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微信轉賬已成為許多人常用的一種收付款方式。但如果出現借款方說微信轉賬償還了借款,而出借方說沒有收到的情況,能否證明到底是還了還是未還?三門峽市湖濱區人民法院最近審理了一起微信轉賬還款引發的糾紛并給出了肯定的答案:只要轉賬就會留有記錄和痕跡,就能將事實調查清楚。
原告男子和被告女子原本相識,2016年初,男子一紙訴狀將女子告到湖濱區法院,理由是該女子2013年向其借款10余萬元用于購房和修車,陸續償還部分借款后剩余兩萬元,在2015年5月給其打了兩萬元的借條,直到起訴仍欠1萬元不還。而案件審理中,被告對借款事實及欠條沒有異議,但辯稱其早在打欠條當年的6月26日、27日,已將兩萬元款項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分三筆予以償還,其中27日最后一筆一次性轉賬1萬元,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原告向法庭提交了與被告的手機短信、微信聊天記錄等。被告向法庭提交了微信交易轉賬記錄截圖和銀行交易明細等。庭審中,原告對被告提交的證據不予認可,認為銀行交易記錄只有商戶及其網點號和名稱,沒有自己的收款賬號,雙方微信早已相互拉黑、刪除,微信轉賬記錄沒有收款方名字,不能證明轉給了其本人。
為查明事實,案件審理期間,湖濱區法院先后幾次分別向相關管理機構發函協助調查,調查回函最終結果顯示,被告手機綁定的微信號確如其所說轉出了款項,時間、筆數、金額相一致;而收款方微信綁定的手機號正是原告所有,且該微信號收到的正是被告轉出款項。回函質證之后,原告在訴訟中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獲得法院準許。至此,這起微信轉賬還款糾紛塵埃落定,最終以原告方撤訴而畫上句號。(張傳新胡原鋒)
記者從22日的上海微信公開課了解到,接下來“社交購物”作為小程序商業轉化力較強的場景之一,或將取得應用上的突破。從蘑菇街、SEE小電鋪的交易數據看,微信小程序對于電商引流的影響達到指數級別。
國家網信辦官網昨天發布公告稱,騰訊微信、新浪微博和百度貼吧存在暴力恐怖、虛假謠言、淫穢色情等信息,北京市、廣東省網信辦已分別立案調查。
在往時女士家趕的途中,蔣世欣在路上又找來三名遇到的小區居民幫忙。”蔣世欣說,隨后,社區工作人員李芬、王愛花、蔡永美隨救護車將時女士送到醫院,并一直照看到時女士的妹妹趕到醫院。
“鄭州樓市”(微信號:izzloushi)等5家微信公眾號違反《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等互聯網法律法規,違規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且未按照鄭州市網信辦約談要求限期整改。
近日,一段“他網戀發萬元紅包,她竟是摳腳大漢”的視頻在網上傳開。聽說要陪酒,楊某心生憐香惜玉之心,立馬轉賬3000元給“紀微涼”,讓其去還債。
據武漢的王先生介紹,近日他被一朋友拉進一個“投資交流”微信群。二元期權大多通過網站平臺運作,這些平臺打著“交易簡單、便捷、回報快”等口號,招攬投資者參與交易。
李華陽律師稱,但若商家提前告知客戶此種情況,客戶是在自愿的情況下掃碼群發信息,商家則不構成侵權。雖然在商家提前告知的情況下不構成侵權,但李華陽律師提醒,市民最好不要掃陌生的二維碼。
楊女士隨即加了這個公司的公眾號進行詢問,對方告知是騙子拿著微信付款碼截圖在美宜佳消費,是典型的詐騙案,建議楊女士趕緊報警。騙子通常會以“微信當日轉賬支付金額超限”為理由,向受害者索要微信付款的二維碼截圖。
如今微信轉賬支付十分普遍,掃一掃二維碼,點一下付款,不僅省去了找零錢的繁瑣,還方便快捷,可這種簡易的微信支付卻成了詐騙新招。嘗到甜頭后,王某又以需要現金為由,多次利用此方法向該網吧進行套現,每次套取100至300元不等的現金。
煙臺警方揭秘騙局) 近日,煙臺開發區公安分局接到劉女士(化名)報警稱:自己在微信上充值話費被騙。劉女士認為反正這個人就在附近,應該不是騙子,于是就交了錢付了款,結果劉女士付了錢后卻遲遲沒有收到話費。
兩個變化需引起在鄭州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的申請人注意。” 據悉,白沙登記網點設立在鄭東新區熊兒河路與眾旺路口東南角鄭東新區政務服務中心大廳一樓(不動產鄭東分中心)。
今日(14日),鄭州市與廣西省、成都市、汕頭市、銅川市一道,成為了微信醫保在國內第二批落地城市。目前,包括在老百姓大藥房在內的鄭州連鎖藥店已在陸續加載,鄭州的醫院門診和開封市場也將陸續上線。
我市“網聚正能量 講鄭州好故事”系列評選活動引起了各界群眾和參與單位的高度關注,不斷掀起利用新媒體宣傳正能量講鄭州好故事的高潮。此次白皮書報告從內容、平臺、推廣、運營特點等方面反思鄭州市微信公眾號的發展現狀,并對未來的發展進行展望。
女子李某用微信竟搖到居住同一小區的男子陳某,兩人都覺得這是緣分。在李某的質問下,陳某承認他因賭博輸錢、投資失敗等借了高利貸,他淚流滿面地懇請李某原諒并給他改過的機會。在陳某的一再保證下,李某原諒了他,婚禮如期舉行。
警方介入調查后發現,和陳先生有類似遭遇的人還有很多,他們無一例外的都落入了這位美女業務員的“陷阱”。微信作為一個集社交、支付、理財、購物、出行等于一體的綜合平臺,以其便捷、全面的功能吸引了大批忠實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