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磊
本報訊禁止在城市道路、廣場、立交橋、臨街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以及樹木上涂寫、刻畫、張貼戶外廣告;以舉牌、擺牌、游走、散發等形式發布戶外廣告,不得干擾他人正常出行和生活;學校、住宅、名勝風景點不得設置戶外廣告……昨天,鄭州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召開,審議《鄭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管理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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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舉牌、擺牌、游走、散發等形式發布戶外廣告不得干擾他人正常出行和生活
不少市民有這樣的感受,正開著車等著紅綠燈,發廣告的就跑到馬路中央,敲窗發廣告。
為此,《條例(草案)》特別規定:以舉牌、擺牌、游走、散發等形式發布戶外廣告的,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范,不得影響社會公共秩序和安全,不得干擾他人正常出行和生活。
這一規定,比2月份《鄭州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溫柔不少。
2月22日,鄭州市政府官方網站發布《鄭州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鄭州禁止以舉牌、擺牌、游走、散發等形式發布戶外廣告。征求意見稿顯示,如果違反上述規定,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對行為人責令改正,并對廣告主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在鄭州廣告從業者周先生看來,征求意見稿提到“禁止以舉牌、擺牌、游走、散發等形式發布戶外廣告”,并設置有處罰條款,但是昨天審議的《條例(草案)》既沒有提及“禁止”,也沒有設置處罰條款,這說明《條例(草案)》對舉牌、擺牌、游走、散發等形式發布戶外廣告更加寬容。
他說,香港是一個廣告很多的城市,各種媒體廣告鋪天蓋地,形式多姿多彩,有舉牌的、有用易拉寶的、有用廢棄的硬紙殼的,讓不少游客領略到香港“廣告之都”的特有文化。以舉牌、擺牌、游走、散發等形式發布戶外廣告本身無可厚非,現在鄭州存在的問題,是加強管理,避免擾民。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劉社說,相比之下,有些廣告主,特別是房地產廣告主,特別傾向以舉牌、擺牌、游走、散發等形式發布戶外廣告。這種方式看似“簡單粗暴”,在短時內能吸引一定的消費者,適合促銷,但是不利于樹立品牌形象提升品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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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城市道路、廣場、立交橋、臨街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以及樹木上涂寫、刻畫、張貼戶外廣告
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張江濤說,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對戶外廣告的治理工作高度重視,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管理主體不明確,設置規劃不統一,管理措施不規范,相關標準不具體,廣告設施破損和小廣告泛濫等。
記者注意到,在《條例(草案)》中專門有一條,內容就是規范小廣告。根據《條例(草案)》,需張(粘)貼戶外廣告的,應當在公共信息欄等規劃設置范圍內進行張(粘)貼。
張江濤說,亂貼、亂發小廣告影響城市形象,擾亂管理秩序,是廣告治理的重點和難點。《條例(草案)》采取疏、堵、禁相結合的方式,分別規定了治理措施。
根據《條例(草案)》,禁止在城市道路、廣場、立交橋、臨街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以及樹木上涂寫、刻畫、張貼戶外廣告。違反這一條,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對行為人責令改正,并對廣告主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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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地、公共設施等公共資源戶外廣告的使用權采取招標、拍賣等方式公開出讓
根據《條例(草案)》,公共場地、公共設施等公共資源戶外廣告的使用權,應當采取招標、拍賣等方式公開出讓。
此外,招牌設置應當與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或者相鄰招牌協調統一,內容限于本單位的名字、字號、商號、電話、標識。以光電等形式設置的戶外廣告和招牌,在建筑墻體設置的,其設置高度不超過建筑物頂部。不得與道路來車方向成垂直視角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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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劃出戶外廣告禁區學校、住宅、名勝風景點不得設置戶外廣告
根據《條例(草案)》,在國家機關、學校、住宅、名勝風景點、文物保護單位、紀念性建筑、有代表性的近代建筑或者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標志性建筑等建筑控制地帶內,不得設置戶外廣告。
據了解,下面的情況,也不允許設置戶外廣告:
·利用交通信號設施、交通指路牌、交通執勤崗設施、道路隔離欄、人行天橋護欄、高架軌道隔音窗(墻)、道路及橋梁防撞墻與隔音窗(墻)
·在建筑物屋頂、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利用危房
·利用航空器、低空飄浮物
·延伸擴展至道路上方或者跨越道路
·利用行道樹或者侵占、損毀綠地、河道、湖泊、濕地等
·妨礙居民正常生活,損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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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現戶外廣告和招牌違法行為快舉報
根據《條例(草案)》,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戶外廣告和招牌舉報、投訴處理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戶外廣告和招牌違法行為,有權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投訴,相關部門接到舉報、投訴后,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4月11日上午,鄭州市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鄭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白紅戰作了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2017年,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將完成鄭州市濕地保護條例制定工作,修訂鄭州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條例,持續助力鄭州市生態環境改善和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提升。
招牌不得書寫聯系方式、地址以及推介產品…… 昨天,鄭州市政府官方網站發布《鄭州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公共場地、公共設施等公共資源戶外廣告的使用權,應當采取招標、拍賣等方式公開出讓,中標人為特許經營者。
記者昨日從市規劃局獲悉,《鄭州市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導則》日前獲得市政府批準,由市城管局負責組織實施。
值得注意的是,體育、文化建筑,交通建筑,工業、倉儲建筑,商務、醫療衛生和教育科研建筑屋頂不得設置,商業高層建筑屋頂也不能設置戶外。城市門戶地區、歷史文化區和低密度區的交通樞紐區,禁止設置內衣、衛生健康和潔具戶外。
今年,我市將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服務行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年將大修改造35條市、區道路,進一步提升水、氣、暖等服務能力。依據相關規定,對戶外廣告、門頭牌匾及標志(標識)進行規范設置管理,提升戶外廣告設置整體水平。
此次拆除過程中,管城區在數量多、難度大的情況下,依然依法依規拆除違法屋頂戶外28處、2萬余平方米。截至目前,共拆除94處,預計本月底完成全部屋頂戶外違法的拆除工作。
2012年至今,鄭州市共整治、拆除各類違規戶外廣告近3萬處、45萬余平方米。
廣告牌匾是城市景觀和企業形象的重要載體,是城市公共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管理水平和層次的重要標志。
12月21日晚,記者看到汝州市望嵩北路的跨街廣告牌正伴隨著大型吊機的牽引緩緩落下,自此該市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開始進入拆除階段。
為進一步規范廣告市場秩序,加強對戶外廣告無序設置和混亂發布行為的監管,8月份以來,商丘市工商局睢陽分局對轄區內的戶外廣告進行專項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
為切實加強戶外廣告設施管理、配合汝州市“六城聯創”和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目前,汝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開展市區戶外廣告設施專項整治行動,對無主廣告和拒絕整改的違規戶外廣告,該局組織大型機械對其進行一一拆除。
根據征求意見稿,樓盤樓體臨時廣告內容僅限建筑物名稱和聯系電話,設置許可有效期從頒發之日起至樓體竣工驗收之日結束。自建筑物竣工驗收之日起,戶外廣告隨同外墻安全防護綠網一并拆除。
經連續報道的省人民會堂違法戶外廣告牌被依法拆除,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其示范效應也在逐步放大,給省會其他違法廣告牌的整治工作帶來了積極影響。
一邊拿著政府補貼,一邊設置非法牌賺取高額費用。經媒體報道后,省人民會堂避重就輕撤除了樓上的軟體,但兩塊違規大型戶外卻仍然屹立在那里。
6月28日,二七廣場友誼大廈的一次火災,讓不少市民感嘆,戶外廣告又“惹事”了。河南工業大學廣告系老師認為,市民等不起漫長的決策過程,希望這次火災再次為整治戶外廣告敲響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