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7日06:57 來源:央視網
央視網消息(焦點訪談):互聯網的普及給生活帶來了便利,通過互聯網交友、求職等已經成為很多年輕人的生活方式,然而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也在利用網絡做著不可告人的事情。他們重點選擇那些涉世未深,安全意識不強的年輕人作為獵物,布下一個個陷阱。
不久前,21歲的李某,因非法獲取國家秘密,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李某,海南人,高中輟學。2014年8月,他在五指山市打工期間到一間網吧上網,發現QQ中有人申請加為好友,備注信息:“你想發財嗎?有份好工作在等著你!”李某貪圖錢財,再看對方的個人信息為:“風騷小女人”。隨即將其加為好友。
對方不說自己開的什么公司,經營什么,只讓李某稱呼她老板,李某推測這位應該挺有錢,便謊稱母親有病,急需800元。對方立刻答應下來并告訴他,做了他提供的這份工作,今后錢不是問題。
老板給李某轉了800塊錢,李某拿到錢便揮霍一空。再次網聊,李某以為老板會要賬,可沒想到,對方不但對那800塊只字未提,還要再給他錢。
這位老板告訴他,如果母親的病好了,建議用這筆錢買一部手機,就當是她送給新員工的禮物,當然,也是為了聯系起來更加方便。
先拿了800塊錢,又得了一部手機,李某暗自得意,覺得占了不小的便宜。可讓他沒想到的是,幾天后,老板又告訴他,為了方便他上班,公司還要再配一輛摩托車,隨后寄來4500元。
錢拿了,手機買了,摩托車也開上了,沒過多久老板再找到他,這一次不是給錢,而是指責他說謊。原來,在網聊中,李某一直自稱是五指山人,老板說,其實公司早就知道他的家不在五指山,而在海南某縣。李某聽罷一陣緊張,感覺到自己其實早就在人家的掌控之中,此時對方亮出底牌,告訴他,他的工作便是返回家鄉,去了解位于那里的一座軍用機場的相關情況。
此時李某才明白老板對他這般照顧的真正用意,盡管他沒有去過這座機場,但對其性質還是大體了解,他不敢答應下來,又不敢立刻回絕,便推脫要好好想一想。對方催,他便說還沒想好。
2014年9月的一天,李某接到一個陌生電話,聲音經過變調處理。只聽電話里說,眼下只有兩條路:其一,拖下去,會有人找你,新賬舊賬一塊兒算;其二,返回家鄉,開始工作,這樣的話,不但原來的帳一筆勾銷,還能得到豐厚的報酬。最終,李某選擇了后者,他回到家鄉,買通了朋友洪某作為同伙,又從母親那里騙得2000元,購買了數碼相機,然后伺機行動。
2014年9月,李某約洪某來到機場周邊,為拍攝做前期準備,見路途較遠又怕被抓,他便決定退到幕后,由洪某再找兩個人實施拍攝。李某許諾向三人支付工資,第一個月1000元,第二個月1500元,結果,在金錢的誘惑下幾個人開始鋌而走險。
每次偷拍完畢,洪某都會將相機交給李某,由李某通過網絡傳送出去,接到情報對方就將報酬打給李某。雙方約定將“打錢”說成“寄吃的”,將“大額匯款”說成“寄好吃的”。2014年9月至12月間,李某等人前后16次,拍攝、報送機場圖片數百張,領取間諜經費26筆,共計51000多元。每次拿到錢他們都去揮霍一番,但每次事后他們也感到后怕。
對方就是要用金錢換取情報,他們先讓李某偷拍軍機圖片,又要其統計軍機起落時間并繪制機場地形圖,威逼利誘雙管齊下,讓李某既心懷恐懼又欲罷不能。正在此時,國家安全機關及時將李某抓捕。
李某在金錢的誘惑下,心甘情愿地聽命于對方,還糾集他人共同實施間諜活動,其下場必然是受到法律的制裁,毀掉了自己生活和前程。而同樣在海南,一個李某的同齡人也有著與李某及其相似的經歷,但結局卻截然不同。這又是怎么回事呢?
20多歲的王某2014年大學畢業后便來到三亞,在一家環境科技公司擔任有害生物防治員。
由于做這份工空余時間很多,他便開始留意,哪里有兼職的機會。
于是,他在2014年10月在招聘網站上發布求職簡歷,沒想到很快便有了回音。一部廣東手機給他發來短信,“環境走訪類兼職工作,月薪4000,如需要可加微信詳談”。王某連忙加對方微信,并將姓名、學歷、工作單位以及兼職意向告知對方。對方自稱是海軍某裝備雜志社的工作人員,名叫吳新新,比王某大幾歲,讓王某叫她吳姐。
吳姐說有一個環境走訪類的工作,隨便找個能看到船的地方,看到什么記錄下什么就可以了,不管是軍艦還是漁船都記。
這位吳姐音調溫柔,善解人意,無形中讓王某產生了一種親近感。
可她說的隨便看,隨便記,這算什么工作呢?王某想,要說看漁船,海邊就行,要說看軍艦,那就要到軍港了。正當王某感覺云里霧里的時候,這位吳姐給他發來了一張圖,明確了工作的范圍。
原來,所謂的環境走訪,其實是要觀測三亞軍港的船只進出情況,這讓王某起了疑心,這份工作的確待遇不低,但這樣做是否有風險呢?他一時拿不定主意。
這位吳姐看出了王某的糾結,向他保證,這些資料只用于艦船研究,絕無其他用途。而且如果應聘,雜志社不但支付每月4000元的工資,還負擔觀測點的租金。也就是說,王某可以把觀測點當宿舍,省下了日常租房的開銷。聽到這,他動心了,決定接受這份工作。并開始尋找有利于觀測軍港的住房。
得知王某選定了觀測點,“吳姐”便寄來一張銀行卡,隨后把支付房租的錢打了過來。
3月26日,王某購置了望遠鏡,按照對方要求對我軍港實施觀測。傳遞情報時,“吳姐”要求王某用暗語,比如,“進貨”代表艦艇進港,“出貨”代表出港,“黑貨柜”代表潛水艇。王某每周觀測4至7次,直至5月20號,先后報送情資40多次,內容涉及我潛艇、護衛艦、登陸艦、導彈艇、海警執法船及工程船停泊數量及進出港動態。
王某為境外諜報機構搜集我軍事情報,累計領取間諜經費29000多元。近年來,有關部門加強了國家安全宣傳教育,王某看到相關宣傳報道后,認識到自己行為的性質,更加惶恐,最終選擇向國家安全機關自首。
《反間諜法》規定,“實施間諜行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給予獎勵。”王某的行為雖然具有一定危害性,但其主動投案自首后,徹底交代問題,認罪態度端正,真心悔過,國家安全機關依據法律規定決定免于追究其刑事責任。
隨著我國綜合國力、軍事力量不斷發展壯大,境外間諜機關針對我國的非法活動也越來越猖獗。近年來,通過互聯網策反發展我境內人員實施情報活動的案件呈高發趨勢。觀測、拍攝我軍用機場、港口情況,是他們的重點目標之一。這些情報活動將對我國家安全、軍事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大家務必要提高警惕,擦亮雙眼,如果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可疑情況,請及時撥打“12339”舉報電話。
路透社10月8日援引伊朗塔斯尼姆通訊社報道,伊朗司法部門一名發言人表示,伊朗核談判團隊一名雙重國籍的成員近日因從事間諜活動被判處5年監禁。
根據反間諜法規定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間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根據反間諜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境外人員違反本法的,可以限期離境或者驅逐出境。
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竊取、刺探、收買或者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或者策動、引誘、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活動;
[摘要]現實中有很多間諜活動,比如,外國間諜情報人員到我國進行非法測繪、拍照等,很多都是通過人民群眾的舉報發現的,甚至是被人民群眾扭送到司法機關的。舉報間諜行為線索后,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經過核查后將根據該線索的作用、效果等進行評定,分三級進行獎勵,分別給予10萬至50萬元、5萬至10萬元、1萬至5萬元獎金。
(原標題:華裔女商人涉間諜活動在中國被拘,其丈夫鼓動美國對華施壓) 這一消息8月30日得到證實后,潘婉芬的丈夫杰夫·吉利斯接受美媒采訪,要求美國政府向中國施壓。據英國廣播公司報道,中國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8月30日向媒體證實,潘婉芬已受到間諜罪名指控。
港媒稱,繼中國官方證實近日扣留一名涉嫌間諜活動日本男子后,日媒引述消息指,去年6月在上海被拘捕的一名日本籍華裔女子,上月在上海法院已正式被控從事間諜活動,根據中國法律,間諜行為最高可判死刑。至今至少其中兩人被正式起訴,其中一人是加入日本國籍、在東京一所日語學校工作的中國女性。
28日,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在記者會上證實,一名日本男子被中國有關部門拘留。《環球時報》記者之后了解到的信息顯示,被抓男子屬于一家小規模的日中民間交流團體,而非日中友好協會。
據日本《朝日新聞》5月23日報道,去年4名日本人因涉嫌從事間諜活動被中國有關部門逮捕一事有了新的進展。
間諜個人信息為“風騷小女人”。
2014年7月,《華盛頓郵報》駐德黑蘭記者雷薩安在伊朗被捕,并在12月遭到指控,但針對他的有關罪名直到今年4月才公諸于眾。上個月,雷薩安的律師表示,他可能會面臨4項控罪,其中包括“勾結敵對政府”“進行反政府宣傳”等罪名。
2014年7月,《華盛頓郵報》駐德黑蘭記者雷薩安在伊朗被捕,并在12月遭到指控,但針對他的有關罪名直到今年4月才公諸于眾。上個月,雷薩安的律師表示,他可能會面臨4項控罪,其中包括“勾結敵對政府”“進行反政府宣傳”等罪名。
朝鮮國家安全保衛部26日宣布,朝鮮去年9月和12月逮捕了兩名韓國間諜,該部門嚴厲譴責美韓兩國針對朝鮮的間諜活動。
甚至將韓國列為威脅程度最高的國家。
《世界報》稱,主管德國境內情報的德國聯邦憲法保衛局向該報透露,俄國駐德國的使領館工作人員有1/3具有間諜背景。目前,俄羅斯方面還沒有對德國聯邦憲法保衛局的指責做出回應。
來自中國駐悉尼總領館21日的消息說,4月21日,《悉尼晨鋒報》發表有關中國在澳大學生從事間諜活動是不實報道。我們希望有關媒體秉持客觀、公正的報道原則,共同促進中澳兩國日益深化的人文交流與合作,共同維護兩國人民的友好情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