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多納也遭遇了一次“被代言”。由上海第九城市計算機技術公司開發的游戲“熱血球球”,在沒有征得馬拉多納本人同意也沒有支付代言費的情況下,使用國際足球巨星馬拉多納的形象作為代言,最終被馬拉多納告上法庭并敗訴。日前,北京市一中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上海九城公司侵權成立,判處其網上公開道歉90天,賠償馬拉多納經濟損失300萬元,精神損失費1元。
國際足球巨星馬拉多納現年53歲,阿根廷國籍,是中國球迷最為熟知和喜愛的國際足球巨星。此案開庭時,正在中國進行外事活動的馬拉多納本人曾親臨北京市一中院引來大批媒體圍觀。昨天宣判,馬拉多納本人并未出現在宣判現場,而是由其全球總代理唐女士和律師代其出庭。唐女士告訴記者,馬拉多納本人目前居住在迪拜,馬拉多納目前是迪拜的形象代言人。馬拉多納近期有可能再來中國,推動中國青少年足球的發展。
此前馬拉多納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訴稱:“熱血球球”是上海第九城市計算機技術公司研發的一款網絡游戲。2010年6月初,新浪互聯、上海九城等三被告在其各自官方網站上發布了馬拉多納代言“熱血球球”游戲的報道。廣告語為“馬拉多納豪情代言!史上最牛足球游戲!”及“一代球王馬拉多納,豪情代言《熱血球球》”。同時,三被告在其游戲運營網站開設了“熱血球球”的網絡游戲頻道。該游戲及游戲頻道的多個界面中使用了馬拉多納的肖像及“馬拉多納”的外文簽名。然而,馬拉多納并沒有代言過“熱血球球”這款網絡游戲,也沒有任何允許三被告在“熱血球球”這款網絡游戲中使用其肖像或姓名的授權。
馬拉多納認為,上海九城等在沒有經過馬拉多納授權的情況下,以營利為目的,非法將老馬的肖像、姓名用于聯合經營的“熱血球球”游戲,并作出馬拉多納代言游戲的不實報道,嚴重侵犯了馬拉多納的肖像權及姓名權。
馬拉多納為此訴至法院,要求三公司立刻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馬拉多納經濟損失2000萬元,精神損失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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