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韓國前總理韓明淑。(韓聯社)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14日做出終審判決,前國務總理韓明淑收受5萬美元的指控不成立,該訴訟案件自2009年起時隔3年之久終于劃上了句號。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2009年12月起訴韓明淑,告其涉嫌收受5萬美元賄賂。檢察廳在指控中說,韓明淑曾于2006年12月任職期間,在總理官邸會見大韓通運前社長郭永旭等人,郭永旭私下交給韓明淑5萬美元,并請求其幫助自己獲得大韓煤炭公社社長的職位。
該檢察廳針對韓明淑政治受賄的這一指控在一審、二審中均被駁回,理由是“郭永旭的相關陳述前后矛盾并且存在疑點”。郭永旭本人在大法院終審中,因行賄和貪污公款等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期4年執行。
此外,韓明淑還被指控在2007年競選總統時收受了9億余韓元(約合人民幣505萬元)的政治獻金,但2011年10月一審被判無罪,目前二審還在進行中。
韓明淑現年69歲,曾在前總統盧武鉉執政時期的2006年4月出任國務總理,是韓國歷史上唯一的女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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