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上廣為流傳7月1日起“交通違法行為涉及中共黨員或公務員的將被通報紀檢監察機關”、“黨員、公務員開車違規將重罰”等各種版本的說法。7月1日,大河報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證實這一消息,我省將根據公安部交管局安排統一落實。省交警總隊相關人士稱,該舉措的目的是確認受處罰人身份信息,重點是為加強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做好表率的監督和管理。
據了解,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發了《關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法律文書中增加被處罰人有關信息采集項目的通知》。《通知》要求,從7月1日起針對酒駕、醉駕、無證駕駛等十類交通違法行為,辦案民警在對交通違法行為調查并做出行政處罰時,應當詢問被處罰人的政治面貌和職業信息,并在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填寫清楚。交管局稱此舉旨在為部門信息共享、抄告聯動及征信掛鉤創造條件,以進一步提升我國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能力。目前內蒙古、江蘇、浙江等一些地方已與紀檢監察、信用管理等部門建立了針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抄告、征信機制,社會效果良好,下一步將在全國范圍內逐步推廣實施。
省交警總隊相關人士說,該消息確實存在,目的是確認受處罰人身份信息,重點是為加強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做好表率的監督和管理,“由于涉及全國管理系統調整、處罰決定書統一印制等情況,我省將根據交管局統一安排及時公布、落實”。不過,我省針對公職人員酒駕早已有行動,即民警查獲公務人員酒后駕駛、醉駕的,必須在30分鐘內向交警總隊長報告。
提醒
十類交通違法行為有哪些:
酒駕醉駕、無證駕駛、準駕車型不符、駕駛拼裝改裝或報廢車輛、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或標識、套用機動車號牌、脫保、超速50%及以上、貨車超載30%以上、客運車輛超員。
錄入政治面貌和職業信息:
“政治面貌”包括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共青團員、民革黨員、民盟盟員、民建會員、民進會員、農工黨黨員、致公黨黨員、九三學社社員、臺盟盟員、無黨派人士、群眾。
“職業信息”包括公務員、公安民警、職員、工人、農民、自主經營者、軍人、武警、教師、學生、港澳臺胞、華僑、外國人、外來務工者、不在業人員、其他。(記者 邵可強)
12月4日是第16個全國法制宣傳日。當日,記者請交警根據市公安局交管支隊的統計數據,總結出出現次數較多的6種交通違法行為,希望廣大車主朋友高度重視。
10月7日,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南新鄉到鄭州段,交警在現場拍照取證,處理占壓應急車道的違章車輛。”河南省交警總隊副總隊長苗雨露說,目前沒有考慮針對私企員工的抄告制度,因為私企也不參評文明單位,沒有約束力。
過街翻護欄、出行“低頭族”、追逐競駛、酒駕醉駕、闖紅燈……今后,這些個人交通違法信息不但將被抄告所屬單位,對于一些典型案例還將通過媒體進行曝光。
11月20日,河南文明交通安全月正式啟動。在為期一個月的活動中,交警部門將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
本次活動還著重倡導“六大交通文明行為”,即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機動車按序排隊通行,機動車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行人非機動車過街遵守信號等文明交通行為。
河南日報11月3日消息,近日,一則“我省擬將交通違法與個人誠信掛鉤”的消息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則認為,交通違法掛鉤個人誠信不可“一刀切”。
近日,一則“我省擬將交通違法與個人誠信掛鉤”的消息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苗雨露表示,對于有嚴重交通違法或多次違法不處理記錄的機動車駕駛人,警方將根據具體情節對其進行信用評級。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則認為,交通違法掛鉤個人誠信不可“一刀切”。
苗雨露表示,對于有嚴重交通違法或多次違法不處理記錄的機動車駕駛人,警方將根據具體情節對其進行信用評級。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則認為,交通違法掛鉤個人誠信不可“一刀切”。省社科院一位法學專家表示,交通違法與個人誠信掛鉤,關鍵是必須保證執法的公平與公正。
苗雨露表示,對于有嚴重交通違法或多次違法不處理記錄的機動車駕駛人,警方將根據具體情節對其進行信用評級。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則認為,交通違法掛鉤個人誠信不可“一刀切”。省社科院一位法學專家表示,交通違法與個人誠信掛鉤,關鍵是必須保證執法的公平與公正。
近期,網上廣為流傳7月1日起“交通違法行為涉及中共黨員或公務員的將被通報紀檢監察機關”、“黨員、公務員開車違規將重罰”等各種版本的說法。
還將繼續開展黃標車、老舊車淘汰治理,利用監控系統,實時抓拍黃標車闖禁行以及已注銷車輛、報廢車輛違規上路行為。在支隊微信服務平臺“鄭州交警公共服務”增加輕微交通事故快撤快賠處理功能。
南陽一輛車牌號為豫RF9097的小型貨車,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共有闖紅燈、超速、違反禁令行駛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425次,其中超速179次,累計記分1740分,罰款金額達81100元。
南陽一輛車牌號為豫RF9097的小型貨車,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共有闖紅燈、超速、違反禁令行駛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425次,其中超速179次,累計記分1740分,罰款金額達81100元。
南陽一輛小型貨車,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共計交通違法行為425次。
分別針對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電動車違法上路等現象,組織民警進行集中整治和查處,同時對查處到的違法行為進行現場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