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06:48 來源:大河網—河南日報
本報訊(記者趙振杰)11月28日,記者從省地稅局獲悉,作為全國第二批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省份,我省將于12月1日起實施水資源稅改革。水資源稅的納稅人為直接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水資源稅開征后,原有水資源費征收標準降為零,取水行為由原來的繳費模式轉為繳稅模式,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
據省地稅局總會計師呂太昌介紹,水資源稅實行從量計征,除特種行業用水和農業用水外,直接取用地表水的單位和個人基本實現稅費平移,不影響居民和一般工商業的正常生產生活用水。同時,我省確定地表水最低平均稅額為0.4元/立方米,地下水最低平均稅額為1.5元/立方米。
記者了解到,為發揮水資源稅調控作用,我省按照不同取用水性質實行差別稅額,在國家規定幅度內適當提高超采區適用稅額標準,對超計劃(定額)取用水量在原稅額基礎上加倍征收,以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
此外,我省還規定了回用水,抽水蓄能發電取用水,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不征收水資源稅的情形。
呂太昌表示,實施水資源稅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的重要舉措,也是完善綠色稅制,促進節約用水,調整我省經濟結構,推動綠色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③3
發展綠色經濟,離不開綠色稅制的支撐。資源稅,是以自然資源為征稅對象的稅種,其主要目的是調節資源級差收入,體現資源有償開采,促進資源節約使用。
他表示,近年來礦產品價格波動幅度較大,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使資源稅與體現供求關系、稀缺程度的資源價格掛鉤。更為值得注意的是,財政部還給定了列明21種礦產稅率幅度,比如鐵礦資源稅稅率幅度為1%—6%,石墨資源稅稅率幅度為3%—10%。
2014年以清費為前提推進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后,2015年全國減少涉煤收費基金366億元,抵減增稅因素后,全國煤企總體減負181億元,其中因煤價下降實現自動減稅約90億元。資源稅實行從量計征,不論資源好壞,基本執行一個固定的稅額標準,客觀上助推了采富棄貧、“吃白菜心”的開采方式。
繼營改增之后,中國稅務改革迎來第二波“重量級”調整。中國資源稅從開征至今已有30多年,近10年來資源稅收入增長較快,年均增長率約為27%,成為資源富集地區重要稅收來源。
中央深改組分別在第十六次會議和第二十二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了《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和《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比如,電力改革方面,去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啟動新一輪電改。
此次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對企業而言,最受關注的舉措莫過于全面清理涉企收費,避免重復征稅。資源稅實行從量計征,不論資源好壞,基本執行一個固定的稅額標準,客觀上助推了采富棄貧、“吃白菜心”的開采方式。
7月1日起,資源稅改革全面推開,包括鐵礦等礦產資源在內的多種資源,稅收將實行從價計征。事實上,除了礦產資源,此次改革將逐步把水、森林、草場、灘涂等資源納入征稅范圍,有效解決現行資源稅制度覆蓋面較窄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