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苦口婆心地勸老大爺去醫院接受治療
這輛三輪車就是老大爺的家
近一個月前,一位老人和一輛罩有拱形鐵皮的三輪車,出現在鄭州市金水東路與博學路交叉口西北角。車流不息的馬路旁,他和他蝸居的三輪車默默停留,引起了環衛工、轄區工作人員的注意。照顧之余,大家多次勸他去救助站,可老人說啥不同意。昨天,見老人左腿已不能動彈,腿部紅紫,工作人員撥打了110、120,見老人繼續拒絕,聞訊趕來的民警、醫護人員也很犯難,“想幫他,可前提是老人得自愿。”在自愿受助、無償救助的原則下,救不救?如何救?面臨尷尬。
事件緣起
路口三輪車上住著怪脾氣的八旬老人
老人摔倒左側大腿腫得厲害說啥也不去救助站
“他剛來的時候還能走,吃住都在三輪車上,昨天摔著不能走了,讓我幫他提水。”昨天上午11時50分,環衛工邢雙菊再次試著勸老人抓緊去醫院看腿,另一位來送燒餅的環衛工大姐也跟著勸,但聽到的還是那句話:“不去不去”。
大河報記者在現場看到,老人斜躺在三輪車上,破舊的三輪車頂部罩上拱形的鐵皮,成了他擋風遮雨的“家”,車里鋪著被褥塞著衣物,車外搭著綠色軍大衣,旁邊地上擺放著一口舊鍋、水壺、小馬扎。
三輪車上的老人穿著長褲、秋衣和黑棉襖,右腳踝有些腫脹,他滿臉皺紋,花白胡子,但交談時吐字清晰。
“他左側大腿腫得厲害,皮膚青紫,我們勸了好多次,可他說啥都不去救助站,也不去醫院。”鄭東新區博學路辦事處民政所所長李永和同事,一臉無奈。
李永說,巡防隊員巡邏時發現老人流浪至此,及時上報,當時老人的生活還能自理。隨后,工作人員多次來勸老人去救助站,可老人一直不答應,“有時不耐煩了還拿棍捅人”。工作人員只好時常來給老人送吃的、喝的,昨天來發現老人情況不好,再次上報情況后,打算送老人到醫院治療。
“不能去,消腫就沒事兒了。”記者試著上前勸說時,老人依舊擺手拒絕,他說自己叫張續福(音),80多歲。家在哪兒?家里還有誰?對這些情況,老人不愿多說,擺擺手說“心里難受”。
多方勸說
民警和醫生齊到場,老人依然拒絕被救助
如果老人一直不愿意,難道只能等他病重昏迷了,才能送醫院?
“天越來越熱,老人左腿大腿根兒都紅紫了,病情加重有生命危險咋辦?”見老人不聽勸,鄭東新區救助工作相關負責人孫先生急壞了,再次撥打了120。
當天上午9時許,工作人員已經撥打過110、120,由于老人不愿意,民警和醫護人員無奈離開。
中午12時25分,一輛急救車呼嘯而來,醫護人員準備給老人量血壓,老人生氣地揮舞著胳膊嚷道:“弄啥嘞?不能碰我!”不過,老人配合地讓醫護人員查看了他左腿的傷情。醫護人員看后,初步判斷老人左腿骨折。
“再拖下去擔心他有生命危險,治療費不是問題,我已經給領導匯報過了。”孫先生說。
“老人不配合,我們拉到醫院也沒辦法,萬一他煩躁拒絕治療,出現意外怎么辦?”醫護人員把擔架車推到三輪車前,依然不敢貿然行動。
孫先生再次撥打了110,希望民警能來幫忙解決。
12時44分,鄭州市公安局龍子湖分局博學路派出所副所長宋書濤等人趕來。“我們上午已經來過一次了,只能根據當事人意愿,要老人同意才行,不然我們也不好強制。”民警也很為難。
眼前的尷尬和僵局,讓孫先生干著急沒辦法,“如果老人一直不愿意,難道只能等他病重昏迷了,才能送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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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相關負責人:他們會繼續做好主動救助,保障老人基本生活
據了解,國務院頒布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和民政部下發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于200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愿受助、無償救助,是其中體現的一個重要原則,也是與傳統收容遣送工作的顯著區別。
對此,有一線民政救助人員表示,“自愿”原則,在充分體現政府對保障受助人合法權益的高度重視的同時,也讓救助工作面臨新的尷尬。比如這位流浪老人,處境堪憂卻不愿被救助,讓人左右為難。
對此,鄭州市民政局在2015年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鄭民文(2015)140號),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治的有關問題進一步明確,其中包括:對流浪乞討患者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則,就近送往定點醫院診斷、救治;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應堅持自愿求助與主動救助、屬地管理與集中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特別是老人和未成年人,要主動救助,幫助解決生活困難”。
昨天傍晚,記者再次聯系到孫先生,他說,已將老人的情況上報,在老人執意不去醫院接受救治的情況下,他們能做的就是繼續做好主動救助,及時給他送吃的喝的,照顧他的基本生活。
請您幫忙
若您認識這位老人或他的家人,請聯系我們
孫先生表示,當務之急是說服老人先接受治療,以免延誤病情。從目前的情況看,老人拒絕介紹家里的情況,應該是有“心結”,如果有人能幫老人解開心結,勸他同意接受救助和治療,最好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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