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29日07:35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特派北京記者段偉朵
買車要繳納車輛購置稅,這是買車人都知道的常識。8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召開,《車輛購置稅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會議審議,這意味著從2001年開始施行的車輛購置稅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邁出了從“暫行條例”到“法”的第一步。
從“暫行條例”到“法”,消費者最關心車輛購置稅的稅率是否變化。草案規定,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與現行稅率一致。
不過,草案也有了一些變化。其中,草案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排氣量超過150毫升的摩托車、有軌電車、掛車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均屬于購置行為。
與“暫行條例”相比,草案對應稅車輛中摩托車的排量做了規定,應超過150毫升,這也就意味著,排氣量低于150毫升的摩托車可不納稅。這一變化,是出于向低收入人群降低稅收的考慮。據介紹,低排量摩托車主要銷售區域在鄉鎮地區,是廣大農民朋友的代步工具。
17年全國征收車輛購置稅26214億,你貢獻多少?
為了加快公路建設,提供穩定的公路建設資金來源,國務院1985年決定征收車輛購置附加費。2000年10月,國務院實施交通和車輛稅費改革,開征車輛購置稅,取代車輛購置附加費,同時公布了《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自2001年1月1日起實施。2001年至2017年,全國累計征收車輛購置稅26214億,年均增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