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網訊 云南景洪市一對生活了30年的老夫妻,因懷疑妻子有外遇,一天深夜,丈夫劉某悄悄打開妻子李某化妝品的瓶子,將敵敵畏投放進去。之所以這么做,劉某的想法很幼稚,這樣就可以阻止妻子化妝變漂亮了。妻子覺得丈夫的行為不可原諒,立即報警,并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
化妝品瓶里傳出怪味
4月28日,李某外出回家后聞到化妝品瓶子里散發出一股刺鼻的味道,便詢問丈夫是不是在化妝品中動了手腳,劉某便支支吾吾地把所做的事告訴了妻子:他投了敵敵畏。李某氣憤至極,覺得不能再忍受丈夫的懷疑和過激行為,便向當地的公安報警。民警來到后,對劉某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
“我們結婚都30年了,還有一個兒子,本是幸福、快樂的一家人,不知道從什么時候起,他開始懷疑我出軌,并在我的化妝品里放農藥。”李某認為,夫妻之間本應相敬如賓,而不應該相互猜忌,丈夫投毒的方式讓她不能原諒。隨后,妻子李某以此為由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無法原諒丈夫妻子起訴
近日景洪市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涉毒離婚案”。
法院審理查明,早在2015年,劉某就開始懷疑李某在外面有人,便開始限制妻子與異性及同性交流講話。最后還發展到不論是男是女,他都不允許妻子和他們說話。李某的人身自由被限制,實在受不了,于是提出了離婚。同年的12月25日,在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下,兩人達成協議,約定劉某必須改變懷疑妻子的習慣,雙方試著生活半年,如丈夫不改正妻子可以起訴離婚。
可在今年4月28日,劉某竟然在妻子的化妝品里投毒,他竟然認為這樣可以阻止妻子變漂亮,從而不再出軌。法庭上,劉某聲淚俱下,承認懷疑妻子出軌不對,并向她真誠道歉,但李某不為之動容,無法原諒丈夫的行為,依然堅持離婚。
法院判決準予離婚
法院審理后,認為夫妻因家庭糾紛產生矛盾,應加強溝通交流,既然早在2015年劉某和李某就達成協議,那么他們就應當遵守協議的約定。劉某在妻子的化妝品里投放農藥的行為,不但違背夫妻協議約定,甚至已威脅到李某的人身安全,李某也不愿意再原諒丈夫,法院判決準予他們離婚。
妻子婚內出軌,夠悲劇了,更悲劇的是,親子鑒定后,他還發現,養了9年的女兒竟不是親生的。
民警最終在副駕駛座下邊,發現了打在鋼板上的大架號,通過大架號,找到了這輛面包車的車輛信息,確定了車主是保定市滿城區的董某。在走訪調查中,董某的一個朋友向民警反映,董某失聯前,曾提起過要去滿城區見一個女網友。
懷疑鄰居夫妻倆合伙勾引自己妻子“出軌”,竟大打出手。
23日上午,記者從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檢察院獲悉,向峰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批捕。向峰今年32歲,岳陽平江人,和妻子劉彬(化名)結婚后育有兩個兒子。”向峰說,4月25日當天,他帶著兩個兒子趕到妻子姐姐位于長沙市雨花區的家中,“我跪著求了她六七分鐘,求她原諒,她說我們不可能了。
妻子黃悅比他小6歲,博士學歷,如今卻待業在家,養家養兒子的重擔幾乎全落在鄧富國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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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與妻子長期分居,致家庭矛盾不斷升級,奪子不成竟然潑油燒妻,致妻子嚴重燒傷。
廣某今年33歲,和妻子王某于2006年結婚。一次偶然的機會,廣某在妻子的包里發現了一張妻子和一個陌生男子的合照,他暗暗記下了那男子的長相。被怒火沖昏頭的廣某,一刀就朝男子的左肩膀砍了下去,鮮血飛濺浴室……后經鑒定,男子的傷勢已達輕傷。
近日,廣西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了梧州市自《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的第一起家庭暴力刑事案件,法院判決認定被告人馬某某對妻子實施家庭暴力,致使其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2014年12月15日,公安機關以沈剛涉嫌故意殺人、非法持有槍支、放火罪移送平原縣檢察院審查起訴。2015年12月6日,德州市中級法院認定,被告人沈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照片上的這個孩子叫小石頭(化名),今年9歲,是白坪小學的一名小學生。看到張偉無奈的放棄這件事,我們也非常替他難受,因為我們沒有聯系到吳曉娜,所以對他倆的感情糾葛我們也不好說。
現年42歲的女子劉艾櫻出軌后反被第三者王國平以裸照相威脅。最終,法院認定,劉艾櫻及其辯護人所提的劉艾櫻事前未與李鵬飛商量傷害被害人與劉艾櫻及李鵬飛歸案后供述不符,檢察機關指控的故意傷害罪成立,劉艾櫻獲刑3年。
現年42歲的女子劉艾櫻出軌后反被第三者王國平以裸照相威脅。” 最終,法院認定,劉艾櫻及其辯護人所提的劉艾櫻事前未與李鵬飛商量傷害被害人與劉艾櫻及李鵬飛歸案后供述不符,檢察機關指控的故意傷害罪成立,劉艾櫻獲刑3年。
因妻子出軌遭裸照威脅。
1月23日,貴陽中院刑事審判法庭內,29歲的男子熊曉青因嫉恨妻子出軌殺死對方,當庭向被害方的家屬下跪請求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