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3日體育專電 四年一度的全運會是兵家必爭之地。為保證第十二屆全運會足球比賽順利進行,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從去年下半年就多次專題討論,近日明確了裁判選拔原則,進行了培訓,制定了管理機制。
據中國足協技術部主任楊新利3日介紹,根據全運會男子比賽分U20、U18兩個組別,女子比賽分U18和成年兩個組別,裁委會確定了男子比賽由中超、中甲、中乙裁判員有機組合成賽區裁判組,女子比賽由國際級和國家級、女超聯賽裁判員與女青比賽裁判員有機結合的選拔原則。如:在男子預賽的四個賽區,每個賽區配備4位中超裁判員、4位中甲裁判員、4位中乙裁判員,選派具有業務和管理經驗的裁判講師、裁判監督擔任裁判長、副裁判長。
此外,裁委會還確定了選派思路:預賽選派國內裁判,復賽和決賽以國內裁判為主,關鍵場次(如7-8名決賽、半決賽、3-4名、1-2名決賽等)邀請外籍裁判執法。根據國家體育總局的要求每個賽區多配備一組裁判,原本是8位裁判員即可滿足比賽要求,多配備4位裁判可供選擇。
據介紹,裁委會于2012年12月-2013年2月分別在梧州結合男子U19、U17、U15等三次冬訓及錦標賽,在成都結合女子U系列比賽,總共選派180多人次參加賽區裁判培訓與執法工作,選派講師到賽區進行專題授課,并安排實踐訓練與臨場執法。從業務上、思想上、體能上進行培訓與考核,通過認真考核,遴選出參加全運會的人選大名單。
裁委會還結合職業聯賽,分別于2月28日-3月3日、3月26日-29日在國家足球訓練基地(香河)對職業聯賽裁判員和進入全運會大名單的裁判員進行了上崗培訓與考核,包括足球規則理論考試、足球比賽視頻分析考試、體能測試,通過者方可獲得全運會上崗資格。
此外,裁委會還將在全運會期間加強對裁判的管理,加強總結、評議與紀律處罰工作,及時消除疑問和爭議,對明顯的錯判漏判根據《裁判員處罰辦法》嚴格進行處理。(記者公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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