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正式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這是該條例施行15年來首次進行修訂。據悉,此前在物業管理上的一些焦點問題的解決,此次也將有了依據。修訂草案明確,小區車庫、車位不能“只售不租”,若違反規定逾期不改正的,最高將罰款10萬元。
□東方今報·猛犸新聞記者 米方杰
亮點1
業主入住達三成 便可召開首次業主大會
“目前,《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已經實施15年,但是93%的小區仍未成立業主大會。”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新民表示,為解決業主大會成立難等現實問題,按照上位法的規定,此次修訂草案明確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成立首次業主大會籌備組并召集首次業主大會。
修訂草案明確符合下面三個條件之一,便可以召開首次業主大會: 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50%以上的;業主已入住戶數的比例達30%以上的;物業服務企業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內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前九十天的。
亮點2
拖欠物業費 不得斷電、斷水、斷氣、斷熱
王新民介紹,修訂草案也對物業管理區域予以了明確,規定物業管理的劃分要綜合考慮規劃條件、土地使用權屬范圍、建筑物規模、公用設施設備、自然界限、社區建設等因素,并且對新建物業管理區域劃分和調整等內容作出了具體規定。
修訂草案此次還明確,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以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不配合管理等為理由,減少服務內容,降低服務質量,中斷或者以限時限量等方式變相中斷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以及實施損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亮點3
私賣小區廣告位賺“私房錢”
最高將罰款20萬元 修訂草案明確規定,物業不得擅自允許他人利用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進行廣告、宣傳、經營等活動,也不能擅自設置營業攤點。如果違反該規定,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個人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單位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所得收益,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用部分、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剩余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亮點4
老物業“被炒”后若賴著不走 每天罰款1萬元
修訂草案規定,業主委員會應當在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屆滿三個月前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續聘或者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如果業主大會決定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的,被解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移交手續,被解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在約定的撤出時間內,應維持正常物業管理秩序,并且應當自物業服務合同終止之日起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據悉,對于未按照約定時間提前撤出的物業服務企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規定辦理移交手續的,將罰款20萬元。并且,被解聘物業若未在規定時間內撤離,賴著不走的,自規定時間屆滿次日起,每天將面臨1萬元的罰款。
亮點5
公共區域設車位應得到半數業主同意 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修訂草案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將物業管理區域車位、車庫的配置比例在顯著位置進行公示,不得計入公攤面積,并按照配置比例通過出租、出售、附贈方式約定車位、車庫的歸屬。
記者留意到,對于此前一些地方出現的物業在公共區域設置停車位,其如何處置和收益歸誰的爭議,此次修訂草案也予以了明確,修訂草案規定,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道路、場地劃定車位的,不得影響消防通道、其他車輛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同時,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道路、場地劃定車位停放車輛的,車位劃定、分配方式、服務費、收益分配方式等,在業主大會成立前應當征求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業主大會成立后,由業主大會按照法律、法規、管理規約等要求決定。 此外,修訂草案還規定,利用物業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所得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這也成了修訂草案的最大亮點。
亮點6
車庫、車位只售不租 最高罰款10萬元
此前,多地都曾出現小區停車位“只售不租”的情況,引發業主反對。據悉,此次修訂草案對車位的分配管理進行了明確,規定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求,不得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車庫、車位出售給本區域以外的其他人。業主要求承租尚未處置且空置的車位、車庫,建設單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為由拒絕出租。
同時,記者了解到,修訂草案規定,在首先滿足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的購買和承租需求后,還有多余規劃車位、車庫的,可以臨時對外出租,但每次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據了解,修訂草案規定,若建設單位將車位、車庫出售給本區域業主以外的其他人的,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返還,逾期不改正的,沒收違法所得,每違規出售一個車位、車庫,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同時,建設單位對業主要求承租的車庫、車位只售不租的,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建設單位將未出售或者未附贈的車位、車庫不優先出租給本區域內業主,或者將多余車位、車庫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外使用人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將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將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亮點7
出現滲漏或電梯出問題等 業主申請維修資金3日內應到賬
“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在實踐中容易出現兩個問題:政府代管造成使用難,業主自管會出現資金安全風險。”王新民表示,為解決好這些問題,修訂草案設定了業主大會自管和政府主管部門代管兩種方式,規定業主大會成立前,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代管,業主大會成立后,根據業主大會決定,選擇自行管理或代管。
據介紹,修訂草案規定,針對緊急情況下維修資金使用難問題,修訂草案規定因屋面防水損壞造成滲漏,電梯、消防等公用設施設備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等情況,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業主大會應當在接到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撥付維修資金。
3月28日,《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正式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這是該條例施行15年來首次進行修訂。修訂草案明確,小區車庫、車位不能“只售不租”,若違反規定逾期不改正的,最高將罰款10萬元。
對此,修訂草案規定,業主委員會應當在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屆滿3個月前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續聘或者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比如:修訂草案規定,業主大會可以確定物業服務內容、標準和物業服務收費方案,并確定物業管理方式,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大會還可以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位于市區長青路上的園林小區最近炸了鍋,原因是該小區物業中心未與業主協商,單方面貼出了車位處置公告,地面車位出售3.6萬元/個,出租每月150元/個。劉克平說,他們是祥威物業派駐園林小區的保安,咋收費是由物業中心定的,他們只是催促有車的車主去交費。
該走的不走該來的來不了 2月1日上午,鄭州市陽光四季園小區門口,兩家物業公司的保安人員在站崗值勤。
該走的不走該來的來不了 2月1日上午,鄭州市陽光四季園小區門口,兩家物業公司的保安人員在站崗值勤。
鄭州一小區的大門口,竟有兩家物業公司的保安同時站崗值勤。2月1日上午,鄭州市陽光四季園小區門口,兩家物業公司的保安人員在站崗值勤。該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朱女士介紹,該物業公司服務期間,私自將綠地改成停車場,還亂用房屋維修基金等,故合同期滿后,小區業主選擇更換物業。
1月4日,成都觀南上域地下停車場漲價,部分業主只好把車停在進出口處。
溫州鹿城區南塘五組團小區業主大會日前在區民政局注冊社團、獲得法人資格代碼證,這意味著該小區業主大會有了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是全國首個取得獨立民事主體資格(即“法人資格”)的業主大會。
昨天,一則題為《鄭州一小區換物業,老物業拿滅火器噴業主》的帖子,在網上被廣泛傳播。張女士說,中方園小區西區的業主委員會成立不合法,物業公司的招標也存在一定貓膩。業主張女士說,事發后,小區業主也第一時間報了警,警方趕到后,將噴滅火器的張輝物業工作人員帶走調查,安居物業才得以正式入駐。
張女士說,中方園小區西區的業主委員會成立不合法,物業公司的招標也存在一定貓膩。業主張女士說,事發后,小區業主也第一時間報了警,警方趕到后,將噴滅火器的張輝物業工作人員帶走調查,安居物業才得以正式入駐。
張女士說,中方園小區西區的業主委員會成立不合法,物業公司的招標也存在一定貓膩。業主張女士說,事發后,小區業主也第一時間報了警,警方趕到后,將噴滅火器的張輝物業工作人員帶走調查,安居物業才得以正式入駐。
圖片說明:特勤保安近日進駐浦東連城新苑小區24小時巡邏,杜絕因停車糾紛而發生過激行為。當時業主大會表決結果發布后,一些臨時車位的車主等不及,先行將車停到了固定車位上,引起了一些報警事件。
圖片說明:特勤保安近日進駐浦東連城新苑小區24小時巡邏,杜絕因停車糾紛而發生過激行為。當時業主大會表決結果發布后,一些臨時車位的車主等不及,先行將車停到了固定車位上,引起了一些報警事件。
這幾天,安徽省合肥市南屏家園小區居民發現,物業費悄悄漲價了,從每平米9毛5漲到了1塊1。林剛是北京市紫東苑小區業主委員會副主任,據他觀察,物業費漲不了,物業公司就采用各種方式壓縮成本。
2014年9月1日起實施的《鄭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住宅小區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新建住宅前期物業服務,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