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09日12:21 來源:申平
時隔兩個月,上海的網約車地方細則終于揭開“面紗”。
今天下午,京滬渝廣深五地各自出臺相關規定,針對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駕駛員制定了明確的許可條件,也讓下一步的網約車運營實現“有法可依”。
網約車的管理辦法,關注度極高,牽涉利益眾多,既要兼顧行業良性發展,又要考慮上海這座超大城市的實際條件,政策出臺實屬不易。
作為當下“時髦”的出行方式,網約車的“正名”已是大勢所趨。隨著各地政策的落地,今后,符合條件的網約車終于可以名正言順地駛上街頭,眾多專車司機也將告別“地下”狀態,行業發展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但為網約車“正名”,絕非任由其毫無邊際的自由擴張,更不是使之成為無所顧忌的“法治盲區”。在認定網約車本身存在的合理性同時,出臺相關制度,就是希望有效解決當下這一行業發展中所暴露出來的問題。
一年來的大肆擴容,導致車輛、人員良莠不齊,而平臺企業對車輛的審核形同虛設,這些已成“頑疾”,由此造成的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例屢見不鮮。
今年4月,一則《女大學生叫到可疑專車》的消息在各大新媒體平臺轉發擴散。當事人通過打車軟件叫來的專車和軟件上顯示車號完全不符;今年3月,市交通執法總隊在執法過程中,更是查獲一專車車主同時使用3套車輛號牌……而因網約車產生的交通事故、治安事件、刑事案件也在不斷增加,各方都在呼吁,“對專車該管管了”。
上海方案中,基本全面貫徹了依法管理、綠色環保、安全運行、公平競爭、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指導思想,處處體現“有的放矢”。比如,在準入門檻上,上海規定在滬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必須是“滬籍”,這主要是因為,第一,因城施策,是國家大政方針的要求,畢竟城市是網約車管理的主體;第二,雙“滬籍”恰恰是遵循了共享經濟的規律,可以從信息端確認個人閑置資產拿出來進行社會共享。又比如,在車輛準入門檻上,全面實行“國五”排放標準。再比如,在公司管理上,上海明確要求網約車公司對駕駛員造成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侵害乘客利益、擾亂營運秩序等行為,應當采取暫停承接業務、注銷平臺注冊等措施……
網約車行業正經過前期的野蠻生長,并沐浴在當下方興未艾的資本擴張中。事實證明,平臺企業和從業者已經充分享受到了新業態帶來的高利益,卻并未完全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一個在不公平競爭下生長的行業,一個滋生安全隱患的行業,絕不應當成為“互聯網+”浪潮下的驕子,更不是“共享經濟”的標準化模板。
規范網約車的運營,就是要讓公司和從業者擔起他們應盡的責任。新規緊緊抓住“從業門檻”這個要害,從人員和車輛資質上把住安全閥,嚴格要求持證上崗,其初衷正是為了廣大市民出行的安全考慮。要讓網約車和出租車一樣,做到準入無盲區、服務標準無盲區。
安全底線,政府責無旁貸,與其在問題發生后兜底,不如在規范上做出有效調控,用無形的手去營造一個有序的行業生態,用一定程度的“收”帶來更為安全便捷的“放”。只有在利益各方都受到制衡并懂得自我約束的時候,這個行業才會迎來更廣闊的空間。
新規既不乏強有力的限制,這是“收”,但在一些細節上同樣充滿人性化,比如要求平臺公司應當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也并不拒絕一部網約車同時注冊多平臺實現運營。這些“放開”的舉措正是從網約車從業人員的最大利益出發,努力為他們創造更多福祉。
許多市民關心的是,對網約車嚴格管理后,會不會造成新的“打車難”?的確,規范網約車難免會在短時期內造成供給側的減量,但這是“短痛”,行業無序發展,安全事故迭出,最終公信度被毀,那將是“長痛”。
一味通過大量社會車輛“入市”來解決“出行難”問題并不現實,“收緊”網約車的同時倒逼出租車行業的自我顛覆、徹底轉型,并鼓勵“順風車”合規合法地上路,為出行市民提供更為多元的選擇,這才是更大意義上的“放”。
上海的地方細則,并非要扼殺一個行業蓬勃發展的生命力,而是在為“躍進”中的無序狠踩一腳剎車。這座城市愿意包容一切創新嘗試,但更期待一個公平的市場秩序。溫家寶同志曾經說過,社會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對充滿互聯網基因的網約車行業,我們也期待它在新的軌道上走得更遠、走得更好。
1年多前,交通部聯合七部委聯合頒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專家指出,一方面是政策嚴控,另一方面是監管缺失,這是網約車新政落地不順利的原因,導致網約車合法經營不易、灰色空間仍存。
今天(28日)交通運輸部公布了網約車政策實施一周年來,各省市政策推進落實的情況。各地細則要求不同,因此資格考試的部分內容會根據當地的的人文地理等知識有針對性的出題。
去年7月28日,《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正式出臺,明確了網約車的合法地位。
昨日上午,在市客運管理處一樓業務大廳,第一批經過正規培訓、考試合格、背景審查過關的115名駕駛員順利領取到《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成為鄭州市網約車駕駛的首批“正規軍”。
鄭州首場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通過率出來了:50%多一點。這一誤導信息,就是只有網約車司機將車輛過戶到網約車平臺公司或租賃公司名下,才能辦理網約車運輸證。鄭州市客運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平臺公司或租賃公司是無權強迫個人將車輛過戶到其名下的。
首批考試者通過率50%多一點。
核心提示|“由于鄭州已經實施網約車新政,從3月31日起,如果網約車車輛不符合新政要求,將無法在鄭州接快車單。對此,鄭州市客運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鄭州市正處于網約車從業資格證申領過渡期,到期時間還未確定。
根據規定,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首先要通過線上服務能力認定,需要向企業注冊地相應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線上服務能力材料。根據計劃,4月1日起,全省各地將啟動出租汽車市場的打非治違活動,督促網約車平臺和駕駛員盡快辦證。
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鄭州市客運管理處當天上午才收到相關文件,所以報名通道直到當天下午2點左右才開放。鄭州市客運管理處考務部門負責人介紹,鄭州市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申領有兩個渠道:一是平臺公司統一報名,二是個人網上預約報名。
最近,“打車難、打車貴”又成為了朋友圈熱議的話題。據網友反映,不止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地近期同樣遭遇很久未被提及的“打車難、打車貴”問題。再次,從長遠來看,打車貴與打車難或許只是表面的,問題的核心應該是出行難如何解決。
按照鄭州網約車管理細則要求,私家車轉網約車首先要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這意味著,車輛性質將從普通的私家車變更為營運車輛。以豐田凱美瑞為例,網約車乘客責任險等保險費,將比私家車增加約2300元,保養和維修費用增加約6500元。
20日,《洛陽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洛陽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發布,相比去年10月發布的征求意見稿,網約車車輛、駕駛員準入門檻等均有所提高。
11月5日,鄭州市網約車管理細則征求意見稿發布。《實施意見》明確了鄭州市出租汽車定位問題,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
轉眼間,轟轟烈烈的2016年已經遠去,從《慈善法》到互聯網金融監管,再到人民幣加入SDR,中國的經濟可謂是跌宕起伏。對此,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秘書長助理許海東預測,如果1.6L政策延續,2017年全年汽車銷量為2968萬輛,同比增長6%;如果政策退出,全年銷量2856萬輛,同比增速2.0%。
人人開網約車的“莽荒”時代即將成為過去。上述北苑家園的秦女士表示,“無論是首汽約車還是滴滴出行,無論是非京籍司機出走,還是本地戶籍司機增多,希望北京網約車新政落地后,不要回到過去的打車難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