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8日16:39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石家莊10月18日專電 日前,記者從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因在公交車上趁人多之時猥褻一名10歲女童,石家莊男子張某最終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
石家莊市長安區人民法院查明,2015年3月3日17時許,40歲的被告人張某看到10歲女童劉某背著書包獨自乘坐公交車,便尾隨其上了公交車,并與劉某并排坐在前邊的連排座上。
隨后張某伺機拽下劉某的書包放在劉某的身前擋住他人視線,趁公交車上人多之時,猥褻劉某長達20分鐘之久。劉某到站下車后,邊哭邊打電話告訴父母。父母隨即報案,公安機關通過電子攝像等設備進行偵查,后在網吧將正在上網的張某抓獲歸案。
長安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張某5年有期徒刑,張某后以量刑畸重為由提起上訴,請求減輕處罰。原審法院認為,被告人為了尋求刺激,在公共場所對兒童實施猥褻,嚴重損害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影響了社會安全秩序,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近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日前,記者從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因在公交車上趁人多之時猥褻一名10歲女童,石家莊男子張某最終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石家莊市長安區人民法院查明,2015年3月3日17時許,40歲的被告人張某看到10歲女童劉某背著書包獨自乘坐公交車,便尾隨其上了公交車,并與劉某并排坐在前邊的連排座上。
近日,“南京南站男子猥褻女童”案件引發輿論廣泛關注。8月17日下午4點30分左右,段某國與受害女童返回家中,期間父女有說有笑,當地婦聯部門人員也陪同左右,并不時為小女孩拍照。
近日,“南京南站男子猥褻女童”案件引發輿論廣泛關注,截止目前原微博已引起14萬次多轉發。
8月14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地鐵分局官方微博@南京市公安局地鐵分局 通報稱,12日在南京南站候車室涉嫌猥褻未成年女性的男子非李炳鑫。
記者了解到8月12日南京南站候車室一小伙公然猥褻一未成年女孩一事最新進展,遭猥褻的女孩不足10歲,涉事小伙已初步被南京鐵路警方鎖定,目前鐵路警方正連夜開展進一步工作。
老師被譽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然而禹州市60歲的小學教師董某,講臺上一副為人師表的教書模樣,臺下卻做著齷齪行徑,竟將魔爪伸向了自己班級的女學生。
50歲的垡頭小學老師苑振山在辦公室內對該校11歲的女生小寧(化名)進行猥褻,造成小寧精神抑郁、焦慮,記者今天從北京市朝陽法院獲悉,苑振山因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南昌市青山湖區一幼兒園教師張某某利用照顧幼兒園小孩睡午覺的機會,兩次對被害女童小文(化名)進行猥褻,對小文的身心均造成傷害。由于案發后被告人張某某已賠償被害人及其家屬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8萬元,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法院依法判決張某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身為人民教師,對年僅11歲的未成年少女實施猥褻犯罪多達7次,致其身心健康遭受嚴重摧殘。一審判決下達后,民勤縣檢察院審查后認為,甄某身為人民教師,對案發時年僅11歲的未成年少女實施猥褻犯罪多達7次,致使被害人處女膜多點破裂,使被害人身心健康遭受嚴重摧殘。
上課時間,55歲的小學數學老師突然拉開褲子拉鏈,猥褻班里多名女童。這起2014年3月發生在河南魯山縣馬樓第二十小學的“老師猥褻女童案”日前宣判,被告老師陳紅旗被判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