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繳費時間:8月1日~12月20日
據市人社局相關領導介紹,去年鄭州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費用集中繳納時間為7月1日至12月30日。但今年因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繳費標準、財政補助標準調整等原因,鄭州市2018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時間改為8月1日啟動,12月20日截止。
省會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都應及時繳納年度居民醫保參保費用,逾期未能足額繳費者,將影響參保人員享受下一年度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經辦機構由社保部門改為辦稅大廳
按照我市原有政策規定,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以18歲為界限分別劃定,其中,18周歲及以上每人每年200元,18周歲以下每人每年120元,低保人員(含一、二級重度殘疾)個人繳費由財政承擔,個人不繳費。新政規定,今后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每人每年180元,不再區分18周歲以上或以下。
此外,今年起,城鄉居民醫保繳費也不再由社保經辦機構承擔,轉由稅務部門負責,參保居民可就近前往我市各地稅辦事大廳辦理。
7月17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該廳聯合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發布《關于做好2017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對城鄉居民醫保各項政策進行調整。
在新生兒醫療待遇方面,整合后,新生兒出生當年,只要父母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新生兒不用繳費,自動獲取參保資格并按規定享受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參保居民在異地就醫即時結算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醫療費用可通過異地就醫平臺即時結算。
自今年1月1日起,27個病種的門診治療費用列入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此舉將切實減輕參保人員門診費用負擔。
享受原城鎮居民醫保慢性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血友病、甲狀腺機能亢進、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門診規定病種待遇的患者,改為享受城鄉居民醫保重特大疾病門診病種相對應的病種待遇。原城鎮居民醫保門診規定病種慢性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改為城鄉居民重特大疾病門診病種終末期腎病。
鄭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說,新生兒母或父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可憑其母或父身份證明、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選擇一方)享受出生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鄭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說,一些醫療費用不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范圍: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應當由第三人負擔;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在境外就醫。
1月1日起,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正式啟動實施。統計顯示,整合后納入河南省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項目共計4441項,較城鎮醫保醫療服務項目增加177項,增幅4%;較原新農合醫療服務項目增加254項,增幅6%。城鄉居民醫保整合后,實現城鄉居民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在全省范圍內統一。
1月1日,我省城鎮居民有2146人次通過城鄉醫保信息系統進行就醫登記,發生費用結算934人次;原新農合在院病人有19.04萬人完成年度結轉,新入院登記33929人次,出院13135人次。
12月21日,映象網記者從鄭州市人社局了解到,12月20日18時起,2017年鄭州市居民醫保繳費已經停止,未正常繳費的市民,只能在明年1月5日后通過居民醫保延期繳費系統繳費。
11月22日,全市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工作推進會在市政府召開。要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對全市整合工作進展情況實施動態監測、定期通報、督導考核,確保整合工作順利推進、圓滿完成。
鄭州市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說,鄭州將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
其中,城鎮居民醫保由財政和城鎮居民繳費,由人社部門管理;新農合由財政和農民繳費,由衛計部門管理。推行城鄉居民健康簽約服務,制定差別化的支付政策,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逐步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就醫新秩序。
今年1月,《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各省(區、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醫保制度作出規劃和部署,各統籌地區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
近期,湖北、河北、內蒙古三省份出臺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方案。今年初,國務院發布的《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明確,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2016年各地居民個人繳費人均額度將會有一定幅度提高。
今年,省委、省政府將繼續從全省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集中力量辦好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16項重點民生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