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女友懷孕打胎養身體,不能過夫妻生活,新民青年吳明(化名)竟背其在外亂搞,結果被情婦丈夫發現。近日,吳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女友退還彩禮。
男友起訴女友要彩禮
去年10月份,吳明和女子劉麗(化名)經人介紹相識。吳明給了劉麗3萬元,但并沒有說明這筆錢到底給的是什么錢。隨后,吳明和劉麗在一起生活。
今年10月,吳明來到新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二人在相處過程中性格不和無法達到共同生活的目的,因向劉麗索要彩禮未果,遂到法院來起訴索要。
女友引產男友在外亂搞
對此,劉麗卻有不同的說法。劉麗稱,3萬元不是彩禮錢,而是生活費,不同意返還。當時相親時,吳家答應給彩禮20萬,一直沒有給。二人共同在一起生活了一年,自己懷孕一個月時吳明父母知道了說是要結婚,但沒有找自己父母商談。
該事一直拖了三個月,吳明同意劉麗做了人工引產手術。劉麗說,就在自己養身體無法過夫妻生活時,吳明在外面卻和其他女的亂搞。因為被對方丈夫知道了,吳明的攤床都讓人家給砸了。
男方擔主責判返三成錢
新民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吳明給劉麗3萬元,屬于婚約中的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為生效條件的贈與行為,劉麗接受后,雙方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為生效條件的贈與合同成立,因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所附條件未成就,贈與合同未生效,故吳明有權要求劉麗返還3萬元。
因吳明給付劉麗3萬元時,雙方對給付的錢款未約定用途,定親時給付買衣服錢、改口錢等亦是地方習俗,又因同居生活期間,劉麗沒有工作,所以劉麗稱吳明給的是生活費亦有可能,劉麗稱將吳明給付的錢款用于同居生活期間費用及人工引產手術后續費用的事實,本院予以認可。
劉麗同居生活期間懷孕,因不能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三個月后做了人工引產手術。雙方均為結婚做了努力,未能一同走進婚姻殿堂,雙方均有責任,吳明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劉麗應當承擔次要責任。最終,法院認定劉麗應當返還吳明30%錢款,共計9000元。
去年10月份,李婭突然發現吳明私下還和其他女子耍朋友,怒火中燒的李婭立即質問吳明,可吳明的解釋卻是“那只是普通朋友,你不相信我”。但和對待前幾個女友的套路一樣,吳明在和楊梅發生性關系后,告知楊梅自己身患絕癥,并向其借錢。
引產是指用人工的方法誘發子宮收縮來結束妊娠,很多時候這是一種無奈的舉措,但引產也算手術的一種,對孕婦有一定的傷害,術后的護理很重要。那么,引產后如何護理呢?
見完兒子后,王華很生氣,因為覃霽告訴她,覃強每個月只給他幾百塊生活費,她找到覃強,追問為啥要虧待孩子。王華解釋說,之所以一直選擇相信覃霽,其實是對打掉的孩子有所愧疚,想做些補償。
“重男輕女”思想在一些人眼中仍根深蒂固,為防止這些人做傻事,國家出臺法律法規禁止胎兒性別鑒定。但近日,九龍坡楊家坪派出所就接到了一起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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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的錢女士因閉經并伴有腹痛到村診所看病,在服下高某開具的頭孢和脈血康等藥物后,因未見好轉就去正規醫院檢查,竟被查出已有27周的身孕。已育有一個兒子的錢女士訴稱,今年5月3日,她因閉經并伴有腹痛去高某的診所就醫,對方未經認真診查即給她開具頭孢克肟片2盒、安乃近15片、干酵母片1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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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則網帖稱陜西安康市鎮坪縣曾家鎮政府非法拘禁懷孕7個月的女子,強制引產其肚中胎兒。安康孕婦馮
陜西孕婦被強行引產,除了對過早夭折的孩子太過殘酷外,對于準媽媽來說,大月份引產對身心造成的傷害同樣不容小覷。
私自將孕婦引產的嬰兒救活,給表哥撫養。
毛群安表示,“單獨兩孩”的政策出臺以來得到了公眾的極大的歡迎,這對于我國計劃生育政策來說也是里程碑性質的一個調整。2013年《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規定》生效,毛群安表示,能提供的供體占等待移植病人的比例較低,目前供體不足是最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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