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3日07:08 來源:北京青年報
靖江毒地案發生于當地一家養豬場內,地下被填埋大量危險廢物攝影/李顯峰
備受社會關注的江蘇“靖江毒地”案有了進展。12月21日,江蘇省泰州市檢察機關對該案提起公訴,檢方以污染環境罪起訴周汝祥等3名涉案人員。在提起公訴前,檢察機關已通過開展公益調查,促成涉案公司簽訂1.9億元環境修復協議,目前已到賬1.2億元。
“靖江毒地”事件的公開,源于云南商人周建剛的實名舉報。2015年9月,周在網上公開舉報稱,靖江的一個養豬場地下填埋了上萬噸工業危廢,而危廢的主要來源是兩家上市公司。經過記者調查,北京青年報刊發《養豬場地下的秘密》系列報道。同年12月,最高檢、環保部、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此案。這也是第一起三部委聯合掛牌督辦的污染環境案。
3人涉環境污染罪被起訴
12月22日,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公布了靖江市原侯河石油化工廠填埋疑似危險廢物案即“9·11”污染環境案的進展。12月21日,江蘇省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檢察院已經以污染環境罪對周汝祥等3名涉案人員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2003年10月,被告人揚州長青公司副總經理周汝祥與侯河化工廠法定代表人唐滿華(2014年1月,因患鼻咽癌死亡)簽訂協議,長青公司將生產吡蟲啉中產生的殘渣補貼銷售給侯河化工廠提煉處理。周汝祥明知侯河化工廠沒有相關危險廢物的處置資質,仍安排被告人原長青公司環保辦副主任高冬書等人協助侯河化工廠非法處置上述危廢直至2011年11月,共計轉移危險廢物至侯河化工廠1萬余噸,且在該過程中多次提高給侯河化工廠的處置價格。
起訴書稱,被告人原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廠押運員高蘇清明知侯化工廠僅有菊酯殘液的處置資質,仍聽從唐滿華的安排,于2005年9月至2011年9月間,多次押運長青公司生產的危險廢物共計1萬余噸至侯河化工廠,且負責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參與與長青公司結賬等事宜。唐滿華將不能出售或者勾兌的危險廢物殘渣、固體危險廢物在侯河化工廠內予以填埋。其間,高冬書作為長青公司污水處理池和焚燒爐直接管理人員,明知侯河化工廠沒有處理污泥殘渣資質,仍根據周汝祥安排,分別于2010年12月和2011年7月份左右將兩批共計30余噸污泥交由侯河化工廠非法處置。
因養豬場轉手而東窗事發
“養豬場地下藏毒”因為云南商人周建剛的實名公開舉報而案發。
2012年年初,侯河化工廠注銷,唐滿華在原址翻建華順生豬養殖場。2015年2月,周建剛買下該養豬場,正式入駐后多久,周建剛皮膚病突然暴發,去醫院就診后,得知是環境刺激導致。經過調查,周建剛得知養殖場的前身是侯河化工廠,廠內深坑里埋有危險廢物。
2015年7月,周建剛向靖江市環保局、公安局等多家單位和媒體實名舉報。而周建剛事后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他沒有等到結果,遂于9月底在網上公開此事。
據江蘇省檢察院通報,2015年9月,泰州市、靖江市檢察院主動與環保部門、公安機關溝通聯系,靖江市環保局于9月11日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后的當天就介入偵查工作。偵查監督、反瀆職部門實行一體化聯動,3次參與公安機關對污染環境犯罪案件偵查的討論,會商偵查方向、取證要求等關鍵性問題。針對原侯河石油化工廠已于2012年注銷,且該廠法定代表人唐滿華已經病故的情況,引導公安機關將偵查方向調整為“提供污染源的上游企業”,結合專業檢測機構的鑒定意見,將填埋的危險廢物主要來源鎖定為江蘇長青農化有限公司等兩家企業。2015年9月27日,靖江市公安局以“20150911污染環境案”立案偵查。
涉案公司賠償1.9億元
據江蘇省檢方通報,泰州市、靖江市民事行政檢察部門于2015年9月啟動環境公益調查程序。針對與環境公益訴訟密切關聯的環節,檢察干警積極建議偵查機關及時固定取證,夯實證據基礎,并指導環保局審查鑒定單位資質、評定修復方案、審核損害賠償的鑒定程序和方法。
2015年9月底,北京青年報記者對這起事件進行調查,隨后刊發《養豬場地下的秘密》系列報道。同年12月18日,最高檢、環保部、公安部首次采用聯合掛牌方式督辦此案。2016年10月7日,根據泰州當地環境資源類案件管轄歸屬規定,該案被移送至具有案件管轄權的泰州醫藥高新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6年3月起,經泰州、揚州兩地政府以及靖江市馬橋鎮原侯河石油化工廠危險廢物清理處置及環境修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江蘇長青農化有限公司等相關企業多次協商,經過對危廢處置和環境修復等相關費用的鑒定,達成賠償意向1.9億元并草擬了環境修復協議。
靖江市檢察院審核并提出環境修復費用計算需有法定依據等三條修改意見,促成了該協議于今年6月15日正式簽訂,靖江市馬橋鎮原侯河石油化工廠危險廢物清理處置及環境修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長青等公司簽訂環境修復協議。截至目前,涉案企業已支付1.2億元環境修復費用。
舉報人稱其各項損失超千萬
“靖江毒地”事件的舉報人周建剛告訴北青報記者,一年多來,他一直在治療污染引發的疾病,身體抵抗力較差。“病一直沒好,最近又復發了。原來的治療方案已經不能用了,有副作用,已經導致呼吸道痙攣。前不久住院一個多月,昏厥多次。”
周建剛買下涉事地塊花費近300萬元。在他舉報之前,有人欲出10倍高價試圖讓他轉讓養殖場,被他拒絕。因為選擇公開舉報,他的投資打了水漂,涉事地塊后來由當地政府接管,廠房也被拆除。
“因為不斷治病,我花費大量費用,此外還造成其他間接損失,各項損失加起來遠超1000萬元。”周建剛說,他多次聯系靖江當地政府部門,尋求賠償或補償方案,一直到最近,還在艱難協商當中。
目前為止,對周建剛舉報之舉唯一的交待,是靖江市環保局今年聯系他,讓他前去領取3000元獎勵,按照《江蘇省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獎勵辦法》規定,這已是最高獎勵標準。周建剛說,即便自己遭受了這么大損失,他也從來沒有后悔過當初舉報此事。文/本報記者 李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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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省環保廳獲悉,該廳在全省范圍啟動環境風險專項檢查,重點對涉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對情節嚴重或存在重大環境風險隱患的,采取停產治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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