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病逝后,老二以自己的名義領走了二老的撫恤金,老大老二為了這兩筆撫恤金怎么分,鬧上了法庭。近日,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特殊的遺產繼承糾紛案。
劉大與劉二的父母原來同在一家單位工作,因母親工資較低,家里主要靠父親的收入維持生活。
2008年,劉大和劉二的父親因病去世,單位發放了5.8萬元撫恤金,劉二將這筆撫恤金領走。2012年3月,他們的母親去世,劉二又將單位為其母親發放的2.2萬元撫恤金領走。
為母親辦完喪事后,劉大與劉二多次協商,要求分割父母的撫恤金,均未果。無奈,劉大將劉二訴至法院,請求平均分割撫恤金。
劉大訴稱,父母去世后共遺留撫恤金8萬元,應當由子女共同享有并繼承,劉二應當返還自己4萬元。
劉二辯稱,父親的撫恤金領取后交給了母親,因為母親工資低,根本不夠基本生活所需,現在也已經花完。母親去世后,他雖然將母親的撫恤金領走,但辦理母親喪事也花了不少錢,而且父親去世后,母親主要由自己贍養,所以分割母親的撫恤金時自己應該多分。
法院經過審理,作出了對他們母親的撫恤金進行平均分割的判決。法院判決劉二返還劉大1.1萬元。
■以案說法
撫恤金不屬于遺產范圍
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焦作市中級法院法官程全法認為,撫恤金是有關單位依照法律規定給予死者家屬的物質幫助和精神撫慰,特別用以優撫、救助依靠死者生活而無經濟來源的人,并非是死者的個人財產,故撫恤金不屬于遺產的范圍,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本案中,劉大劉二均為有勞動能力的成年人,故父親去世后其單位發放的撫恤金,應當認為主要是對其母親的撫慰。
他們的母親去世后,單位發放的2.2萬元撫恤金是對其子女的撫慰,因此該撫恤金應歸劉大、劉二共同所有。
2萬元僅是榮譽獎勵,而非真正的撫恤金。
新文化記者昨日從榆樹市民政局獲悉,哈爾濱“1·2”火災搶險救援中犧牲的榆樹籍消防戰士趙子龍的遺體將于1月8日回到家鄉,安葬在榆樹市烈士陵園。吳萬波介紹,《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對符合享受定期撫恤金條件的烈士遺屬,由遺屬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定期撫恤金。
網友:網上說哈爾濱火災中犧牲的5名消防員烈士撫恤金僅為2萬元,數額太少。《烈士褒揚條例》第十二條還規定,屬于《工傷保險條例》以及相關規定適用范圍的,還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以及相當于烈士本人40個月工資的烈士遺屬特別補助金。
昨天上午,68歲老人鄭修院遭協管隊員毆打后死亡。死者弟弟鄭修永上午稱,與政府達成60萬元撫恤金協議。亭江鎮唐姓宣傳委員則稱并無撫恤金協議,調查結果出來后政府才會考慮撫恤金情況。
12月13日,記者從駐馬店市民政局獲悉,駐馬店市將再次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的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死亡撫恤金究竟是遺產,還是家庭共同財產,人們對此認識不一。近日,新鄉市衛濱區法院審結一起死亡撫恤金分配糾紛案件,依法認定死亡撫恤金不屬于死者遺產,并依贍養情況酌情對撫恤金進行分割。
其后,王亮領取了上述款項,但關于這筆錢該如何分割,他對繼母孫華芳一直沒有任何說法,這讓孫華芳有點生氣。據此,法院確定按照38720元(扣除了安葬費6000元)的三分之一進行撫恤金分割,并經計算判決,由王亮返還孫華芳撫恤金款12906元。
其后,王亮領取了上述款項,但關于這筆錢該如何分割,他對繼母孫華芳一直沒有任何說法,這讓孫華芳有點生氣。據此,法院確定按照38720元(扣除了安葬費6000元)的三分之一進行撫恤金分割,并經計算判決,由王亮返還孫華芳撫恤金款12906元。
當地時間29日12時45分,俄羅斯南部城市伏爾加格勒的一個火車站發生爆炸,目前已造成至少14人死亡、數十人受傷,其中無中國公民。俄羅斯總統普京已責成包括緊急情況部、衛生部在內的俄政府部門以及伏爾加格勒州政府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向爆炸事件中傷員提供救助。
烈屬的定期撫恤金不再區分城鎮和農村,實行統一標準;抗戰老兵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6歲的小王生前是廣水市一名消防隊員,2015年因公犧牲后,遺有撫恤經費163.4萬余元。老王則稱,離異后,林某對兒子既未探望,更未撫養,沒有資格領取這筆撫恤經費和持有該證明書。
王宏偉說,在家事審判中引入多元糾紛解決機制、設置專門的家事審判機構、審判程序、推進家事審判組織專業化和輔助化等是提升改進的方向。
“我們是民政局的,因你家中有親人去世,政府有一筆撫恤金要發給你,請你前往銀行辦理手續。”在北京上大學的裴小芳(化名)剛經歷喪親之痛,面對這筆送上門的撫恤金心中略有安慰。
5月16日,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由民政部、公安部等9部門聯合制定的《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日前正式下發實施。
我市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的撫恤金和生活補助標準將在現行基礎上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提高部分將于明年1月開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