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7日17:12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重慶10月17日專電(記者陳國洲) 記者從重慶市巴南區檢察院了解到,32名涉嫌非法購買412萬條公民信息的犯罪嫌疑人,近日被檢察機關起訴。檢方提醒,不僅是出售公民信息,購買他人隱私類信息、嚴重影響他人工作生活的,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32名犯罪嫌疑人共花費4.6萬余元購得這些信息。其中涉案數最多的嫌疑人楊某從事貸款咨詢服務,其通過QQ群先后花費2050元,分8次購買車主信息20多萬條,包括車牌號、車輛型號、車主姓名和電話、地址等,每條信息的價格僅為1分錢左右。之后楊某將信息篩選分發給銷售員,由銷售員再逐個撥打電話進行貸款推銷。
直到被批捕,楊某都沒有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構成違法犯罪。負責案件辦理的檢察人員表示,在網上購買公民信息,已經成為不少銷售類行業的潛規則。但銷售人員往往認為只有賣信息違法,自己只是購買他人信息進行電話推銷而已,不會違法犯罪。實際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也包括了從他人處以購買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
辦案人員說,根據法律和司法實踐來看,如果被查實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情節嚴重的,將被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日前,媒體爆出南非3000多萬份客戶個人信息被放到網站上。南非《時報》19日披露稱,祖馬總統和財政部長吉加巴、警察部長姆巴魯拉的個人信息可能也在其中。
李先生對個人隱私問題比較敏感,因此點了“不同意”按鈕,結果發現無法正常下載使用高德地圖,使用導航等核心服務更是無從談起。當記者問及關于高德客服的解釋是否合理時,謝永江認為,客服的解釋不應單獨在協議之外,應在客戶點選“同意”之前就告知,“這種隱私告知不應該是零碎的”。
通過對“小何”的調查,荊州警方發現,其真實身份為杜某,屬汪某所在快遞公司河北公司的員工,遂在石家莊將其抓獲。
在“小何”的多次勸誘下,去年10月份的一天,汪媛媛打開了辦公電腦,查詢了“小何”發過來的數十條快遞單號對應的收件人信息。
通過其他方式,記者設法加了一個售賣個人信息的網友,該網友表示他們什么信息都有,尤其是車主信息。7月4日,經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宣判主犯小燕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老公小東被判刑3年緩刑4年,其余被告也各自獲刑。
公開報道顯示,2016年,全國公安機關共偵破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數量2100多起,查獲被侵害的公民個人信息500多億條,抓獲犯罪嫌疑人5000多人,其中屬于各行業內部人員的達450多人。
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運行部高級工程師李佳表示,網站等運營平臺的漏洞被攻破,黑客就能入侵并植入后門,造成大面積的海量信息泄露。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日益猖獗,公民個人信息泄露途徑日益復雜,治理形勢日益嚴峻。不管如何,法律始終是一條底線,必須牢牢守住。對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必須零容忍,依法從重處罰,以儆效尤。
在個人信息保護上,有了良法,還需要公民重視個人信息自我保護、市場對個人信息合理利用、政府部門加大個人信息保護力度。只有這樣,才能保護公民權益、維護市場秩序乃至保障國家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今天正式實施。其中,新的司法解釋明確,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等個人敏感信息五十條以上的,即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并不能一勞永逸地解決所有問題。通過技術手段設立屏障、加強行業自律,發揮多元規則的作用,不斷完善數字時代的文化環境與商業倫理,個人信息安全得到充分保障的未來才會更為可期。
近日,浙江松陽警方偵破一起特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查獲非法獲取的各類公民個人信息7億余條,共370余G的電子數據,抓獲犯罪嫌疑人20名,其中查獲2名入侵相關信息系統的網絡黑客。
公訴機關指控覃某在2014年至2016年8月期間,利用自學互聯網技術,在家中非法入侵網站,獲取個人信息后販賣,非法獲利26萬余元。
隨著信息時代的來臨,網絡資源普及改變了我們的生活,既為我們帶來了便利也為我們帶來了問題。
昨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關于民法總則草案的說明。也就是說,在此前三審稿的“個人信息保護”條款基礎上,草案新增了22個字:任何組織和個人應當確保依法取得的個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