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06日15:05 來源:參考消息網
臺媒稱,臺灣新竹一名40多歲的女子小云(化名)指稱過去6年來幾乎每周都被李姓男子性侵,并強調是因為怕鄰居閑言閑語才被迫出門,不是出于自愿,因此提出告訴,但因為她就這樣被性侵了300次都沒有報案實在太奇怪,有違常理,因此全案日前偵結不起訴。
臺灣東森新聞云4月6日報道,小云表示,李姓男子是自己的朋友,但是在6年間平均1星期就有1次被他載去汽車旅館等地性侵;去年10月11日因為沒有主動連絡他,就被恐嚇“要潑硫酸”、“全家一起陪葬”,只好順著對方的意,又被載去性侵,事后便決定要提告強制性交及恐嚇。
小云指控,每次都是李男打電話要她出去,也都不會說要做什么,也曾經問過“是不是要帶我到汽車旅館強奸我?”如果不出去就會被恐嚇“你不出去試試看”,然后在她家前面逗留、鳴按汽車喇叭,為了不讓鄰居知道有這個人,才會勉強赴約,到了汽車旅館后就會被強迫脫衣、被性侵得逞。
檢方認為,小云都已經40多歲了,應該已經擁有一定的智識與社會經驗,如果不想要赴李男之約,可以直接拒絕,說怕鄰居閑言閑語才被迫出門實在太奇怪,而且如果不想要跟李男發生性關系,那應該要有所警惕,怎么會隨意被載去汽車旅館任由處置?事后也都沒有報警,因此認定指控違背常理,全案最后不起訴處分。
馬來西亞一名中年男子被控兩年多來對女兒實施了600多次性侵。法新社報道,庭審官員耗時兩日,于10日下午宣讀完這名男子的所有罪行,共626項,包括他強迫現年15歲的女兒進行599次肛交,以及強奸、亂倫等罪行。
6月13日凌晨4點,張女士報警,稱小美被人挾持,懷疑遭性侵。6月12日傍晚放學時,張女士去接女兒卻沒找到人,就打電話,小美稱坐公交車回家。
據《每日郵報》報道,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州一頭叫Polly的母豬,去年12月被兩名男子性侵,不僅鼻子、臀部等多處部位受傷,還外陰腫脹出血,在身心受到極大傷害的情況下不得不去看心理醫生,用了5個月才終于恢復到以前的狀態。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惡性強奸案在印度層出不窮,一個比一個駭人聽聞。一名乘坐機動三輪車的女性被數名男子奸污,更可怕的是這些輪奸犯竟然將女子懷抱的9個月大女嬰從三輪車上摔下,致其頭部受重傷不治身亡。
經過了解,讓大家感到很意外,今年剛20歲出頭的葉某平日幫家里做生意,一個月收入有幾萬元,手頭并不缺錢。為了這個刺激,葉某付出的代價可能還不小,目前,葉某因涉嫌搶劫及強奸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調查統計發現,85%的兒童性侵害事件正是這些人所為,陌生人性侵害兒童的僅占15%。
經過了解,讓大家感到很意外,今年剛20歲出頭的葉某平日幫家里做生意,一個月收入有幾萬元,手頭并不缺錢。為了這個刺激,葉某付出的代價可能還不小,目前,葉某因涉嫌搶劫及強奸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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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晚,網友@宋澤塵Leslie_AM發微博稱,其朋友阿廖沙曾遭到大學班主任朱炯父親朱正明性侵,并在其準備維權后,受到了班主任老師朱炯和系里其他老師的不公平高待遇,還因此未能順利畢業。
今天(5月22日),一位北電攝影系老師回應此事。但隨后,這名攝影系老師又稱,這些事情說不清楚,因為攝影學院以前和攝影系是一家,后來分開的,而攝影學院的很多老師也曾跟自己是同事,也沒法解釋。
郯城公安在爆料人微博帖下跟帖對女生疑遭性侵服毒一事進行回復。5月14日凌晨1點02分,臨沂市郯城縣公安局官方微博(@郯城公安)在該網友的上述帖文下回復稱,“丁某某的行為已涉嫌刑事犯罪,5月13日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今天凌晨兩點58分,微博實名認證為“暢毅文化藝人事業部總經理”的@宋澤塵Leslie_AM發表微博,稱好友“阿廖沙”在北京電影學院就讀期間,遭遇班主任之父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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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利用熟人身份,更容易接近受害者并取得受害者信任,再加上自身力量及身份地位等優勢,使得性侵案件更易發生。2015年公開報道的女童遭性侵案件的受害者中,0至7歲的有58起;7歲至12歲的有115起;12歲至14歲的有123起,7歲至14歲受害者占比達70%。
犯罪嫌疑人利用熟人身份,更容易接近受害者并取得受害者信任,再加上自身力量及身份地位等優勢,使得性侵案件更易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