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1年罰金1萬
記者韓景瑋實習生韓雪
本報訊一大學畢業生不滿足對物質欲望追求,看到開境外網絡賭場的商機,通過開網絡賭場大肆招募會員在賓館酒店參賭。短短9個月時間,涉案賭資高達6000萬元,獲利46萬元。
昨日,記者從新鄉衛濱區法院了解到,被告人尤溢謙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1萬元。
尤溢謙大學畢業后在一家科技公司上班,朝九晚五的生活穩定而充實,但這并不能滿足他對物質欲望的追求。精通網絡的他看到境外網絡賭場的賺錢先機。2008年5月,尤溢謙辭職開始經辦此事。他通過與在緬甸賭場工作的羅某某聯系,獲取了緬甸“東方明珠在線”賭博網站在新鄉地區的總代理。
2008年9月至2009年5月間,尤通過開設網絡賭場大肆招募會員,在賓館、酒店等處參與網絡“百家樂”賭博犯罪活動,通過“抽水”、提取“洗碼返點”從中抽頭漁利。短短9個月時間,涉賭賭資高達6000萬元,獲利46萬元。后來,尤發現事情敗露就潛逃他鄉。2011年9月7日,尤在云南省云縣被抓獲歸案。
衛濱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尤溢謙開設賭場,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告人尤溢謙案發后認罪態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線索提供王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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