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24日06:54 來源:京華時報
昨天,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外發布。《意見》明確國企經營投資中9大方面54種情形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領導責任。《意見》指出,根據資產損失程度、問題性質等,對相關責任人采取組織處理、扣減薪酬、禁入限制、紀律處分、移送司法機關等方式處理。
據新華社電
問責情形
子企業有問題集團需擔責
《意見》提出,國有企業經營管理有關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管理規定,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發生下列情形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以及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9大方面54種問責情形。
在集團管控方面,所屬子企業發生重大違紀違法問題,造成重大資產損失,影響其持續經營能力或造成嚴重不良后果;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集團發生較大資產損失,對生產經營、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對集團重大風險隱患、內控缺陷等問題失察,或雖發現但沒有及時報告、處理,造成重大風險等。
在購銷管理方面。未按照規定訂立、履行合同,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合同標的價格明顯不公允;交易行為虛假或違規開展“空轉”貿易;利用關聯交易輸送利益;未按照規定進行招標或未執行招標結果;違反規定提供賒銷信用、資質、擔保(含抵押、質押等)或預付款項,利用業務預付或物資交易等方式變相融資或投資;違規開展商品期貨、期權等衍生業務;未按規定對應收款項及時追索或采取有效保全措施等。
在工程承包建設方面。未按規定對合同標的進行調查論證,未經授權或超越授權投標,中標價格嚴重低于成本,造成企業資產損失;違反規定擅自簽訂或變更合同,合同約定未經嚴格審查,存在重大疏漏;工程物資未按規定招標;違反規定轉包、分包;工程組織管理混亂,致使工程質量不達標,工程成本嚴重超支;違反合同約定超計價、超進度付款等。
如何問責
被問責者或終身禁當國企高管
《意見》指出,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根據資產損失程度、問題性質等,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處理方式包括組織處理: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誡勉、停職、調離工作崗位、降職、改任非領導職務、責令辭職、免職等。扣減薪酬:扣減和追索績效年薪或任期激勵收入,終止或收回中長期激勵收益,取消參加中長期激勵資格等。禁入限制:五年內直至終身不得擔任國有企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紀律處分:由相應的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依規查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其中,發生較大資產損失的,對直接責任人和主管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誡勉、停職、調離工作崗位、降職等處理,同時按照以下標準扣減薪酬:扣減和追索責任認定年度50%—100%的績效年薪、扣減和追索責任認定年度(含)前三年50%—100%的任期激勵收入并延期支付績效年薪,終止尚未行使的中長期激勵權益、上繳責任認定年度及前一年度的全部中長期激勵收益、五年內不得參加企業新的中長期激勵。
對領導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誡勉、停職、調離工作崗位等處理,同時按照以下標準扣減薪酬:扣減和追索責任認定年度30%—70%的績效年薪、扣減和追索責任認定年度(含)前三年30%—70%的任期激勵收入并延期支付績效年薪,終止尚未行使的中長期激勵權益、三年內不得參加企業新的中長期激勵。
發生重大資產損失的,對直接責任人和主管責任人給予降職、改任非領導職務、責令辭職、免職和禁入限制等處理,同時按照以下標準扣減薪酬:扣減和追索責任認定年度100%的績效年薪、扣減和追索責任認定年度(含)前三年100%的任期激勵收入并延期支付績效年薪,終止尚未行使的中長期激勵權益、上繳責任認定年度(含)前三年的全部中長期激勵收益、不得參加企業新的中長期激勵。
對領導責任人給予調離工作崗位、降職、改任非領導職務、責令辭職、免職和禁入限制等處理,同時按照以下標準扣減薪酬:扣減和追索責任認定年度70%—100%的績效年薪、扣減和追索責任認定年度(含)前三年70%—100%的任期激勵收入并延期支付績效年薪,終止尚未行使的中長期激勵權益、上繳責任認定年度(含)前三年的全部中長期激勵收益、五年內不得參加企業新的中長期激勵。
對于上班的家長來說,準時接送孩子是個難題,就算家里有老人接送孩子,也可能會因為下午上課時間短,而讓老人十分辛苦。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建立健全課后服務制度,鼓勵各地各校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家長需求,探索實行彈性離校時間。
《意見》提到,支持城市核心商圈建設以體驗消費為主導的大型、高端商業綜合體,引導業態雷同、功能重疊、市場飽和度較高的百貨店、家居市場等業態有序退出城市核心商圈。
9月5日,記者從省商務廳獲悉,《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實體零售創新轉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到2020年,全省綠色商場超過10家,零售業萬元銷售額能耗降幅超過10%。
記者從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河南省近日通過共性責任清單的形式,明確了河南省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和有關社會組織,作為普法責任主體應承擔的普法工作責任。
《意見》要求,全省各級法院要加強涉貧案件的審判工作,努力為脫貧攻堅構建公正、公開、透明的法治環境。省高院將嚴格按照督促檢查機制,對幫扶不到位、工作責任不落實、導致嚴重后果的,實行“一票否決”,嚴肅追究責任。
7月17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復函,同意南京、杭州、廈門、武漢、成都、沈陽、合肥、鄭州、佛山、肇慶市等10個城市開展住房租賃試點工作。目前包括萬科、龍湖等房地產企業和機構已開始布局鄭州住房租賃市場,魔飛、青檸等省內公寓品牌也日益受到市場關注。
記者獲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鄭州市住房租賃試點工作的意見》,要求鄭州市完善試點方案并由市人民政府印發后實施,鄭州有望成為我省首個租購同權的城市。
鄭州列為開展住房租賃試點工作城市之一后,如何落實成為近期外界關注的話題。《意見》建議,在試點方案中明確租購同權,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
鄭州列為開展住房租賃試點工作城市之一后,如何落實成為近期外界關注的話題。《意見》建議,在試點方案中明確租購同權,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
隨后,廣州、武漢等城市先后出臺政策跟進,多措并舉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其中最受關注的當數“租購同權”。實際上無論是廣州還是武漢,從其細則來看,要想享受同樣的招生政策并不太現實,都需要“符合條件”。
鄭州市政府將根據中心城區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合理確定中心城區人口規模,重點是吸納高層次人才和技術技能型人才落戶。逐步將更多進城鎮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納入住房救助和住房保障體系,采取多種方式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鄭州市政府將根據中心城區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合理確定中心城區人口規模,重點是吸納高層次人才和技術技能型人才落戶。逐步將更多進城鎮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納入住房救助和住房保障體系,采取多種方式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昨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加強社會公共服務平臺與110報警服務平臺協調聯動機制建設的意見》,我省將建設統一的12345社會公共服務平臺,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
昨日,省政府出臺《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若干意見》,我省將進一步加快知識產權強省試點省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