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8日10:22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南京3月18日電 2015年7月25日晚上,揚州市公交集團駕駛員錢某被人持刀刺擊頸部致死。18日,記者從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案已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張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法院判令張某賠償死者近親屬喪葬費等費用。
2015年7月25日晚9時許,張某(男,1973年出生,揚州人,揚州某熱電公司職工)在邗江區邗溝路卜揚加油站南對面的古邗溝風光帶內,用彈弓往北側的樹上打鋼珠。期間,錢某(男,40歲,揚州市公交集團駕駛員)自駕轎車稍帶同事途經此處,因發覺車右側后門有異響,停車查看。后錢某告知同事,轎車可能被彈珠擊中,就到綠化風光帶內搜尋。
在風光帶內,錢某發現張某后,質問他有無打彈弓。張某否認,并急于離開現場,被錢某攔截,雙方發生爭執、扭打,雙雙倒地,滾向河邊。在此過程中,張某持隨身攜帶的彈簧跳刀刺擊錢某的頭頸部等處,錢某呼喊“救命”,張某駕駛摩托車逃離,將自戴的迷彩帽遺落在了現場。
案發當晚,群眾報警,醫護人員趕至現場,發現錢某已經死亡。經法醫鑒定,錢某系被他人持單刃銳器刺擊頸部,致左頸外動脈及頸內靜脈破裂后急性失血而死亡。經檢查,錢某駕駛的轎車右后門外側有一圓形凹孔。
案發后,張某將作案所用的彈簧跳刀、摩托車、衣物等物品扔掉,并提取現金,通過淘寶辦理尼泊爾簽證,準備逃跑。2015年7月29日早上,張某準備逃跑時,被警方抓獲。
經揚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年1月5日、3月17日,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后兩次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張某故意殺人,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依法應判處死刑。鑒于他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等情節,依法可對他從輕處罰,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故依法判處張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判令張某賠償死者近親屬喪葬費等費用。
據悉,錢某是某民辦中學簽約的老師,到案后一直否認自己對被害人小星的猥褻行為,還辯解是被害人小星主動誘惑勾引自己。錢某被判刑后,檢察院向教育局移送刑事處罰線索,提示及時剝奪教師資格,確保從業禁止落實到實處。
2016年7月28日傍晚,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接報案人王女士報案稱,她女兒在老師錢某家中補課時,被其采用強吻、摸胸部等方式猥褻。據悉,錢某是某民辦中學簽約的老師,到案后一直否認自己對被害人小星的猥褻行為,還辯解是被害人小星主動誘惑勾引自己。
據悉,錢某是某民辦中學簽約的老師,到案后一直否認自己對被害人小星的猥褻行為,還辯解是被害人小星主動誘惑勾引自己。錢某被判刑后,檢察院向教育局移送刑事處罰線索,提示及時剝奪教師資格,確保從業禁止落實到實處。
這是上海市首例性侵類從業禁止案件。據悉,錢某是某民辦中學簽約的老師,到案后一直否認自己對被害人小星的猥褻行為,還辯解是被害人小星“誘惑勾引”自己。
3月23日凌晨3時許,專案組獲取一條線索,嫌犯落腳點可能在北二環與蒙城北路交口附近正在拆遷的城中村里。今年3月19日晚8時許,錢某關了店門后,獨自一人騎一輛跨騎摩托車在街頭“閑逛”,四下尋找目標。
去年,李某購買了內鄉縣某公司的月供水票,公司安排送水工錢某給李某家送水,雙方屬于供水合同關系。
去年,李某購買了內鄉縣某公司的月供水票,公司安排送水工錢某給李某家送水,雙方屬于供水合同關系。
初中女生不滿女同學說壞話,同時“嫉妒”同學男友多,遂召集多人非法拘禁同學,并對其進行毆打、拍裸照。福建寧德市中院8日披露,蕉城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拘禁罪判處小趙、黃某拘役6個月。
51歲女子錢某拿磚頭拍死了同居三年的29歲男友丁某,為這段忘年戀畫上了一個血的句號。2016年10月20日,丁某下班后回到其與錢某在浦東的暫住處,兩人又因婚戀問題產生不快。
51歲女子錢某拿磚頭拍死了同居三年的29歲男友丁某,為這段忘年戀畫上了一個血的句號。2016年10月20日,丁某下班后回到其與錢某在浦東的暫住處,兩人又因婚戀問題產生不快。
近日一則公司群里全是騙子的新聞引發了網友關注。李總在群里讓錢某聯系深圳的鄭總,問昨天談好的合同保證金什么時候過來。錢某轉賬后,群里的李總又問公司賬戶上還有多少錢。
中年失業男子錢某冒充“聯合國維和部隊總司令”,以幫人找工為名招搖撞騙。辦案民警透露,考慮到“談生意”經常要在長沙和岳陽之間往返,錢某想到自制警官證逃票,單位為公安部警務督察局,警銜為一級警監。
宜賓市翠屏區小伙小何在網上有一位紅顏知己,一天夜間,紅顏知己網上邀約小何前往鄰縣長寧吃燒烤,小何欣然前往,不料掉進“甜蜜陷阱”。錢某夫妻二人共謀后,錢某用小紅的賬號,以小紅的口吻邀約小何到長寧吃夜宵,并特別暗示其“老公去打牌打通宵”。
夫妻倆因生意虧損,多次吵架,妻子錢某一怒之下竟離家出走,且自導自演了一場“被綁架”的鬧劇,而丈夫李某在明知妻子沒被綁架的情況下,竟謊報妻子被綁架的警情。
昨日,省高院賠償委員會向媒體透露:兩年來,省高院和各中級法院共審結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114件。經查錢某實際被羈押970天,省高院依照《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錢某被羈押970天的賠償金13.8萬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共計16萬余元,并在錢某所住街道辦事處、社區以張貼公告的形式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