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0日11:24 來源:央廣網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9月30號,南京市浦口區(qū)人民法院對“虐童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征琴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當天,李征琴和她的辯護律師就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服。10月8號,李征琴的辯護律師表示,他們已經準備提起上訴,要求法院改判無罪。
在9月30號下午的時候,法庭就針對全國關注的案件是做出了一審判決,判處李征琴有期徒刑6個月。就在她被法警拉上警車的時候,面對很多的媒體,李征琴突然大喊說“我不平”表達了自己對這個判決結果的不滿。
隨后李征琴的辯護律師王長清也表示對結果很遺憾,說沒有想到會這樣判決。他認為判決中沒有解釋案子的具體情況也沒有能夠讓被告方心服口服。8號的時候,王長清表示,李征琴已經正式委托他向法院提起了上訴,要求法院改判無罪。現在李征琴已經把上訴狀簽好了,在最近的一兩天之內他們就會把材料給法院寄過去,至于具體的上訴理由她會和另外一位律師再進行商議,目前是不方便透露。
針對這個受害男童施某某,最終一個撫養(yǎng)權的問題。李征琴的辯護律師表示說,在收養(yǎng)手續(xù)被取消之前,還是會受到法律保護,所以現在名義上李征琴仍然是孩子的養(yǎng)母,在法律她也仍然是孩子的監(jiān)護人,李征琴本人仍然希望孩子能夠由她自己來撫養(yǎng)。對于被害男童施某某今后6個月的安排,孩子的生母是并沒有做出過多的解釋,而李征琴方面則擔心說這個判決最大的輸家可能就是小孩子,他的未來可能會十分渺茫,因為孩子可能會被帶回安徽老家,也可能會成為一個失學兒童。
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許家斌表示說,在得知養(yǎng)母被判刑之后,這個男童施某某感到壓力很大,他希望地方政府、公檢法以及社會公眾能夠繼續(xù)關注自己的生活與學習。對此,主審法官徐文露也表示說,本案被告人是不符合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收養(yǎng)條件的,在辦理這個收養(yǎng)關系的過程中有一些重要文件、印章是經過公安機關鑒定,已經鑒定結果出來是偽造的。而且從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和庭審情況來看,從保護兒童權利角度考慮,合議庭是認為,在今后的較長時間里面,被告人李征琴都是不適合收養(yǎng)、監(jiān)護包括本案被害人在內的所有的兒童的。徐文露也介紹說,就如何解決本案所涉的收養(yǎng)關系,法院將會向安徽省的有關部門發(fā)出司法建議。(記者 陳清)
昨天上午,備受關注的南京“虐童案”在浦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進行微博直播。
昨天上午,備受關注的南京“虐童案”在浦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進行微博直播。被告李征琴當庭承認打了孩子,但對于檢察機關指控的故意傷害罪,她并不認可。
大哥霍永彬對北京時間“此刻”稱,母親在福建和二弟失散后,先是返回重慶綦江,然后和親人一起前往福建尋人找了兩個月,但最終無果。
6月8日,小娟出院,生活在達州市大竹縣黃家鄉(xiāng)街道社區(qū)社長黃波家中,黃家鄉(xiāng)政府正在積極為小娟尋找適合收養(yǎng)條件的人家。
今天是我國第67個兒童節(jié),當全國的小朋友都在為這個屬于自己的節(jié)日慶祝時,來自四川達州市大竹縣黃家鄉(xiāng)中心小學三年級的娟娟(化名)卻在兒童節(jié)前夕遭受到養(yǎng)母毒打后住進了醫(y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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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虐童案”此前曾引起多方關注,公安機關也已經向檢方提請批捕孩子的養(yǎng)母。4月5日凌晨1點,在南京警方對涉嫌故意傷害的李某某依法進行刑事拘留后,男童施某某已被其親生父母暫帶回老家撫養(y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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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同齡人還無憂無慮的時候,14歲的商雨佳已獨挑家中大梁,侍奉癱瘓在床的母親。7歲那年,商雨佳得知自己是被抱養(yǎng)的,她撲進媽媽懷里哭著許諾“這輩子我給您養(yǎng)老送終。”商雨佳和甄明對未來的生活充滿希望,“我希望有更多機會參加助老助殘的工作,報答幫助過我的好心人。
受害中國女孩居住的街道攝像頭拍下了其西班牙養(yǎng)母開車載她經過的畫面,警方推測,這可能是女孩失蹤前最后的錄像畫面,也是造成女孩失蹤的原因。受害者的養(yǎng)母還稱,在今年夏天,一名男子進入她家,企圖掐死這名女孩,剛好碰到她進來,“兇手”落荒而逃。
1988年8月中旬,吳阿姨哥哥突然跑到她家,說寶石山腳下有個女娃,問她愿不愿意收養(yǎng)。等他們一家趕到寶石山腳時,女娃已經被抱到附近一戶人家家里,附近居民說,孩子在山腳哭了一夜,臉被蚊子叮了好多包。
案發(fā)后,濟源公安迅速成立專案組,在經過一個月的排查后偵破案件,于10月8日將犯罪嫌疑人趙凱凱抓獲,其對殺害養(yǎng)母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孟佩杰“重孝德,八歲養(yǎng)女侍奉養(yǎng)母十二年;知感恩,花季少女帶著癱母上大學”的動人事跡感動著許許多多的人。還未成年的孟佩杰卻自己拿定了主意,主動選擇了可以走讀就近照顧養(yǎng)母的臨汾學院隰縣基礎部學習。
10歲小女孩小娟(化名)被養(yǎng)母毒打后,5月30日上學時被老師發(fā)現,目前正在達州市大竹縣人民醫(yī)院接受治療。
近日備受關注的南京“虐童”事件有了新進展,男童養(yǎng)母李征琴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提請批捕。據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南京檢察”消息,2015年4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