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19日09:14 來源:河南日報客戶端
5月18日晚,鄭州市人民政府通過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了三份關于“租購同權”在鄭州落地的相關文件。明確了“租房戶”在辦理落戶、公積金提取、衛生計生、子女義務教育、社會保障等公共配套服務優惠措施。其中明確提出:在本市(鄭州市)行政區域內租賃住房的,可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和戶籍證明材料,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享有子女相對就近入學的義務教育服務。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李林
這三份通知分別是:《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利用安置住房用作租賃住房暫行辦法的通知》、《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國有建設用地新建租賃商品住房供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值得關注的是,上述文件對“租房戶”在辦理落戶、公積金提取、衛生計生、子女義務教育、社會保障等公共配套服務優惠措施。具體表述為:
經鄭州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臺或線下服務站點對房屋租賃合同進行登記備案的承租人,將享受辦理承租方落戶、公積金提取、衛生計生、子女義務教育、社會保障等公共配套服務優惠措施。
承租方落戶服務:承租人為非本市戶籍且租賃住房的,可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依市戶籍且租賃住房,符合鄭州市落戶條件的,可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到所在轄區戶籍部門辦理集體戶口落戶手續。
公積金提取服務:在鄭工作,且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在取得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后,本人及配偶的提取總額不得高于租房時期內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的50%;在房屋租賃期內,承租方在按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時,可按年度一次性提取一年的房屋租賃費用,提取的額度按照公積金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衛生計生服務: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租賃住房的,可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由承擔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子女義務教育服務: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租賃住房的,可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和戶籍證明材料,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享有子女相對就近入學的義務教育服務。
社會保障服務: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租賃住房的,可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納入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享有就業失業登記服務和政府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真正實現“應保盡保”。
上述三份5月18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兩年。
上述三份文件都將從今天(5月18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兩年。內容如下: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利用安置住房用作租賃住房暫行辦法的通知》
解讀
一、政策出臺的背景
為加快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2017年,國家在12個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開展住房租賃試點工作,要求各試點城市不斷增加住房租賃市場供應。在此基礎上,結合我市近年來大規模城中村改造和安置房建設逐步推進的實際情況,為有效利用安置房進入住房租賃市場,提高租賃住房市場管理水平,經過廣泛的市場調研,我市起草并印發了《鄭州市利用安置住房用作租賃住房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政策出臺的目的
《辦法》的制定實施,目的是為了整合和利用滿足群眾自住需求外的富余安置房源,調動政府和市場各方力量,在群眾自愿的基礎上,引導安置住房進入租賃住房市場,將其納入全市住房租賃市場體系,提高安置住房利用率和管理水平,推動全市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
三、政策的主要內容
《辦法》共16條,主要明確利用安置住房用作租賃住房的適用范圍、利用方式、各相關單位職責、分類實施原則、各項優惠政策等要求。
(一)關于適用范圍和利用方式
1.本《辦法》所稱“安置住房”是指已列入我市大棚戶區改造計劃,滿足居民自住需求以外的待建、在建或已建成的安置住房房源。
2.安置住房的利用方式可分為:回購、長期回租或作價入股等方式,所籌集的房源應相對集中。其中采取長期回租方式籌集的安置住房,其租賃協議期限原則上不得低于5年。
3.本《辦法》所稱“房屋租賃企業”是指已按要求在住房保障部門備案的國有房屋租賃平臺公司及社會專業化房屋租賃企業。
(二)關于實施原則和各單位職責
1.安置住房利用工作應當堅持政府主導、群眾自愿、規劃引領、縣(市、區)級負責、市場運作原則,其中采取回購方式籌集且已享受政府財稅優惠政策的安置住房限制銷售。
2.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是利用安置住房用作租賃住房工作的實施主體,負責前期論證、調查摸底等基礎性工作,并對相關工作進行規范管理、監督和指導。同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盡快制定本轄區籌集安置住房用作租賃住房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近三年的目標任務。
規劃部門負責審查調整安置住房項目的規劃方案;
住房保障部門負責房屋租賃企業的房屋租賃行為監管;
城鎮辦負責全市安置住房項目建設進度的督導、統計、考核等工作;
建設、工商行政、城市管理、公安、消防、稅務等部門根據各自分工各負其責。
(三)關于籌集方式和管理方式
1.籌集到的安置住房可由國有房屋租賃平臺公司統一對外租賃并管理,也可與社會上信譽好、實力強的專業化房屋租賃企業進行合作,交由其進行統一管理。
2.對于尚未確定改造方案的、待建的、在建的、已建成的安置住房,根據不同情況鼓勵房屋租賃企業及早介入、提前參與安置住房項目建設。
3.籌集的安置住房須納入全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臺統一管理,可根據需要優先面向公租房貨幣化保障對象和新進人才等群體進行租賃。
(四)關于優惠政策和資金來源
1.經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臺或線下服務站點對房屋租賃合同進行登記備案的承租人,將享受辦理承租方落戶、公積金提取、衛生計生、子女義務教育、社會保障等公共配套服務優惠。
2.各縣(市、區)、開發區國有房屋租賃平臺公司回購或長期回租安置住房的資金來源由各縣(市、區)、開發區自行承擔,市級財政根據各縣(市、區)、開發區回購或長期回租安置住房情況進行獎補。具體意見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住房保障部門研究提出。
3.鼓勵金融機構和稅務部門給予開展利用安置住房用作租賃住房工作的房屋租賃企業相關政策扶持。
4.通過回購方式取得且已享受政府財稅優惠政策的安置住房,回購主體可正常辦理不動產產權手續,但不動產登記簿及不動產登記證書等產權證明文件上應標注為“租賃住房,限制銷售”。
最后,明確該《辦法》有效期為兩年,有效期滿后如有必要,將根據實施情況進行調整完善后另行印發新的文件。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國有建設用地新建租賃商品住房供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解讀
一、政策出臺的背景
2017年,國家在12個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開展住房租賃試點工作,要求各試點城市不斷增加住房租賃市場供應。鄭州市作為國家首批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試點城市之一,需要出臺發展租賃住房市場的配套政策,確保中央政策落實到位。在此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為增加新建租賃住房的有效供應,經過廣泛征求意見,我市起草并印發了《鄭州市國有建設用地新建租賃商品住房供應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政策出臺的目的
《辦法》的制定實施,目的是為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行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引導城鎮居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問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提高租賃住房的有效多元化供給。
三、政策的主要內容
該辦法分為四章12條,主要明確涉及土地一級市場供應的租賃性商品住房的保障體系。
第一章首先明確了制定該辦法的目的是為了完善我市住房保障體系,實行租售并舉的住房制度改革;對本辦法所指的租賃商品住房進行了定義“利用鄭州市區內(市屬五區、鄭東新區、鄭州高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新增國有建設用地、政府儲備土地供應的租賃性商品住房”;并對如何合理確定租賃住房建設規模及租賃住房土地供應計劃進行了表述。
第二章明確了利用國有建設用地新建租賃商品住房采取單宗供應和部分新建商品住房配建結合的方式增加新建租賃住房供應;供應的租賃商品住房采取招拍掛方式供應;此類租賃住房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分割轉讓,不得銷售;供應程序與商品住房招拍掛的程序一致。
第三章是對租賃住房的監督管理,按照“誰提出、誰監管”的原則,明確違規使用租賃住房的處理。
第四章明確該辦法的適用范圍及執行時間。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解讀
一、主要目的和意義
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優化培育我市住房租賃市場和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有效利用存量土地,提高租賃住房的有效多元化供給,促進鄭州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二、關于適用范圍、申列程序和建設原則
(一)本辦法適用范圍在鄭州市中心城區建成區內,單位或個人利用取得獨立使用權的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不包括城中村改造中確權的國有土地。
(二)鄭州市新建租賃住房計劃申列程序:申報建設租賃住房程序對于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愿意參與租賃住房建設、投資和經營。
1.應首先向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租賃住房項目建設申請。
2.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發改、土地、規劃等部門對申請項目進行初步審核,
3.初審同意后,由市政府下達鄭州市新建租賃住房計劃。
(三)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的條件及要求
1.為確保租賃住房有完善的配套設施,《辦法》要求建設租賃住房需在鄭州市城市規劃的居住用地內進行選址。
2.建設租賃住房,需符合環保、消防、交通、文保、安全、教育等要求;
3.建設方案需要滿足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包括日照、間距、使用功能等需滿足要求。
(四)租賃住房建設用地維持原土地使用性質、土地使用年限、容積率和土地權屬關系不變。建設規模原則上不超過原有土地在出讓或劃撥時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所約定的容積率所限定的建設總量。
(五)不再重新編制控規,但需編制建設方案,并按法定程序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規劃建設手續。
三、租賃住房項目建成后的管理
租賃住房項目建成后,建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納入鄭州市租賃住房統一管理。所建租賃住房只租不售,租賃年限同土地年限一致。除隨同單位資產整體處置外,租賃住房不得單獨轉讓、單獨辦理房地產轉移登記。若辦理不動產整體轉移登記,不得改變原用途,嚴禁利用非住宅自用土地進行商業性住宅開發。
開發商表示,一期項目交付后他們就提交了實測繪申請,實測繪結果會在2016年12月底出具,屆時將通知廣大業主進行面積補差工作。河南商報記者在鄭州市城鄉規劃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分局了解到,目前華強城市廣場的建設,應該是按照當時的規劃建設的。
鄭州市金水區鳳凰臺街道辦事處人士向記者確認,青年路鋁材市場要在年底前完成外遷。資料顯示,鄭州青年路鋁材市場2003年開業,所租賃的土地占地面積18畝,建筑面積8000平方米,投資總額1500萬元,主要經營塑鋼鋁型材。
青少年公園建成后,將成為鄭州市中心城區重要的開發空間節點,為青少年提供休閑活動場所、體育設施、文化娛樂設施,建成一處專業性的公園。
業內人士指出,招拍掛制度進一步挖掘了土地價值,創造出更公平的市場環境,成為房地產業“黃金十年”的重要推手,但同時引發高地價,以及土地財政依賴。在市場供需關系發生逆轉的情況下,招拍掛制度的價值將面臨重估。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是中國人心中根深蒂固的理想生活詮釋。2004年至2014年的十年間,鄭州這座城市在發生著巨大的變化,街道更寬,建筑更高,生活更富足,而居住環境也變得越來越舒適、越來越優越。王老師原本居住在鄭州國棉某廠家屬區,如今她住在與原小區一路之隔的新建小區內。
7月11日上午,市長張國暉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傳達貫徹全省服務業發展大會精神,研究全市上半年經濟運行等工作。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石迎軍,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李建民,市委常委、副市長王堃,副市長秦春梅、張海濤、王文杰出席會議,許昌軍分區司令員胡建忠列席會議。
在第2屆中國新型城鎮化峰會上,住建部村鎮司司長趙暉表示,城鎮化并非要消滅農村,而是要讓在農村住的人口與城市人口享受同等待遇。因為擔心農地被過度占用,農民權利受到傷害,以及小產權房歷史遺留問題,宅基地流轉探索進展緩慢。
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地產開放商經常抱怨,招拍掛的拿地模式會推高土地成本,如今深圳的養老地塊也遭遇了這種尷尬。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張車偉(ju)說,養老地塊,國家必須給予政策傾斜,但政策實施后,同樣需要警惕國家劃撥地塊進入企業,但企業并沒有用于養老。
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地產開放商經常抱怨,招拍掛的拿地模式會推高土地成本,如今深圳的養老地塊也遭遇了這種尷尬。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張車偉(ju)說,養老地塊,國家必須給予政策傾斜,但政策實施后,同樣需要警惕國家劃撥地塊進入企業,但企業并沒有用于養老。
鄭州,站在了深化改革、科學發展的關鍵點上。緊緊圍繞中原經濟區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建設,鄭州堅持深化改革,努力形成有利于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著力破解體制機制障礙。
鄭州市政府1月1日宣布,該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正式實施網上招拍掛,充分發揮市場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鄭州市政府當天公布了《鄭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交易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1月1日起施行,暫行期1年。
鄭州市政府1月1日宣布,該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正式實施網上招拍掛,充分發揮市場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鄭州市政府當天公布了《鄭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交易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1月1日起施行,暫行期1年。
鄭州市政府1月1日宣布,該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正式實施網上招拍掛,充分發揮市場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鄭州市政府當天公布了《鄭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交易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1月1日起施行,暫行期1年。
臨近年末,土地出讓熱情仍然不減。記者12月16日從市國土資源局獲悉,今年11月份鄭州市區通過招拍掛方式實際出讓各類建設用地601.41畝;12月份再計劃掛牌出讓1086.54畝建設用地。12月份,市區建設用地繼續大規模掛牌出讓,共有16塊各類地塊對外出讓。
臨近年末,土地出讓熱情仍然不減。記者12月16日從市國土資源局獲悉,今年11月份鄭州市區通過招拍掛方式實際出讓各類建設用地601.41畝;12月份再計劃掛牌出讓1086.54畝建設用地。12月份,市區建設用地繼續大規模掛牌出讓,共有16塊各類地塊對外出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