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18日09:27 來源:武漢晚報
15日晚,東西湖區奧林匹克花園小區,一名4歲小男孩墜入小區深達1.5米的景觀湖內。兩名在附近跳廣場舞的婆婆聞訊一前一后跳入湖中,與隨后趕到的孩子父親一起將孩子救起。兩婆婆因此相識,互相詢問發現,她們竟是同年同月同日生。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小區發現,位于小區南門的景觀湖,水面泛綠,屬于死水。對于兩位婆婆跳湖救人的事情,小區居民都贊不絕口,紛紛伸出大拇指。
第一個跳下湖救人的李秀芳婆婆今年66歲,她介紹說,那天晚上大約8點,她帶著奧園之春合唱團在小區南門廣場跳舞。突然有婆婆呼救,“有人落水了,快救人啊!”李秀芳距離湖邊大約有七八米,她聞聽呼救,一個箭步沖過去,跳進湖里。
李秀芳說,跳下去才發現,水比想象的要深很多,大約1.5米,沒過了她的胸口,讓她有些憋悶,而孩子在距離岸邊大約3米左右的水面上仰面掙扎。“我當時用盡力氣往孩子身邊走,當我接近孩子的時候,聽到身后又有人跳進水里。”李秀芳說。
李秀芳成功抓住了孩子的腿,將孩子拽到身邊后,她雙手將孩子舉起。這時候,她回頭發現,一個婆婆和一個男子正向她游來。事后得知,這個婆婆叫孫燕秋,這名男子是落水孩子的父親小王。孩子的父親從李秀芳手上接過孩子,托到岸上。
“跳下去容易,爬上來卻有些困難。”李秀芳說,當時自己走到湖邊,卻沒力氣爬上去。孫燕秋就托著她往上頂,而岸上的七八名居民則抱成人鏈,最前端的人伸手去拉她。就這樣,兩名婆婆和孩子的爸爸都上岸了。
李秀芳、孫燕秋雖然都在廣場跳舞,但因為屬于不同的舞隊,彼此并不認識,經過此事,兩人相識,一問,竟然都是1950年2月28日生。兩人都覺得,是個驚喜的緣分。
昨天上午,記者見到了被救孩子小旭。他說,當時和爸爸、媽媽在廣場玩,感覺渴了,征詢媽媽同意后,就跑著去超市打算買牛奶,因為沒看清路,掉到了湖里。
為感謝救子之恩,前天,小旭的父母買了禮物特地到兩婆婆家表達謝意。
李秀芳、孫燕秋均表示,當時救人,沒有考慮太多,就是一種本能反應。任何人看到了都會這么做。
節目里,兒媳婦喬英(化名)的電話錄音則顯示,她往家里打電話,電話通著卻沒人理她,她敲門欲探視孩子卻沒人開門。
那一年,楊玉蓮43歲,上有66歲的婆婆,下有正在讀書的女兒,繁重的家務、拮據的經濟,一下壓在楊玉蓮身上。閑下來的時候,楊玉蓮在家指導孩子做功課,婆婆不識字,默默坐在一旁邊干針線活,邊滿心喜歡地看著母女倆,一家人其樂融融。
那一年,楊玉蓮43歲,上有66歲的婆婆,下有正在讀書的女兒,繁重的家務、拮據的經濟,一下壓在楊玉蓮身上。
有時李艷紅不在家,老伴兒或者女兒背著上廁所時,寇巧玲總是埋怨道:“你們都沒艷紅背得舒服。作為一家之主的徐國山把這一切看在眼里,說:“能有艷紅這樣的好媳婦,我們很驕傲。
有了婆婆的照應,周遠芳在紙廠上班并無后顧之憂。但婆婆癱瘓后,每月需要約一千元的藥費,幾百元的尿不濕,剩下的則是一家人的生活開支。婆婆聶世蓉自知拖累,每天清醒時常說的一句話:“我拖累這個家了啊。
(原標題:兇悍婆婆坐高鐵只為打兒媳 法院人身保護令將其制止) 三年前,家住南京的張女士生下了女兒,沒想到她的噩夢開始了。無奈之下,張女士聽從了建議,南京當地法院經調查后做出裁定:禁止張女士婆婆再打罵兒媳婦。
三年前,家住南京的張女士生下了女兒,沒想到她的噩夢開始了。無奈之下,張女士聽從了建議,南京當地法院經調查后做出裁定:禁止張女士婆婆再打罵兒媳婦。法官表示,在人身保護令規定的時間內,張女士都將會得到保護,她的婆婆如果再犯“老毛病”,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
在東北有老令,初七一天都要吃面條,寓意著平安。2014年3月26日,王某生下女兒,2015年2月9日,倆人回王某老家邯鄲登記結婚,2月11日張某獨自回了北京,2月23日王某返回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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