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4日10:17 來源:中國網
在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件發生后,廣西一名95后女子謊稱父親身亡騙捐,她在微博寫下的募捐內容,博得眾多網友同情并向其捐款,募捐金額近10萬,然而被識破騙捐后,該女子迅速道歉為自己開脫,不過有網友爆料稱,這名女子騙錢已經不是初犯。
廣西防城港市一女子利用“8.12”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件騙取數千網民的同情,并向其捐款近10萬元。通過用手機登錄其新浪微博賬號“我的心永遠屬于拜仁慕尼黑always”發布了一條虛假微博。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8月13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楊彩蘭(女,1996年4月出生,無業)在網上得知“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后,通過用手機登錄其新浪微博賬號“我的心永遠屬于拜仁慕尼黑always”發布了一條虛假微博:“好害怕,爸爸在那附近上班,剛剛打他電話關機,打他公司的電話也沒有接,我一個人在家真的好害怕。”此虛假微博發布后獲得了眾多網友的關注。
當天凌晨3時許,楊彩蘭又通過該微博賬號發布了第二條虛假微博,稱還是沒聯系上爸爸,其母親也已經去世。此后,楊彩蘭再次在其微博上發布了第三條虛假微博,包含“今天在醫院里見了他最后一面,我和他說,我會好好努力,明年考上一個好大學”等內容,這條虛假的長微博發布后再次引起了眾多網友關注,并獲得了3739名新浪微博網友共計3856筆“打賞”,總金額為96576.44元人民幣。
2015年8月14日,楊彩蘭到派出所報案稱,其新浪微博賬號“我的心永遠屬于拜仁慕尼黑always”被盜,經民警網上核實,確認楊彩蘭就是“我的心永遠屬于拜仁慕尼黑always”賬號使用者并將其控制。案發后,楊彩蘭新浪微博賬號于2015年8月14日被微博管理員關閉,并凍結該賬號收取的款項。2015年8月18日,前述3856筆“打賞”款已全部退還網友。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楊彩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發布虛假微博內容騙取網友打賞,數額巨大,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案將擇日宣判。
案發后,楊某新浪微博賬號于2015年8月14日被微博管理員關閉,并凍結該賬號收取的款項,2015年8月18日,3856筆“打賞”款已全部退還各網友。
男孩認識了觸手TV主播“大乃敵”,他給自己取了個網名叫“獨寵大乃敵”,在接下來的兩個多月里打賞16.6萬元。“大乃敵”的粉絲有5.1萬,在貢獻榜里,居榜首的叫“獨寵大乃敵”,簽名“人帥話少”,就是現實里這個14歲的男孩子。
沉迷網絡打賞僅一個多月,孫浩將家中的7萬元積蓄揮霍一空,沒錢給女兒買奶粉,女兒上幼兒園的學費還是妻子向娘家人借的。北京盈科 (合肥)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承龍說,孫浩和家人應當償還的是實際到手的本金和合理的利息。
9月18日,蘋果官網應用商店App Store3.2.1第七條就有關打賞等現金禮物行為做出了最新說明。換句話說,蘋果這一政策的前提是,也不允許微博、微信等平臺,從原創作者的內容打賞中抽成。
“救命錢被打賞給主播,如今無法退款。”6月6日,《河南商報》報道了禹州13歲男孩迷上了“鬼步舞”,打賞網絡主播花掉2.4萬元,父母申請退款卻遇難題一事。苗先生一再追問下,小光說自己用父母的手機下載了快手直播平臺,學一種鬼步舞,給主播小明買禮物打賞,花了微信里的7000多元錢。
“救命錢被打賞給主播,如今無法退款。”6月6日,《河南商報》報道了禹州13歲男孩迷上了“鬼步舞”,打賞網絡主播花掉2.4萬元,父母申請退款卻遇難題一事。苗先生一再追問下,小光說自己用父母的手機下載了快手直播平臺,學一種鬼步舞,給主播小明買禮物打賞,花了微信里的7000多元錢。
短短半個月,銀行流水賬單里的10多項轉款記錄,讓譚女士徹底蒙了。“直播平臺上,1元可充10個金幣,然后用金幣可以買鮮花、飛吻送主播,我們后來查了記錄,女兒送出去的禮物記錄就有10多頁。
短短半個月,銀行流水賬單里的10多項轉款記錄,讓譚女士徹底蒙了。
短短半個月,銀行流水賬單里的10多項轉款記錄,讓譚女士徹底蒙了。“直播平臺上,1元可充10個金幣,然后用金幣可以買鮮花、飛吻送主播,我們后來查了記錄,女兒送出去的禮物記錄就有10多頁。
其間,蘋果方面回應稱,微信打賞功能并非蘋果逼停的,微信本應該與其他應用開發者一樣,使用應用內購買的方式讓用戶可以打賞文章。
據媒體報道,家住上海的孫女士春節期間發現她13歲的女兒竟然在1個多月內花了25萬元“打賞”一個網絡主播。馮世鋒建議,小蘇的父母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如起訴)要求網絡主播返還錢財。
近日,一則“13歲少女用媽媽手機給主播打賞25萬”的消息在網絡上瘋傳。《法制晚報》記者統計發現,有關熊孩子“偷花”爸媽血汗錢打賞主播的事情從去年開始就有媒體曝出。顯然,只有13歲的小蘇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大額打賞行為并不與其年齡、智力相符,更沒有經過監護人的同意,打賞交易被認定交易無效有法可依。
為方便女兒玩手機,在浙江義烏市經商的趙先生把她的指紋加入了自己的手機,然后就出事了——女兒樂樂(化名)3天內在某社交K歌軟件“豪爽”打賞歌手16萬元。樂樂常玩爸爸的手機,為了方便她開機,趙先生將女兒的指紋也加入指紋庫。
孩子父親說,他們是四川南充人,十年前就到廣東某服裝廠打工。縫一條牛仔褲褲頭賺幾毛錢,夫妻倆一天能縫上千條。這16萬元是夫妻倆十年的所有積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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