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04日15:07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天津市原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黃興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陽奉陰違,搞迷信活動,打探涉及本人的問題線索,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財物,封官許愿,任人唯親;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獲取巨額利益,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其子謀取私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安排出訪隨行人員,對身邊工作人員失察失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黃興國身為中央委員,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生活上腐化,其違紀行為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極壞,嚴重破壞了天津的政治生態,損害了黨的事業和形象,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黃興國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據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17年8月9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市長黃興國受賄一案。
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而黃興國關心的這名涉案高官,正是人稱“武爺”,時任天津市政協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長的武長順。
到今天,天津市原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已被立案審查116天。對抗組織審查,黃興國不是第一人,不過,中紀委在問題通報中直接點出,“打探涉及本人的問題線索”,黃興國還是第一個。
這其中包括“破壞黨的集中統一”、“打探涉及本人的問題線索”、“封官許愿”、“任人唯親”和“違規安排出訪隨行人員”。根據中紀委4日通報,經查,黃興國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財物,封官許愿,任人唯親。
根據中紀委4日通報,經查,黃興國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財物,封官許愿,任人唯親。
文章導讀: 9月10日22點30分,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生于1954年10月的黃興國,曾在浙江工作多年;2003年11月,北上天津出任市委副書記、副市長;2008年1月,擔任天津市市長;2012年11月,當選中共中央委員;2014年12月,代理天津市委書記。
黃興國,男,漢族,1954年10月生(57歲),浙江象山人,1973年9月入黨,1972年11月參加工作,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2003.11——2007.06 天津市委副書記、副市長(2001.09——2004.08 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管理學博士學位)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李洪鵬 編輯 岳三猛)今天,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原市長黃興國涉嫌受賄案在石家莊中院一審公開開庭。2017年8月9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市長黃興國受賄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