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鄧和妻子已攜手走過“瓷婚”,結婚20多年了依然恩愛如初。按說,父母相處和諧的家庭,孩子也會陽光健康,或許是老鄧夫妻倆恩愛過了頭,二十多年如一日,始終保持熱戀時的狀態,以至于忽視了對女兒的關愛,讓女兒陷入了“缺愛”的境地。他們更沒有想到,女兒為尋求精神上的慰藉,與大自己9歲的男子網戀并閃婚。
老鄧的女兒小鄧今年23歲,自小就覺得自己在家里“無足輕重”。父母感情深厚、出雙入對,經常拋下女兒長途旅行,共度二人世界。小鄧感覺父母缺乏對自己的關愛,為了尋找精神寄托,便通過網絡排遣寂寞。一次偶然的機會,她通過QQ聊天認識了大自己9歲的王某。王某是山東人,對她噓寒問暖,關懷備至,與她無話不談。父母的冷落與王某的關懷形成鮮明對比,小鄧漸漸對王某產生依賴。
二人相識3個月后,單身多年的王某提出與小鄧結婚。出于和父母賭氣,小鄧輕率地答應了王某。就這樣,她瞞著父母偷偷和王某領了結婚證。兩人雖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但并未舉行結婚儀式,也始終未共同居住生活。由于兩人婚前接觸時間很短,相互之間缺乏深入了解,在結婚后便漸漸從彼此身上發現了很多缺點。父母知道女兒閃婚的消息后,感到非常震驚。在與女兒多次深入溝通后,他們認識到問題的癥結所在,對忽略女兒的行為進行了深深的反省。最終,在父母聲淚俱下的勸說下,小鄧決定結束這段不靠譜的婚姻并開始新的生活。在結婚僅5個月時,小鄧向法院起訴離婚,被法院駁回。半年后,小鄧再次提起訴訟。
許昌市魏都區法院審理后認為,夫妻關系應以感情為基礎。小鄧和王某婚前感情一般,婚后缺乏溝通,感情淡薄,雙方無子女,亦無婚前個人財產及婚后共同財產,夫妻感情確已徹底破裂,遂依法解除了雙方的婚姻關系。(記者 胡斌 通訊員 趙市偉 陳榮娜)
小娟的丈夫小史表示,當初結婚完全是聽從了父親的心愿,自己對小娟其實并不了解,他們之間也沒有什么感情基礎。
伊琳娜-巴扎爾今年21歲,還是一名學生,她嫁給了25歲的企業家貝克-阿里-可汗-馬馬克耶夫(Bek Ali Khan Mamakaev),婚禮非常奢華,光新娘的婚紗就高達24萬英鎊。
經了解,3月8日和10日,李某分別為廖某購買了兩份人身意外險,保金共計達300萬元,隨后不久又購買了一份旅游意外險,保金150萬元。
而說到孩子,張燕希望以后由自己的父母來帶,因為婆媳間不可避免會發生矛盾,母女間即使有矛盾也不會生氣。具體到唐西張燕兩人的閃離,譚剛強分析原因稱,首先是對婚姻缺乏足夠的認識。
而說到孩子,張燕希望以后由自己的父母來帶,因為婆媳間不可避免會發生矛盾,母女間即使有矛盾也不會生氣。具體到唐西張燕兩人的閃離,譚剛強分析原因稱,首先是對婚姻缺乏足夠的認識。
一對大齡青年,在相親角經父母撮合后閃婚,可婚后不到半年,妻子竟提出離婚,理由是丈夫拒絕與她同房。劉小姐今年32歲,在武漢一家大型企業當行政文員,她研究生畢業后,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對象,父母每天催著她去相親。
張燕說,她和唐西交談中,發現兩人都有遭父母逼婚的窘遇,話題就此打開。到聚餐結束,張燕發現,要是和唐西耍朋友也不錯,有同樣遭遇,有共同愛好,而且唐西比自己高,對人友善,是一個不錯的結婚對象。
現年39歲的陳少霞曾在情路上有坎坷經歷,不過3日有報道她苦盡甘來,認識了有“中國法拉利之父”之稱的李文輝,兩人拍拖半年已閃婚。
為了給未婚先孕的孩子能合法出生、辦理戶口,廣東韶關市曲江區一名孕婦與一名僅認識8天的男子結婚。據此,該院判決準許原告與被告離婚;原告應返還收取的彩禮及金器折現共19206元給被告。
為了給未婚先孕的孩子能合法出生、辦理戶口,廣東韶關市曲江區一名孕婦與一名僅認識8天的男子結婚。據此,該院判決準許原告與被告離婚;原告應返還收取的彩禮及金器折現共19206元給被告。
“70后”張艷(化名)與“60后”男子楊浩(化名)通過網絡相識,結婚不到一年欲離婚。2016年3月張艷以婚前接觸時間太短、對楊浩的情況不了解、二人性格差異較大等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當今社會,隨著人們生活節奏的加快,“閃婚”這一現象越來越普遍,但是“閃婚”帶來的問題和隱患也十分明顯。日前,襄城縣庫莊人民調解委員會就處理了一起因“閃婚”而發生的婚姻糾紛。
那個女人一直守著他,他家除了一套房子真是一窮二白,他曾經想趕走那個女人,可她畢竟照顧他媽十幾年了,他媽把她當作一家人了。洪磚答:想得美,依我對女人的了解,估計她是想知道你過得好不好,如果不好,那她就放心了。
那個女人一直守著他,他家除了一套房子真是一窮二白,他曾經想趕走那個女人,可她畢竟照顧他媽十幾年了,他媽把她當作一家人了。洪磚答:想得美,依我對女人的了解,估計她是想知道你過得好不好,如果不好,那她就放心了。
王某行為已構成了詐騙罪,被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并處罰金兩萬元,并將已揮霍的贓款追繳后還給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