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紅汛
時下流行的微信“搖一搖”,讓魯山縣庫區鄉一女青年遭遇了上萬元損失。10月28日,記者從魯山縣人民法院了解到,欺騙女青年的吳某近日被魯山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1000元。
據魯山法院有關人員介紹,2015年7月,魯山縣庫區鄉女青年黃某通過手機微信“搖一搖”,與該縣趙村鎮25歲男青年吳某相識。其間,吳某隱瞞身份,以“南宮天一”的名字偽造身份證件,虛構自己是干部家庭,騙取黃某信任,兩人很快成為“摯友”。
2015年7月至10月,吳某先后以給黃某辦理駕駛證和安排工作等為借口,累計騙取黃某現金12500元。后黃某見他收錢不辦事,心存疑問,調查后發現對方果然在欺騙自己。2015年10月31日,黃某一怒之下將吳某扭送至公安機關。遺憾的是,吳某所騙錢物已揮霍殆盡,案發后只追退贓款1000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吳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吳某當庭自愿認罪,態度較好,遂從輕處罰,作出上述判決。
近日,禹州市一名男子在某加油站加油時,誤入女廁,結果被誤認為是色狼打致輕傷,打人者吳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海口男子吳某入室實施搶劫、盜竊,近期,海口市龍華區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去年10月21日凌晨4時許,吳某竄至海口西港椰韻小區,爬煤氣管道進入小區5樓某房李女士家中,盜走聯想牌筆記本電腦一臺、iPhone6 Plus手機一部、小米手機一部。
近日,海南二中院作出終審判決,蓄水池管理者盧某賠償吳某父母經濟損失167846.13元。事后,吳某父母以盧某管理蓄水池不當為由,將盧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盧某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費用。
當民警向吳某詢問案情時,發現吳某的頭部的確受傷腫起一個大包,其又稱是三個壯漢用啤酒瓶子打傷。
記者呂婧 通訊員謝凱欣 戴家雄 陳嘯天 劉洪希 8月14日17時,東鳳鎮穗成天后宮閘頭處一汽車在行駛過程中因操作不當墜入河涌,事件造成車上3人死亡,1人重傷昏迷,目前仍在醫院搶救。
50歲的徐女士在昌平一家無照經營的美容店紋唇時,被注射了成分不明的麻醉劑后因過敏性休克死亡。按紋唇步驟,吳某先是為徐女士外敷了麻醉藥品,同時詢問了徐女士的病史,徐女士說沒什么。
楊某交代,當時到了吳某住處,發現吳某不在,下樓時被狗咬了一口,他氣急敗壞地用手掐死這只狗。”就此,公訴人當庭反駁,楊某在偵查階段做了多次認罪供述,稱因感情糾紛準備殺死吳某再自殺。
州姜堰15歲少女小娟(化名)雖然智力發育遲緩,但已出落得亭亭玉立。因吳某家庭經濟條件差,無力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姜堰區檢察院啟動刑事被害人救助機制,對小娟和她的孩子實施援助。
“我不是真的想跳樓,只是想發個朋友圈逼她出來見面而已。5月3日傍晚,均安警方接到一男性短信報警,其聲稱要跳樓自殺,隨后該報警號碼一直處于關機狀態。經詢問,吳某是大良某學校教師,在與相戀6年的鄭小姐分手后,吳某還一直死纏爛打。
鎮江揚中開發區派出所抓獲一名涉嫌偽造國家證件的犯罪嫌疑人吳某。警方介紹,吳某在丹陽后巷中心街開了一家沙縣小吃店,生意還不錯,所以也準備在揚中永勝街上開一家沙縣小吃店,并租了店面開始準備裝修開店了。
網絡認識才兩個月,男子柴某邀請女網友吳某去外地不料遭到拒絕,心生怨氣的他便動了搶劫財物的念頭,將吳某的手機和現金搶走。最終,法院依法判決柴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淮南男子吳某是個癮君子,平時以販養吸,為防止被警察抓走,他在家門口安裝11個無線攝像頭,通過手機軟件隨時監控。
為了索要500元服務費,40多歲的夜總會服務員吳某答應陪客人張某吃夜宵,結果稀里糊涂又答應2000元過夜。據張某交代,2月6日他在夜總會招待朋友喝得醉醺醺,稀里糊涂給吳某2000元包夜,兩人發生關系。
隨后,光明邊防派出所民警王天佑、田偉趕到,將張某和打人男子吳某帶到了派出所。吳某今年26歲,據其交代,原來20年前張某家和吳某家是鄰居,張某和吳某的母親因為一點小糾紛吵過架,吳某便把張某記恨上了。
1月29日中午,江南公安分局蘇孟派出所轄區,有一個60歲的男子,爬上了30米高的塔吊,整整折騰了12個小時。因為工地是這個標準,包工頭當然不同意,協商不成,吳某一氣之下就爬上了塔吊,打算以“死”相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