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體育訊 上海申花隊領隊郭光祺今天飛赴北京,隨后前往中國足協注冊辦查看了于濤與申花俱樂部“備案”合同內容。結果顯示,合同中確有一款“申花對于濤有優先續約權”的內容。只不過,申花只有在同等條件下才享有優先續約權。換言之,只要申鑫為于濤提供的待遇標準比申花高出哪怕1元錢,申花就不能阻止于濤“自由轉會”。
上周,申鑫俱樂部宣布,與原申花隊長于濤簽約3年。結果消息公布當晚,申花俱樂部就聲明,于濤轉會申鑫違約,并將為此支付超過500萬元的違約金。不過,申鑫隨后強調,引進于濤合規。而中國足協隨后也通過媒體表態,協會僅僅能在行業范疇內規范雙方的合作關系,至于傳聞中涉及的補充協議,協會不能認定其是否具有合法性。
或許是從情感上難以接受于濤這樣的老臣出走,申花俱樂部內部對此事展開了徹查,投資人朱駿特意指派領隊郭光祺于今天到中國足協查看于濤的備案合同內容。經過查閱,郭光祺發現合同中的確有“優先續約”的內容。不過申花欲享有這樣的權力,必須滿足一個前提——他們給于濤開出的待遇條件須高于或等同于其他俱樂部開出的條件。而從上海方面傳出信息,申鑫為得到于濤已經決定竭盡全力,俱樂部甚至不惜為于濤開出“申花難以滿足的高薪標準”,這也意味著申花利用這樣的條款限制于濤轉會,可能性非常低。(阿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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