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1日20:10 來源:澎湃新聞
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現場。
澎湃新聞12月21日從浙江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當天上午,該院對一起殺妻碎尸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邵如學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發前,邵如學在一次爭吵中掐死妻子,為掩飾犯罪,他又用在碎尸后分多次將尸體碎肉、尸骨拋棄于市區河道等處。
法院查明,被告人邵如學,男,43歲,初中文化。與被害人在2009年7月20日結婚。兩人婚后育有一子,因瑣事經常發生爭吵,并多次報警。
2015年2月下旬,剛過完春節后妻子突然失蹤。妻兄和妻姐多次著急詢問,邵如學支支吾吾說不清楚,只說她出去做生意去了。
直到4月4日,妻姐收到妹妹手機號碼發來的短信,也說自己出去做生意了,該手機號碼的親情網卻突然取消了。因為不會發短信,妹妹平時有事都是打電話的,而且短信里的錯別字和語氣,倒像是妹夫寫的。結合之前妹夫身上的種種疑點,當晚被害人哥哥姐姐報警。
4月13日,邵如學歸案,交代短信是自己用妻子的手機發的,而妻子已被他殺害。
10月20日,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邵如學犯故意殺人罪,向嘉興中院提起公訴。
11月12日,嘉興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本案。訴訟代理人提出,現有證據不能反映被害人具有過錯,被告人邵如學屬直接故意殺人,手段特別殘忍,無任何從輕情節,且無悔罪表現,故請求法院對其處以極刑。
被告人邵如學對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辯解稱被害人持續爭吵并抓其下體才導致他失控殺人。辯護人提出,被告人平時表現良好,被害人長期實施家庭暴力,本案發生由被害人主動挑起;歸案后被告人主動坦白,積極配合調查,有悔罪表現。據此請求法院從輕判決。
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2月22日晚,被告人邵如學在嘉興市南湖區長水街道舉秀苑家中西側臥室內,因瑣事與妻子發生爭吵,爭吵中以掐頸的方式殺死妻子,為掩飾犯罪,又對被害人尸體進行分尸、碎尸,分多次將尸體碎肉、尸骨拋棄。
法院認為,被告人邵如學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害人與其丈夫、公婆經常發生爭吵,對于家庭矛盾的積累雖負有一定責任,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提出被害人長期實施家庭暴力的意見缺乏依據;本案由婚姻家庭矛盾引發,不能認定被害人具有刑法意義的過錯。被告人殺人后分尸、碎尸,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依法應當嚴懲;其歸案后雖然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但仍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近日,河北赤城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依法對被告人韓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5000元人民幣;依法對被告人麻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一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5000元人民幣。
2017年8月17日上午,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和榮松犯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被告人杜澄、曹二車龍補、吳原華、趙智、和凌波犯尋釁滋事罪一案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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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9日晚上,16歲的女生小姚在昌平某外語學校的教室內被人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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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李晉華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一案。
2016年11月16日,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李晉華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一案。
2015年6月,被告人李秀玲對其家院中花池內多年廢棄的窨井進行了清理,準備將王明涵殺害后藏尸該窨井。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殺害鄰家五歲男童王明涵的罪犯李秀玲于2016年10月26日被交付執行死刑。
日前,云南省彝良縣人民法院對原彝良縣洛澤河鎮教師張某全猥褻兒童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全犯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日前,云南省彝良縣人民法院對原彝良縣洛澤河鎮教師張某全猥褻兒童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全犯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全無視國法,道德敗壞,采用卑劣下流手段對所教學的未成年幼女進行猥褻,其行為已構成猥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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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被告人王某冰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張某東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張某中犯職務侵占 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一審判決后,法院凍結了5名被告人多個賬戶資金6000多萬元用于退賠款,而不足部分由被告人王某冰、張某東和張某中繼續共同退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