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搭建的板房被大風“掀翻”
河南商報訊(記者 逯彥萃/文 王春勝/圖)昨天上午10點50分許,在大學路與桃園路交叉口西北角6+1快捷酒店門口的非機動車道上,堆滿了被大風刮下來的簡易房房板。現場拉起了警戒線,大學路派出所的工作人員稱,房板是從快捷酒店的樓頂刮下來的。
據現場附近一家銀行的保安稱,上午9點,從樓上掉了幾塊簡易房房板,砸住了3個年輕人。10點半,又掉下好幾塊兒,砸中了路過的兩個老太太。
在快捷酒店的6樓樓頂,坍塌了一地的房板,僅剩一間簡易房還完好無損。這間屋里,住著一位來自信陽的歐陽先生。他稱,今年正月十五,他的老鄉將他帶到這里住,當時總共有12間,他住了其中一間,其他屋里沒人住。快捷酒店的唐經理稱,簡易房不是酒店建的,什么時候、什么人建的,她不清楚。
據大學路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稱,附近有個建筑工地,是新密市商務局在建的家屬樓,簡易房是工地上的人建的。記者聯系到了家屬樓的開發商富泰置業的副總高亮,他稱,該樓盤是他們公司剛從鄭州大地置業公司接手的,簡易房是由大地置業建造的,他們不能承擔責任,他拒絕把大地置業的聯系方式透露給記者。
鄭州市亞太人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常伯陽稱,根據《民法通則》規定,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應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過錯的除外。在本案中,如果簡易房是由開發商大地置業建設的,如今將項目移交給富泰置業,那么,和項目相關的所有財產和管理都應該由富泰置業來負責。簡易房房板被大風刮掉,施工方疏忽大意,造成他人傷害,應承擔賠償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路人意外受傷,表明當事人沒過錯的,一般情況下可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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