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以來,鄭州房管和國土兩部門接連定期召開不動產登記工作聯席會議,將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業務出現的銜接問題匯總后進行探討,尋找解決辦法。
河南商報記者梳理了市民在辦理房屋交易過程中常見的問題,請鄭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記中心以及其他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解答。
【消息】
不動產登記業務上的問題 有望很快解決
鄭州從去年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后,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行與摸索,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業務之間出現了不少小問題。
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為了解決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業務的銜接問題,鄭州市國土、房管兩部門聯合下發了《鄭州市國土資源局、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關于建立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統一登記協作機制的通知》文件。
今年以來,鄭州市國土、房管兩部門接連定期召開不動產登記工作聯席會議,將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大大小小的難題逐個擊破,并形成統一的解決方案。河南商報記者獲悉,一份相關單位的內部文件稱:“對于聯席會議確定事項,各相關單位必須嚴格落實,不得以各種理由推諉,如確有客觀原因暫時不能落實的,必須有明確、合理的落實時間表。”
據上述兩部門基層單位工作人員向河南商報記者介紹,聯席會議制度實行后,很多業務銜接問題將很快解決,一些“難纏”的問題也都有了解決思路。
讀者關心的熱門問題 商報替大家問清楚了
問題1
所有權人或者房屋信息要變更,辦二手房交易手續時應該注意什么?
房屋交易申請人需先辦理變更登記。房管部門受理交易申請時,首先會核對房屋所有權人身份信息是否與原登記信息一致。如果申請人身份信息發生變化,會告知申請人,需要持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信息變更證明,前往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對于涉及政策性住房(房改房、經適房、安居工程等)的變更業務,先由房管部門(原審批單位)出具審批意見,再由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若暫不具備條件先辦理變更登記,權利人可持有權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向房管部門直接提交交易申請,房管部門依據證明文件為其辦理交易確認,而后再由不動產登記機構直接為其辦理轉移登記。
對于因房屋面積發生變更的,先由房管部門依職責出具已備案的測繪成果及分戶圖等證明文件,再由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完畢后,對于只是變更登記且房屋所有權證證載信息不發生變化的,同時出具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證明,由申請人持查詢證明前往房管部門辦理交易業務。
問題2
經適房轉補差價商品房,辦理流程是什么?
申請人應先在房管部門辦理經適房上市審批手續、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后,由房管部門出具確認單(變更),而后申請人再持相關材料,前往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問題3
房本不慎丟失,補辦新的不動產權證書的流程是什么?
對于原房屋所有權證書持有人因遺失申請補發不動產權證書的,由房管部門出具限制性信息查詢證明。
申請人持遺失登報聲明和房管部門出具的限制性信息查詢證明,以及抵押權人同意辦理遺失補證的函,前往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補發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機構將房管部門推送的限制性信息及時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后,為申請人補發不動產權證書。
需要注意的是,因涉及抵押信息的查詢,此業務流程還沒有最終標準化。目前采用靈活處理的方法,如果能看到是哪家銀行做的抵押,就聯系銀行直接辦理。
問題4
現在辦理房屋繼承或贈與,是去房管局還是不動產登記部門?
從今年4月5日起,房管部門不再辦理存量房繼承、受遺贈和離婚析產業務,而是由不動產登記機構直接辦理以上業務的轉移登記。
但是,對于存在以下兩種情況的,則先由房管部門對贈與部分辦理相關交易審核并出具確認單,再由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轉移登記:1.存量房離婚析產涉及贈與的;2.繼承、受遺贈過程中附帶贈與的,即同一房屋原有一個以上產權人,死亡一方擁有部分遺產繼承、存在一方擁有部分贈與等。
對于涉及政策性住房(房改房、經適房、安居工程等)的繼承、受遺贈和離婚析產業務,先由房管部門(原審批單位)出具上市證明,并征繳相應土地出讓金,再由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轉移登記,發放“市場化商品房”性質的不動產權證書。
問題5
政策性住房繼承或析產后,應該如何辦理交易手續?
對于這類業務(含一半繼承、一半贈與業務),自4月5日起,先由房管部門辦理相關交易業務并出具確認單,征繳全部土地出讓金后,再由不動產登記機構直接辦理轉移登記,發放“市場化商品房”性質的不動產權證書。
同時也應注意,對于4月5日之前房管部門已經出具確認單、尚未申請不動產登記且按規定應當補繳出讓金的,可由申請人前往房管部門申請補繳出讓金,不動產登記機構憑出讓金繳納憑證受理后續登記申請。
問題6
法院對房屋進行查封,協助執行文書只有一份,兩部門咋處理?
從4月5日起,對于未辦理登記的房屋,由房管部門辦理預查封及解除預查封業務;對于已辦理登記(含預告登記)的,由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預查封、查封登記相應業務。
由兩部門共同擬制關于查封業務范圍的公告,雙方各自加章后公示在各自協助執行窗口以及各自門戶網站。公告后,若兩部門中一方收到涉及另一方業務的解除查封協助執行文書,向對方提供加蓋公章復印件以供辦理相應業務之用。
問題7
賣家的地下室和住房是登記在一起的,買了之后,辦理不動產權證時能分開嗎?
對于這種情況,凡辦理交易、遺失補證、變更登記的,均由房管部門前置辦理。房管部門在辦理相關業務時,按照“兩個唯一號、兩個坐落”推送信息,其中地下室坐落以住宅坐落后加注“(地下室)”字樣予以區分,同時出具兩張分層分戶圖。
問題8
買房人辦完二手房交易和登記手續后,不隨賣房人去辦理放款手續怎么辦?
今后涉及資金監管的轉移登記,不動產權證書由住房置業擔保公司指定工作人員代為領取,具體銜接工作按兩部門確定的程序方案執行。
根據買賣雙方簽訂的《鄭州市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監管協議》規定:甲(賣方)、乙(買方)雙方將監管資金委托丙方(鄭州住房置業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管理,待交易雙方辦理完交易登記手續并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由丙方負責辦理房款的監管資金劃款手續,所以買賣雙方必須共同到場辦理。
未來將在不動產權證發證的第二個工作日直接把監管資金劃入賣方的賬戶,這樣可以避免買受人領取不動產權證后不配合辦理后續劃付業務。具體銜接工作按兩部門確定的程序方案執行,執行時間將在受理大廳公示。(首席記者 鄧飛)
為了盡快完成房屋交易,市民葛風(化名)向墊資公司借錢周轉,原想一個多月就能完成過戶,然后辦理商業貸款。 而且,在與房管局、不動產部門交涉中,葛風、馬震發現,類似他們這樣被卡在了最后一步的人不在少數。
關于鄭州市不動產登記工作所面臨的歷史遺留問題,其解決方案又有了新的進展。
鄭州與中牟房管局完成對接,不動產登記不再“扯皮”。
有關房子的話題,似乎任何風吹草動都能引起人們的高度關注。日前國務院批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7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部署了10個領域35項年度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其中包括全面完成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試點。
4月12日,記者探訪房管局不動產合署辦公大廳。在鄭東新區房管直屬分局二樓大廳,鄭東新區房管、國土部門自3月27日正式合署辦公后,來這里辦業務的市民漸漸多了起來。未來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在受理時間上肯定還會縮短,具體還有哪些環節可以減少以縮短時間,需要兩部門再研究。
鄭州市熊兒河路與眾旺路交叉口的鄭東新區行政服務中心門外,購房者王可(化名)停好車子,拿上厚厚一沓手續,走進等候的隊列里,他前面,有5個人。工作人員認真核對了他的不動產交易確認單、身份證后,才允許他正常排隊。
從今日起,鄭東新區作為一塊試驗田,正式開展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合署辦公試點工作。權利人可一次性申請房屋交易及不動產登記業務,兩部門一次辦結并核發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
從今日起,鄭東新區作為一塊試驗田,正式開展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合署辦公試點工作。權利人可一次性申請房屋交易及不動產登記業務,兩部門一次辦結并核發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
記者昨日獲悉,市房管局和市國土局近日聯合發布通告,決定自3月27日起在鄭東新區啟動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合署辦公試點。屆時,鄭東新區不動產登記將增設一個辦理點,與鄭東新區房管直屬分局房屋交易二樓大廳合署辦公。
對于不少人來說,這是個好消息,雖然來得晚了些,但終究是來了。昨日,《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處理國有建設用地上不動產登記相關問題的意見》正式發布,部分“歷史遺留問題”解決方案終于對外公布。但是,仍需要有更細致的操作辦法出臺。
對于不少人來說,這是個好消息,雖然來得晚了些,但終究是來了。昨日,《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處理國有建設用地上不動產登記相關問題的意見》正式發布,部分“歷史遺留問題”解決方案終于對外公布。但是,仍需要有更細致的操作辦法出臺。
昨日,《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處理國有建設用地上不動產登記相關問題的意見》正式發布,部分“歷史遺留問題”解決方案終于對外公布。
根據新規定,1987年1月1日之前建成、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但未完善用地或者規劃建設等手續的房地產,不再補繳土地價款。
盼了大半年,令鄭州如鯁在喉的不動產登記“卡殼”小區終于有了解決方案。大河報記者于昨日上午獨家獲悉,鄭州市政府已于3月7日出臺《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處理國有建設用地上不動產登記相關問題的意見》。對包括沒有土地信息、越界跨宗、鐵路單位住房等此前諸多困擾不動產登記的問題給出相應的解決方案。
盼了大半年,令鄭州如鯁在喉的不動產登記“卡殼”小區終于有了解決方案。大河報記者于昨日上午獨家獲悉,鄭州市政府已于3月7日出臺《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處理國有建設用地上不動產登記相關問題的意見》。對包括沒有土地信息、越界跨宗、鐵路單位住房等此前諸多困擾不動產登記的問題給出相應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