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王新 穆童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方便快捷的網約車現在已經成了很多人的出行方式,根據相應政策,其合法地位也已經明確。不過在乘坐網約車出行時,是否會想到一個問題,萬一出了交通事故,這個責任該誰來承擔?3月2日,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因乘坐網約車引起的交通事故糾紛案件。
2016年11月20日13時30分許,小紅通過“滴滴出行”軟件的“順風車”業務,乘坐由崔某駕駛的小型汽車行駛至鄭煤集團附近時,與陳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其頭部受傷。經交警二大隊認定,崔某、陳某對上述事故承擔同等責任,小紅無責任。
事故發生后,受傷的小紅要求雙方車主對其進行賠償,但因賠償事宜無法達成一致,小紅將崔某、陳某、崔某駕駛車輛的所有人邢某、車輛投保的兩家保險公司以及“滴滴出行”軟件的提供平臺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訴至中原區人民法院,要求6被告共同承擔醫療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共計75632元。
法庭上,原、被告雙方針對誰究竟應該賠償以及承擔哪一部分賠償都充分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爭論一:事故雙方車輛駕駛司機、車主該不該賠
原告代理律師訴稱,根據事故認定書,二被告陳某、崔某承擔同等責任,原告無責任,邢某是本案車主,也是滴滴出行軟件注冊的車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事故車輛駕駛者崔某表示,車輛登記在我愛人邢某名下,是我們的車。原告訴求中精神損失費等部分請求不符合法律依據,其他費用過高,不同意賠付。同時,原告所訴由于事故造成應激障礙及嚴重脫發沒有相關證據證明,產生的后續醫藥費也不同意支付。
事故車輛所有者邢某表示,我作為車主不存在過錯,并且在第一時間陪同原告去醫院,已經墊付了部分醫藥費,后期相關費用要求過高,不應由我承擔。
事故車輛駕駛者陳某表示,我的車輛投保有交強和三責保險,在正常保險范圍內,應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爭論二:事故車輛投保保險公司該不該賠
原告代理律師訴稱,此次事故發生在雙方車輛投保的保險期內,雙方保險公司應在保險范圍內予以賠償。
崔某駕駛車輛投保的人保公司稱,原告在事故發生時乘坐其公司承保的車輛,該事故車輛僅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對于原告要求的賠償不在理賠范圍之內,人保公司不應當承擔責任。
陳某駕駛車輛投保的太平保險公司稱,同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原告合理合法損失,不合理的損失部分要求過高,精神損失費沒有依據,不同意賠付。
爭論三:網約車服務提供平臺該不該賠
原告代理律師訴稱,根據《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細則(暫行)》規定,“網約車運營服務中發生安全事故,網約車平臺應對乘客的損失承擔先行賠付責任。”事故發生是通過“滴滴出行”進行網約車業務,邢某是滴滴出行軟件注冊的車主,崔某接受指派,履行合同,崔某屬于提供勞務一方,因其勞務造成傷害,北京小桔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
北京小桔公司未到庭應訴,在郵寄的答辯狀中表示,“順風車”屬于合乘提供者與合乘者的民事法律關系,順風車平臺提供居間服務,不存在侵權行為和責任。乘坐者通過軟件,主動選擇附近路線趨同的車主進行預約順風車服務,屬于順路捎帶搭乘,合乘平臺只是提供信息展示、匹配功能,不是承運服務。另外,合乘者向合乘提供者支付一定的合乘費用,該合乘成本用于分攤出行成本不以盈利為目的,合乘平臺向合乘提供者收取一定的信息服務費,遠低于以盈利為目的專車、快車服務費。因此,原告損失應合乘各方自行承擔。
法官析案:
審理本案的法官王斌說:“目前我國對于網約車的管理還不夠健全,因此而引發的糾紛也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去年在北京、上海也有同類型的案例,但就案件的判決認定各個法院是不一致的,這是我們首次開庭審理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案件。下一步我們也會與相關部門、專家學者積極探討,公平合理的審理這起案件。”
雖然鄭州市已經出臺了《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細則(暫行)》,但在其中對運營車輛的投保保險沒有明確要求。法官呼吁,在網約車平臺登記進行服務的車主,務必在購買交強險的同時購買車上人員責任險,以防發生意外時無法得到及時的賠償。
編輯:房軍
愛車發生事故已經令車主煩心不已,而在車險理賠中有很多定損的爭議無疑會增加車主的煩惱。其實車險定損也有很多注意點,車主朋友如果能熟悉和掌握這些知識,不僅可以在理賠時省心省力,而且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今天就為大家介紹一下車輛定損時的三大注意事項。
3月2日23時許,一輛從新鄉開往林州的大巴車在兩市交界處墜崖,車上共有33人,造成20死13傷。據悉,事故車輛為鄭州市豫劇一團租用的一輛非運營車,車號為豫AL9139。當地政府已成立現場搜救組,全力開展救援工作。
今年1月2日晚,黑龍江省蘿北縣公安局一協警酒后駕駛公務車輛,造成5人死亡。新京報記者多方核實了解到,孟某今年29歲,2013年8月通過社招成為蘿北縣公安局協勤員,無駕駛證。
今年1月2日晚,黑龍江省蘿北縣公安局一協警酒后駕駛公務車輛,造成5人死亡。新京報記者多方核實了解到,孟某今年29歲,2013年8月通過社招成為蘿北縣公安局協勤員,無駕駛證。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公路主干道5號昨天(13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臺北市立萬芳醫院今天上午10時35分表示,1名男性傷員經整晚急救,仍宣告不治,車禍目前已造成33人死、11人傷。
2月14日,事故車輛被吊車吊起。據臺灣消防部門2月14日零時許發布的消息,13日晚發生的翻車事故已造成32人死亡,受傷的12人已全數送醫。新華社記者從臺灣公路警察部門獲悉,游覽車上沒有大陸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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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航空港區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快速理賠中心正式啟用,目前已有人保、國壽等多家保險公司進駐。理賠中心24小時服務熱線為0371-55031666,主要針對未造成人員傷亡的輕微車損事故提供快速處理和快速理賠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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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凌晨5時45分許,上海浦東新區區域內S32申嘉湖高速公路浦東機場方向約17公里處發生多車追尾事故。6日6時不到,孫國琴、蔡玉寶一行6人,開著一輛蘇州牌照依維柯,從上海橫沙島出發,一路往江蘇吳江老家行駛。
10月21日10時許,城區人民路與光武路交叉口發生4輛車連環追尾事故,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后,陳曉立即帶領該中隊民警上前疏導路口交通,指揮事故車輛在不影響交通的地方停車,等待事故大隊民警前來處理。
(陳燕)7月3日,一輛廣西北海籍的大客車在前往防城港看房途中發生側翻,事故造成車內24人不同程度受傷。據統計,今年上半年,當地公安部門立傳銷犯罪案件81起,破54起,刑拘傳銷犯罪嫌疑人118人;查扣涉傳旅游大巴車85輛。
記者看到,照片中顯示,在訓練場上,白色教練車“豫A9773學”的車頭與一輛銀灰色沃爾沃車車頭緊貼在一起。
京隴停車場李姓負責人說,他們是社會停車場,對收費的價格進行了公示,如果車主嫌貴,可以不在他們這個停車場停車。京隴停車場停車費收費標準是:小型汽車20元/天,大型車輛根據占地面積按比例收取,不足一天按一天收取。
(楊草原 蔡欣欣 黃佑鵬)4日上午,廣東梅州興寧境內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已造成10人死亡,3人受重傷。興寧官方的最新通報稱,4日8時47分一輛牌號為粵PN0435的河源籍非營運面包車,從河源龍川駛往興寧途中,在002縣道葉塘鎮上中村路段,距龍川700米處翻車墜落田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