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動
重點車輛包括客車、貨車、旅游包車、農村面包車、摩托車、農用運輸車以及危化品運輸車等車輛。
重點違法行為包括飲酒駕駛、醉酒駕駛、無證駕駛以及大貨車野蠻駕駛等。
市交警部門于節前啟動了集中查處酒駕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的“春雷”行動,在當晚的首次跨區域用警中,市公安交警支隊與湯陰縣交警大隊、湯陰縣各派出所聯合行動,為當地節前交通安全營造了良好環境。昨晚(1月29日),市交警部門再次出動數十名警力奔赴林州市,與當地交警部門展開第二次行動,共查處飲酒駕駛27起,醉酒駕駛2起,無證駕駛13起。
當日21時許,林州市紅旗渠大道與太行路交叉口附近,市公安交警支隊民警與林州市交警大隊民警正在聯合展開查處行動。警方利用反光錐對道路進行隔離、分流,交警利用LED指揮棒引導自西向東車輛減速進入檢查點,接受檢查。這時一輛車牌照為豫EGF233銀色面包車駕駛員在接受酒精篩查棒檢查時,篩查棒不斷閃爍并提示司機涉嫌酒駕。隨后交警要求司機將車輛熄火并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測。
之后,記者一行來到了林州市長春大道,交警工作井然有序進行中。此時一輛車牌照為晉DH4455的黑色轎車自東向西行駛至該檢查點,在看到交警后,該車輛將車速緩緩降下,但是卻并主動停車接受檢查,交警隔著車窗要求司機配合警方檢查酒駕的工作,司機才停下車,并放下車窗。經過酒精篩查棒檢測,顯示司機涉嫌酒駕,此時交警要求其停車并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測。而車上的司機表現出了猶豫,緊接著車輛又開始緩緩啟動,一旁幾名交警立即上前協助要求司機立即停車接受檢測,車子這才又停止移動。通過進一步酒精測試,該男子血液中乙醇含量達到5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隨后該男子被帶至交警大隊進行進一步處理。
林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郭海超介紹,此次行動警方在林州市一共設立了八個查處點,包括紅旗渠大道,翠微路,長春大道,龍安路,以及通往各鄉鎮道路上還設置有三個卡點。“今天是正月初二,根據人們過節習俗,我們在今晚開展第二次‘春雷’行動。通過這次行動,主要是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同時為全市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營造一個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市公安交警支隊黨總支成員、直屬大隊大隊長李剛介紹,警方將對酒駕,醉駕,無證駕駛,還有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從嚴、從重進行處理。
據了解,在昨天晚上的集中行動中,我市公安交警支隊的和林州市交警大隊共出動警力近200人,共查處酒后駕駛27起,醉酒駕駛2起,無證駕駛13起。
去年12月21日至今年1月20日,全市公安交警部門共查處酒駕1046起,其中酒后駕駛851起、醉酒駕駛195起。195名醉酒駕駛人員信息、300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的26家貨運企業信息、30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的8輛貨運車輛信息、3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的11輛危運車輛信息也被曝光。
民警多次通過高音喇叭喊話提醒,副駕駛聽到后使勁搖晃司機,但司機仍毫無反應。
誰料大約30分鐘后,一輛轎車突然停到酒駕查緝點,之前要測酒精被拒的男子竟開著車來了。民警介紹,按法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將被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照,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男子喝多后與女友賭氣,見交警正查酒駕便要吹酒精測試儀,民警因其未開車拒絕,男子隨后竟開著車又來了……
誰料大約30分鐘后,一輛轎車突然停到酒駕查緝點,之前要測酒精被拒的男子竟開著車來了。隨后,民警按照規定對他進行了酒精測試,駕車男子張某的血液酒精含量為115毫克/100毫升,屬于醉酒駕駛。
昨日,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發布2016年河南交警大數據。截至2016年底,河南機動車保有量達2150萬余輛,居全國第三位,全年共查處酒駕行為8萬余起,其中醉駕1.3萬余起。
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凡是發生亡人事故的客貨營運車輛,一律對所屬運輸企業進行責任倒查,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全年共追究較大事故責任企業負責人的刑事責任3批、13人次。
記者從鎮康縣委宣傳部獲悉,2017年1月11日晚,該縣委統戰部副部長,工商聯黨組書記、副主席蔣鉗虎駕車肇事,致該縣國稅局兩名干部當場死亡。公安機關現場對蔣鉗虎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和抽血送檢,測試結果乙醇含量均超過80mg/100ml,肇事駕駛員涉嫌危險駕駛罪。
為了防止意外,交警人員試圖攔住這位司機,但讓人沒想到的是,這名男子最后竟然縱身一躍,跳進了路邊5米多深的下水道,并且很快就消失了蹤跡。為了確保這名司機的人身安全,公安指揮中心增派警力,調動消防官兵和120急救人員趕到了現場。
酒駕碰上交警,多數人只能乖乖配合調查 但這位司機卻“下了一盤很大的棋”先倒車想跑撞了車,后加速拖行交警,再冒充媒體總監,然后給交警塞錢,最后誣陷交警勒索 2017年1月10日晚,酒駕者康某某的做法是:先倒車想跑,后拖行交警,行賄不成反誣警察敲詐,還亮出假證件自稱記者。
酒駕碰上交警,多數人只能乖乖配合調查 但這位司機卻“下了一盤很大的棋”先倒車想跑撞了車,后加速拖行交警,再冒充媒體總監,然后給交警塞錢,最后誣陷交警勒索 2017年1月10日晚,酒駕者康某某的做法是:先倒車想跑,后拖行交警,行賄不成反誣警察敲詐,還亮出假證件自稱記者。
康某某酒后駕車路遇交警查車,急忙倒車想跑,不料直接撞到停在路邊的汽車。經初步詢問,嫌疑人叫康某某,自稱在某媒體工作,并向民警其出示工作證,工作證顯示其為某網站河南頻道教育欄目總監。
一個陌生電話,仲女士被告知多了張信用卡,而且還超額1.5萬余元,但她本人從未申請、使用過該信用卡。據律師表示,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記者昨天從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隊了解到,上月,平頂山市交警開展酒駕治理行動,共查處酒駕488起。上月15日21時20分許,市區居民徐某酒后駕駛摩托車行至市區新華路與礦工路交叉口時,被五一路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隊民警當場查獲。
警后將醫生叫到辦案中心對其進行抽血,但馬某仍不配合,還將剛剛抽出的血漿奪過摔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