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0日07:06 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近日,省政府法制辦出臺《河南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修訂草案)》(簡稱《條例》),公開向市民征求意見。《條例》規定經營者亂漲價亂收費,相關價格主管部門將被約談;出現強制消費的情況,將對經營者最高擬罰300萬元;罰款數額較大,經營者可要求聽證。
亮點1
這8種情況 經營者、行業組織或被約談
《條例》提出,要嚴肅查處價格串通、價格欺詐、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低價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以及亂收費、擾亂價格秩序和破壞物價穩定的違法行為。8種情況下,縣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可以采取公告、會議、書面通知、約談等方式,提醒相關經營者、行業組織等應該履行價格義務和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條例》規定,對于經營者的不標明價格等行為,主管部門要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如果經營者存在不執行規定的限價等行為,相關部門要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亮點2
11種行為 最高可罰50萬元
河南商報記者注意到,此次,《條例》變化最大的章節是“經營者的價格行為”,從“不得違反政府定價、不得有不正當價格行為、不得違反明碼標價”等方面,對經營者進行約束。
《條例》提出,經營者有權自主制定屬于市場調節的價格和政府指導價規定幅度內的價格。同時,明確11種違反政府指導價行為: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價格;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價制定價格;擅自制定屬于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范圍內的商品或者服務價格;提前或者推遲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自立收費項目或者自定標準收費;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對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違反規定以保證金、抵押金等形式變相收費;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 不按照規定提供服務而收取費用;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其他行為。
若出現這11種違反政府指導價行為則將被重罰: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亮點3
出現強制消費
最高擬罰300萬元
《條例》明確,經營者不得利用在交易中的優勢地位從事5種價格行為。具體為: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對方接受交易價格的;只收費不服務或者所收取費用與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明顯質價不符;交易時在價格之外附加不合理的費用的;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對方承擔應當由經營者自身承擔的費用的;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不公平價格行為。
若出現這5種行為,相關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亮點4
較大數額罰款
經營者可要求聽證
如果經營者在經營中遭遇不公待遇,《條例》明確規定,經營者有權進行檢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條例》明確,經營者有權檢舉、控告侵犯其依法享有的價格權益的行為;有權拒絕違法收費;有權對價格主管部門的檢查和處罰進行陳述和申辯;有權對價格主管部門作出的責令停業整頓、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要求聽證;有權對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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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條例》正處于征集意見階段,公眾可于11月3日前通過電子郵jjfgc212@126.com或寄信到鄭州市金水東路22號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經濟法規處(郵編450018),將意見和建議反饋至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經濟法規處,也可登錄河南省政府法制網(http://www.hnfzw.gov.cn),點擊網站首頁右側“河南省法規規章征求意見系統”直接在線發表意見。(記者 王喬琪)
核心提示|昨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高票通過《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版條例明年元旦起施行。物業應在顯著位置公示物業費使用情況、公共水電分攤費用情況、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所得收益和支出情況、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車位、共用車庫經營所得收益和支出情況等信息;
征集2000多條建議,市民意見進入“立法圈”
陳潤兒、葉冬松、王炯、翁杰明、趙素萍、任正曉、李亞、孔昌生、陶明倫、許甘露、馬懿、穆為民、劉春良、蔣篤運、趙建才、王保存、段喜中、徐濟超、舒慶、徐光、戴柏華、史濟春、張廣智、龔立群、梁靜、張亞忠、高體健、靳克文、錢國玉、張立勇、蔡寧出席報告會。謝伏瞻強調,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認真學習貫徹新修改的《條例》,進一步做好巡視巡察工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8月9日,鄭報融媒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自河南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以來,截至今年上半年,我省共有120萬人持有居住證,其中新制發居住證13.8萬余張。目前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辦理出入境證件、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辦理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等公共服務和便利已經在我省公安機關全面落實。
《條例(修訂草案)》嚴格按照上位法規定的內容,增加了7類禁止性活動,形成了禁止在保護區內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采藥、開墾、燒荒、開礦、采石、挖沙等10項禁止性活動。《條例(修訂草案)》提出:禁止在保護區內獵捕、獵殺和收購、販運野生動物。
建設單位對業主要求車位、車庫只售不租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擬禁止在鐵路電力線路兩側各1000米、沿海地區高速鐵路線路兩側各2000米范圍內放飛鳥類、飛行器或升放風箏、氣球、孔明燈等低空飄浮物。《條例》提出,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鐵路旅客、行包托運人信用管理制度,并實現跨地區、跨行業信用聯動獎懲機制。
住建部發布的《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正在征求意見。對于鋪天蓋地的虛假房源信息,《條例》也明確指出:房地產經紀機構通過其網站發布住房租賃、銷售信息的,應當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有關負責人也表示,2016年雖然新發案件增幅放緩,但是大案仍然時有發生。” 4月25日,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以下簡稱“處非辦”)主任楊玉柱在當天的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上如是向媒體介紹。
在今年全國兩會召開前夕,國務院新聞辦密集舉辦新聞發布會,多名部委一把手在兩會前率先面對記者,主動發聲。
對于未經許可擅自設置大型戶外廣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強制拆除,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戶外廣告專項規劃確定的禁設區和嚴控區中的建筑物不得利用臨街玻璃設置戶外廣告和招牌。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劉社說,據統計,截至2015年底,鄭州市電動車保有量已達350萬余輛,銷售商家數百家。在該《條例》列入鄭州市人大常委會2016年度立法計劃后,鄭州市政府進一步加強了《條例(草案)》的組織起草工作。
《焦作市北山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市人大常委會公告,將于2017年3月10日起施行。為把《條例》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有效推動焦作市北山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召開座談會,部署學習宣傳貫徹《條例》工作。
省市縣三級地方黨委作為本地區的領導核心,在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推動黨的奮斗目標的實現上居于關鍵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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