貨就是一大卡車,誰家的貨誰就去取。單我那個商場里最少10家賣仿真槍的。
剝洋蔥:你被抓之后,這些商販被訊問了嗎?
王國其:沒有,只是我一家。大家看我出事兒了,就不做了。
其實在我被抓之前,我們商城對面有個商鋪的人就被抓了,但過了沒多長時間就被放回來了。他回來以后說沒多大事兒,他的槍是按能不能穿透木板判斷的,是玩具槍,不屬于槍支范疇。那我們自然也就不擔心了。
我被抓以后,那個批發商也被抓了,在他那里收了五百多萬的貨。可是,他是按非法經營判的,我反倒是按非法買賣槍支判的。
剝洋蔥:得知一審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的結果后,你當時是什么狀態?
王國其:那個時候死的心都有了,我就賣個仿真玩具槍,一下子判我十年,整個人都崩潰了。
我和家人都沒想過會這么嚴重,都感覺是一個玩具,能怎么樣?家里人還想著,大不了教育一下沒收了。
剝洋蔥:之后你開始了上訴、申訴?
王國其:是,現在想到在監獄的那4年都覺得難受。心里一下子提上去、一下子又掉下來。絕望有,申訴的時候又希望有好的結果。來來回回走了7次程序。
剝洋蔥:2014年,越秀區法院準許檢察院撤回對你的起訴之后,你為什么又提起了上訴?
王國其:我那時候已經是取保候審,出來自由了。檢察院撤訴了,但他連個明確的說法都不給我。撤訴是什么意思?我到底有罪沒罪?我關了4年牢怎么說?有沒有案底?都不清不楚。所以我在2014年12月1日針對越秀區法院準許檢方撤訴的一審裁定又提起了上訴。
剝洋蔥:7年過去,你現在認為自己當初是在販賣槍支嗎?
王國其:這都不是我承不承認的問題,現在我到我們市里、村里的商店里,還有賣的。
相關部門就要把這個市場正規了,1.8焦耳/平方厘米就是這個標準,或者哪種程度的槍形物是槍支。老百姓都知道了,大家都不賣了,也可以。但現在是有的被抓了,有的還在賣,沒有統一,不知道到底合不合法。
"沒想到自己會栽到賣玩具上"
剝洋蔥:你今年拿到了賠償時,是什么心情?
王國其:這畢竟是個肯定的結果,把我的犯罪帽子摘掉了。可是我最好的時間也都在監獄里面了。
我35歲到廣州,想著好好干個生意給家里賺錢,那幾年生意也好做。還把孩子帶了過去,想讓他們在那邊能受到好一點的教育。覺得在農村里面肯定不如在城市里讀書好。
剝洋蔥(微信ID:boyangcongpeople):你被關了1461天,對家里有什么影響?
王國其:進去以后,我的兩個孩子都輟學了,孩子們前途都毀了。大兒子本身就很內向,我進監獄以后,這幾年時間我可以感受到,他心里有很大的自卑感。我們一家的生活都被打亂了。
剝洋蔥:你出獄之后如何謀生?
王國其:剛開始在廣州那邊擺小地攤,過年的時候賣了一陣年貨。我還和老婆兩個人賣過餃子,生意也不行。后來沒辦法回了老家邯鄲,還干以前的,在建筑工地上打工。
剝洋蔥:你自己曾見過真槍嗎?
王國其:沒有。我以前在工地打工,在工地上都沒有偷過人家的東西,怎么可能販賣槍支來違法?說實在,我在廣州時有個客戶給我打電話問我能不能搞到打鳥的真槍,我說那東西公安局里有。
剝洋蔥:出獄后你有看到過其他地方賣仿真槍的嗎?
王國其:有,就我們邯鄲市的公園都有打氣球的、射擊場地里的。我還和人家說,這東西現在不讓弄了,人家問這種玩具槍應該沒事吧?我就給那些店家講我的經歷,他們都不相信。
看到這些還在賣的,我真沒想到自己會栽到賣玩具上。我一直認為,我自己運氣不好,點兒背。
剝洋蔥:會考慮重拾老本行,再賣仿制軍品嗎?
王國其:如果說賣這些東西合法了,有個很規范的標準,什么東西可以賣,什么東西可以做,什么東西不可以做,如果能這樣的話,我想我還是會做的。
但現在絕對不考慮,這么混亂,這個東西絕對不能碰。(記者 王佳慧)
此后該案歷經復核裁定,撤銷一審判決、二審裁定、再審、重審、終審,2014年越秀區檢察院撤回對王國其的起訴。
據法國媒體報道,法國總統奧朗德2月28日在法國西南部參加高鐵開工儀式發表講話時,一名負責安保的特警槍支走火,導致兩人受輕傷。當天下午,奧朗德在法國西南部小城維洛尼翁參加圖爾至波爾多高鐵開工儀式,并在儀式上發表講話。
遼寧鞍山人于萌10年前購買了幾把仿真槍收藏,10年后這些仿真槍被警方認定為“槍支”,被控非法持槍。于萌案的辯護律師告訴南都記者,在庭審中其將為于萌做無罪辯護。
前不久,一個擺攤打氣球的天津大媽被當地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罪名是非法持有槍支罪。根據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的鑒定結論,趙春華涉案的6支“槍支”的槍口比動能最低的是2.17焦耳/平方厘米,最高的是3.14焦耳/平方厘米。
看到天津大媽擺氣槍攤射氣球被判的新聞,43歲的王國其有著別樣的感觸,因為他正是“假槍真罪第一案”的當事人。
如果不出意外,年過五旬的天津大媽趙春華今年恐怕不能和家人一起過年了。當年,公安部發布的《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鑒定判據》規定,未造成人員傷亡的非制式槍支,若槍口比動能在1.8焦耳/平方厘米的,即認定為“具有致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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