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電動三輪車,大家都知道,在路上也不少見,因價錢相對便宜,又能拉貨,是不少商販和快遞員的重要交通工具。
可是,鄭州的周女士卻打來電話求助,稱自己的丈夫沒有違章,卻因這電動三輪車,不僅被交警罰200元,連駕照也被扣了12分!感覺十分委屈……
原來前幾天,周女士的丈夫高先生和往常一樣,開著電動三輪車去菜市場買菜,既沒有闖紅燈,也沒有走機動車道,卻被交警攔了下來。
根據民警開具的處罰決定書顯示,高先生之所以被罰,是因為駕駛的電動三輪車屬于機動車,并且沒有懸掛機動車號牌。
電動三輪車到底屬不屬于機動車?
這讓周女士和丈夫疑惑不已,電動三輪車怎么會屬于機動車呢?鄭州交警五大隊民警開具這樣的處罰決定書符合規定嗎?對此,交警五大隊的民警徐杰告訴記者,他們完全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處罰的。
因為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供人員乘用或用于運送物品的輪式車輛。所以,民警認為高先生的電動三輪車屬于機動車的范疇。
此外,民警還告訴記者,如果駕駛員駕駛電動車是無證無號牌上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將被處以2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罰款,并拘留15日。
既然是機動車,為何能產能賣卻不能掛牌上路?
然而,現實卻是——電動三輪車有著龐大的使用量,有廠家生產,有商家出售,但是到車管所卻掛不上牌。
如果不能掛牌上路,又為何還允許生產銷售呢?
對此,民警介紹,目前,市面上銷售的電動三輪車,沒有經過主管部門生產許可,屬非法車輛,也不在機動車上牌名錄的范疇中,就不能注冊登記上牌,所以上道路行駛也是違法的。
電動三輪車,何時能規范?
記者查詢資料發現,目前在市面上,對于電動三輪車的生產等環節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就河南省市場來說,電動三輪車生產的標準對于廠商來說也不具備強制性。
因為國家沒有強制的統一標準,導致電動三輪車如今面臨著尷尬的局面,說它是機動車,它沒有相應駕照和牌照;說它是非機動車,它的載重和速度已遠遠超過非機動車的有關要求,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
那么該如何破解這一爭議問題呢?恐怕還是需要多個部門合力協調解決,盡快拿出一個對策!在滿足市場需求的情況下,讓它能夠依法依規上路行駛。
2月27日,一輛電動三輪車刮蹭一輛百萬級豪車奔馳GLE450越野車,騎車男子未停車處理事故卻要加速駛離……
今日(2月15日)早上,鄭州南四環賈魯河橋東頭,一輛面包車撞上一輛電動三輪車,導致電動三輪車女司機當場身亡。據目擊者稱,事發時,面包車沿南四環由東向西行駛,而一輛電動三輪車逆行行駛時,撞上一輛電動三輪車,將電動三輪車撞翻在地,車上一名40多歲的女子躺在地上一動不動。
電動三輪車亂竄 安全存隱患載客的電動三輪車在機動車道上穿行。記者隨意乘上一輛電動三輪車前往光明路與文明大道交叉口附近,讓人沒想到的是,從永明路到光明路,司機一直在逆行。隨后,記者從光明路出發,沿著文明大道一直往西走,一路上看到不少載客的電動三輪車,有些還違反了交通規則。
報警人朱某會稱,8月11日傍晚,他停放在商丘市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蔬菜區6號棚內的一輛綠色電動三輪車被盜。
近年來,電動車已是大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很多電動車駕駛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識,隨意闖紅燈、變道、逆向行駛,導致交通事故頻發
急救人員稱,男子30多歲,可能為電動三輪車司機,頭部在三輪車與橋墩發生碰撞翻倒時受傷出血。
今晨,河醫立交橋一層西南角的一處橋墩旁發生慘劇,一輛電動三輪車撞擊橋墩導致側翻,駕車的年輕男子頭部受傷當場死亡。提示音由西南角非機動車道上一輛倒地的電動三輪車發出,該車側翻在一個圓柱形橋墩旁,而仰躺在車旁的男子已經沒有了聲息。
在隴海路華山路口向西約10米處,一輛沿隴海路行駛的電動三輪車上,居然擠滿身穿雨披、頭戴安全帽的工人,本就不大的電動三輪車像是一座人山。
10月15日上午,一名五六十歲的男子來到葉縣交警大隊辦公室,一進門,就激動地說“這封感謝信早就應該送來了,可直到昨天我才知道幫助我的是咱們交警隊的同志!”說著,從兜里掏出了一封信。
5月19日上午10時左右,開封的李老漢老兩口騎電動車準備從高速到高莊走親戚,幸被正在大廣高速杜良收費站執勤的開封高速交警支隊民警李亞軍、宋長旭及時發現,將其攔住并勸離高速公路。
記者現場看到,電動三輪車車廂長約1.5米、寬約1米,車上坐的十幾個人幾乎到了“疊羅漢”的地步。” 交警對查扣的電動三輪車,依法對責任人進行500元至1000元罰款,并對工地方送達整改通知書,對負責人進行約談。
女童爬上電動車觸動把手,電瓶車飛駛出10多米后撞墻。
對無證駕駛者將處2000元以下罰款和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
今后,在鄭州市區駕駛超標電動三輪車,可得注意了。王勇表示,如果駕車人沒取得駕駛資格,一旦駕駛了被認定為機動車的超標電動三輪車,將處2000元以下罰款和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
9月2日上午,記者從鄭州交巡警一大隊了解到,鄭州市交管部門已經開始對在市區闖禁行行駛的電動三輪車進行專項整治。對無證駕駛者將按照《道路安全法》處2000元以下罰款和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在過去的一周時間內已經查處各類電動三輪車48輛,對15名駕駛員實施了拘留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