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中旬,丹東、鐵嶺兩地中級人民法院先后對中國足球反賭掃黑案首批涉案人員做出了一審判決,首批受審的人員當中,包括部分俱樂部人員,陸俊、萬大雪等裁判以及張建強、楊一民兩位前足協官員。首批受審的48名涉案人員在一審判決下達之后,只有萬大雪一人當庭表示上訴,其余的人都已經接受一審判決的結果。
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前足球裁判萬大雪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沒收財產人民幣15萬元。當法官詢問是否上訴的時候,萬大雪看了看自己的律師,在律師的示意下,萬大雪明確表示對判決不服將要提出上訴。不過,法律界對于萬大雪的上訴并不看好,其上訴的成功率微乎其微。
首批受審的其他人員,在判決下達之后不久,便已經由看守所轉移至各地的入監隊。根據我國有關規定,已經定罪的犯人在正式入獄服刑之前,要先進入監隊進行培訓,以便適應未來幾年的牢獄生活。遼寧地區有三個入監隊,而首次受審的人員大部分被分到了沈陽的入監隊。陸俊等人,目前都在沈陽監獄城接受培訓。
此前有消息稱,犯人將在入監隊進行三個月左右的培訓,才開始正式服刑。但是,據入監隊相關人員介紹,此次足球案的涉案人員,只在入監隊呆一個月左右,便可以正式服刑。這樣算來,陸俊等人大約在未來的半個月左右,就將正式轉移到監獄,開始服刑。
由于案件始終在遼寧地區偵辦審理,因此可以確定的是,此次案件的涉案人員最終都將在遼寧服刑,至于具體到哪個人被分在哪個監獄,尚未確定。
另外,第二批涉案人員目前都已經接到起訴書,丹東、鐵嶺兩地近期將再次開庭審理足球案件,在第二批受審人員中包括了謝亞龍、南勇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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