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27日07:40 來源:鄭州晚報
鄭州不動產登記逐步駛入“快車道”,諸多歷史遺留問題也相繼有了政策支持。
記者從鄭州市國土資源局得到消息,《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處理國有建設用地上不動產登記相關問題的補充意見》已于近日正式出臺。
記者 王亞平
《補充意見》的適用范圍為鄭州市內五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鄭州高新區范圍內國有建設用地上符合文件處理范圍的遺留問題樓盤或房地產項目。
《補充意見》涉及五方面問題,包括:關于劃撥土地上房產相關問題的處置意見,關于房屋越界超占問題的處置意見,關于房、地權利主體或用途不一致遺留問題的處置意見,《鄭州市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前部分國有土地上房屋權屬登記中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置,關于房管部門直管公房及省直房改房辦理不動產登記的處置意見。
新供應經適房項目配建商業部分
全額計收土地出讓金
關于劃撥土地上房產相關問題,新供應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配建商業用房的,辦理用地手續時,由規劃部門依據政府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明確規劃指標及商業用房配建比,國土部門按照宗地規劃指標及商業用房配建比評估商業用房相應分攤土地的商業價格全額計收土地出讓金。
已供應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配建商業用房的,在首登環節或首次轉移登記環節前,商業用房未完善商業用地手續的,規劃部門出具商業用房配建比情況說明,國土部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以規劃部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間為評估基準日,評估商業用房相應分攤土地的商業價格全額計收,商業用房有償使用年期自土地證登記時間起算。
經濟適用住房項目配建的商業用房,購房人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書,但未完善商業土地手續的,權利人再次申請轉移登記,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可按“6號文件”第五條第(三)項有關程序和繳納標準執行;對未補繳土地出讓金的按原證載內容予以登記。
劃撥土地上其他類型房屋有關問題,對于已辦理過初始登記的商品房(非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申請首次轉移登記的,辦理過土地出讓手續的,憑出讓金繳納憑證,土地性質按出讓登記;未補繳土地出讓金的,按原證載內容予以登記。
符合相應指標的房屋越界超占單位
可直接辦理首次登記
關于房屋越界超占的問題,首次登記時,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核實報告》中宗地綜合經濟技術指標符合《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的規劃設計條件指標,可直接辦理首次登記,登記時按房屋主體所在宗地落宗。
首次轉移登記時,房屋所在樓幢跨宗(所跨宗地為同一權利人),房屋已經辦理過初始登記的,可以辦理首次轉移登記,登記時按房屋主體所在宗地落宗。
開發建設單位已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房屋越界超占、占壓其他權利人土地的,若雙方有合同約定依照合同,無合同約定可由土地權利人出具知悉權利被侵占并同意維持現狀的說明;若占壓的土地權利人被注銷且無承繼單位的,由越界房屋權利人申請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5個工作日,期滿無異議的,參照“6號文件證繳分離”原則辦理登記,登記時按房屋未越界部分所在宗地落宗。
已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且購房人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備案的,若房屋越界超占屬占壓道路、綠地、河道、高壓走廊等未登記使用權人的國有建設用地,以《鄭州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2010年2月1日)為時間區分,該條例實施前已辦理過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依據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處理意見辦理,之后的經過規劃部門規劃核實,可直接辦理不動產登記,登記時以房屋未越界部分落宗。
房、地用途不一致的,按照“地隨房走”原則
針對“房、地權利主體或用途不一致問題的處理”,《補充意見》提出,對于房、地權利主體不一致的,房、地權利人達成一致意見,由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更正登記。對房、地用途不一致的,按照“地隨房走”原則,不動產登記部門依據房屋規劃用途進行房地一致的不動產登記的處理意見。
關于《鄭州市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前的
歷史遺留問題
對2004年4月1日《鄭州市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前,國有土地上部分房屋權屬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補充意見》給出解決辦法。
●聯營聯建房屋,依據聯建協議登記
辦理登記時,出現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情況,相關職能部門已依法處理,但并未明確要求拆除等強制性整改措施的,按照現狀辦理交易和不動產登記;
以聯營聯建方式開發建設的住宅類房屋,依據聯建協議登記;若聯營聯建方已注銷、吊銷或者改制無承繼單位的,且存在拆遷安置、房改售房或按商品房銷售等已實際發生轉讓行為的,直接為受讓人辦理交易和不動產轉移登記。
對于土地使用權人與規劃許可證證載權利人主體不一致的單位自建或職工集資修建住宅類房屋,若已取得房改售房審批或相關歷史時期有權機關審批手續,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的,不再辦理首次登記,直接為受讓人辦理交易和不動產轉移登記。
對于已取得土地和規劃手續,但因歷史原因無法進行竣工驗收的房屋,由開發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鑒定。若原開發建設單位不存在,可由申請人委托辦理,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的,申請登記時,不再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證書。
●原產權單位已注銷、吊銷的,不再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
若整幢建筑未辦理權屬登記,原產權單位已注銷、吊銷或者改制且無承繼單位的,申請人可在公開發行的市級以上報刊刊登公告,權屬無爭議的,不再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直接為受讓人辦理交易和不動產轉移登記。
整幢建筑未辦理權屬登記,但有業主已辦理過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部分業主未能及時申請登記的,2012年前已刊登政府權屬公告的,比照本幢樓內已辦理過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時提交的材料和權籍調查材料辦理交易和不動產轉移登記;2012年前未刊登政府權屬公告的,申請人可在相關媒體刊登公告,無爭議的再比照本幢樓已辦理過的提交材料。
未辦理登記的直管公房
憑樓盤定位表、房屋測繪圖等資料辦理
關于房管部門直管公房及省直房改房辦理不動產登記的,《補充意見》中表示,我市直管公房建筑年代跨度大,來源復雜,無法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登記。
對于未辦理登記的直管公房不動產登記,由區房管部門對該處房產建立樓盤定位表,經轄區派出所和市房管部門確認蓋章,由市國土部門在核實土地信息無異議后,憑樓盤定位表、房屋測繪圖、直管公房租賃合同、管理冊頁復印件和其他相關資料辦理不動產權證。
因歷史原因造成產權登記到其他單位名下的直管公房更正登記時,由原產權單位和房管部門提出更正申請。
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辦理的房改房收回、再售或收回再售、注銷登記等業務,由房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后,由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核心提示|在“6·25”全國土地日當天,因不動產登記工作中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而受到困擾的鄭州市民,收到了一份來自國土部門的“政策福利”——繼去年出臺鄭政【2017】6號文后,針對不動產登記事務中仍存在的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鄭州市人民政府再次出臺相關文件予以解決。有業內人士表示,自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在全國推廣以來,在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方面,河南及鄭州的不動產登記部門一直走在全國前列。
核心提示:在“6·25”全國土地日當天,因不動產登記工作歷史遺留問題而受到困擾的鄭州市民們收到了一份來自國土部門的“政策福利”。針對“房、地權利主體或用途不一致問題的處理”,《補充意見》提出對于房、地權利主體不一致的,房、地權利人達成一致意見,由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更正登記。
必要時,可開展地區住房普查,切實掌握本地存量房、在建房的規模、數量、類型、結構、使用年限等詳情。在此基礎上,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結合城市規劃、人口規模結構,對房地產供需情況和行業發展前景作出精準分析和預測,進而制定更加科學有效的樓市政策。
必要時,可開展地區住房普查,切實掌握本地存量房、在建房的規模、數量、類型、結構、使用年限等詳情。在此基礎上,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結合城市規劃、人口規模結構,對房地產供需情況和行業發展前景作出精準分析和預測,進而制定更加科學有效的樓市政策。
記者梳理發現,不動產登記工作推進過程中的每一個重要節點都會引發輿論的廣泛關注,而公眾關注熱點集中在以下3個方面:不動產登記工作會影響房價嗎?是不是在為征收房地產稅作準備?房產信息聯網透明化后,誰可以查詢?
據自然資源部消息,全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已實現全國聯網,我國不動產登記體系進入到全面運行階段。
據自然資源部消息,全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已實現全國聯網,我國不動產登記體系進入到全面運行階段。
一串數據代碼的“缺失”,讓買賣二手房的辦事人奔波了一年多。6月6日上午,在中牟縣房產交易中心綜合樓,鄭曉峰告訴記者,負責相關問題的科室主要有兩個,分別是房管局信息科和中牟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信息科。
如您發現在鄭州市不動產登記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違法違紀的行為,從即日起又有了新的舉報渠道———由中共鄭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鄭州市監察委員會(下簡稱鄭州市紀委監委)派駐鄭州市國土資源局(下簡稱市國土局)紀檢監察組設立的舉報信箱,即日起開始正式啟用。近段時間以來,包括鄭州在內的全國不動產登記部門頻頻“亮劍”,但這一切并非空穴來風。
根據今年的立法計劃,我省將制定修訂6部規章,并啟動16部規章的調研工作,涉及到百姓的征地補償搬遷、不動產登記細則等。
根據今年的立法計劃,我省將制定修訂6部規章,并啟動16部規章的調研工作,涉及到百姓的征地補償搬遷、不動產登記細則等。
4月14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河南省人民政府2018年度立法計劃》已印發。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河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注:前5個為制定,第6個為修訂)
我省還將啟動16個立法調研項目,包括河南省地下水管理辦法、河南省不動產登記細則、河南公墓管理辦法、河南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河南省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等。
哪些人可以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可以查哪些信息?國土資源部20日發布的《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此做出明確規定。
12月22日,智慧不動產綜合服務平臺在開封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正式上線,實現了水、電、氣、暖等過戶程序在二手房交易登記時“一站式”辦結,標志著我省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