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宜君
2015年3月2日23時許,無證司機駕駛大巴通過服務站后,在新鄉和林州交界處墜崖,造成20死13傷 供圖/視覺中國
法制晚報訊 河南省新鄉市公安局平原分局交通巡防大隊大隊長周宜君擅自做主,在2015年春運期間,將交通安全執法服務站的24小時勤務模式改為12小時勤務模式,并直接通過對講機讓晚上值班的民警從服務站離崗下班。這使得一輛無證司機駕駛的制動性能不符合要求且又超速行駛的大巴車順利通過服務站,之后墜下山崖造成20死13傷的事故。
法晚記者獲悉,日前,河南省安陽市中級法院終審以濫用職權罪判處周宜君有期徒刑3年6個月。春運期間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對監管不力的公安交管部門負責人追究刑事責任,這在全國是首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表示,該判例或將促使相關部門更加嚴格監管,對以后類似案件的判決也會產生影響。
擅自下令 春運24小時勤務模式縮水一半
2011年起,周宜君開始擔任河南省新鄉市公安局平原分局交通巡防大隊大隊長,負責大隊全面工作。交通巡防大隊的工作職責包括交通巡邏執勤、違法行為處罰等。
2015年春運期間,根據河南省公安交通安全執法服務站管理辦法、新鄉市公安局平原分局2015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等規定,周宜君所在的交通巡防大隊所管轄的交通安全執法服務站,負有對經過該站的七座以上客車等車輛實行逢車必查的責任。
逢車必查包括“六必查”,即駕駛資格必查、人數必查、駕駛時間必查、車輛審驗情況必查、車輛安全設備情況必查和車輛輪胎磨損狀態必查。同時,按照新鄉市公安局平原分局2015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等相關規定,2015年春運期間實行24小時勤務模式。
但2015年春運開始前,周宜君就擅自做主,將交通安全執法服務站的24小時勤務模式改為12小時勤務模式。
民警離崗 致無證司機駕大巴通過服務站
2015年3月2日,民警郭某在服務站值班。當天晚上,周宜君通過對講機讓郭某下班撤離。郭某離崗后,一起特大交通事故發生了。
據法晚記者了解,當天,無證司機宋某駕駛一輛大巴車從河南滎陽開往林州。宋某受雇于由田某、李某夫婦無證經營的豫劇團,當時正載著33名劇團人員前往林州市臨淇鎮前寨村,將進行商業演出。據媒體報道,該劇團屬于私人拼湊演出團隊,沒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和演出活動許可,組建以來曾冒用“鄭州豫劇一團”等名義在河南各地演出。
當時,無證司機一路上超速行駛。幸存的乘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司機一路上開得都很快。出事兒之前,我們就差點跟一輛車相撞,大家一直勸他開慢點,正說著,車就撞到護欄,翻了下去。”
事發地是高危路段。該乘客稱:“走這條路險,但是快,能省100多公里呢,油費過路費都省下不少。劇團一天不演,老板就要白給一天工資。我們如果第二天來,搭臺子時間根本不夠。”
當天晚上8點49分,宋某駕車經過平原分局交通巡防大隊負責的交通安全執法服務站。而此時,周宜君已經讓值班民警郭某離崗。本應24小時有人值班的服務站,無人看守。無證司機宋某超速駕駛的客車,暢通無阻地通過了服務站。
當晚11時許,大巴車行駛到S226林州市五龍鎮陽和村段時,沖下百米懸崖。事故造成20人死亡,13人受傷。
調查報告 事發原因之一是民警管控不力
事故發生后,河南省政府和國家安監總局、公安部、交通部有關負責人趕赴現場。公安部長郭聲琨、河南省省委書記郭庚茂、省長謝伏瞻、省政法委書記劉滿倉、省公安廳長王小洪分別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河南省安全監管局、監察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文化廳、總工會和安陽市、鄭州市人民政府等派出有關人員,于2015年3月4日成立事故調查組,并委托車輛技術、公路工程檢測鑒定機構對事故車輛和路段進行了鑒定。
2015年10月22日,河南省政府常務會通報了事故調查報告,林州“3·2”交通事故被認定為一起責任事故。調查組認為,事發時大巴車因連續彎道、坡度較大、連續制動造成制動系統過熱并且制動鼓磨損嚴重未更換,使得制動效能降低,加之過彎道時車速過快,使得大巴車過彎道時離心力過大,沖出護欄翻下山坡。大巴車司機宋某遇情況采取措施不當、超速行駛、無證駕駛、車輛制動性能不符合要求,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調查組認定,新鄉市公安交警部門履行路面執法管控職責不力,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之一。新鄉市公安局平原分局交通巡防大隊貫徹執行春運期間嚴格檢查7座以上客運車輛的規定不力,沒有對經過轄區執法服務站的豫AL9139號大型普通客車進行檢查登記,漏檢事故車輛。
法院判決 周宜君因濫用職權獲刑三年半
2015年5月6日,周宜君被刑事拘留。調查報告顯示,調查組還建議對新鄉市公安局平原新區分局分管交通巡防大隊工作的副局長追究主要領導責任,行政記大過;建議對新鄉市公安局平原分局局長追究重要領導責任,行政記過。
案件被公訴至林州市法院。法院審理后認為,周宜君濫用職權,擅自決定將春運期間交通安全執法服務站的24小時勤務制度改為12小時勤務制度,并指令值班民警提前下班撤離檢查崗,致使無證司機駕駛大型7座以上客車經過執法服務站時未經檢查登記而繼續行駛,導致重大交通事故發生,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2015年9月24日,河南省林州市法院以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周宜君有期徒刑3年6個月。
周宜君不服提起上訴,認為一審法院對自己量刑過重。他表示,發生事故的車輛并非要求必查的營運車輛;雖然24小時勤務模式被擅自更改,但只是安排值班民警由服務站在崗執勤變為值班備勤;他的這些行為與車禍的發生之間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二審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中,因周宜君擅自改變方案要求24小時勤務制度,并指令值班民警提前撤離檢查崗位,致使違章司機宋某無證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大型普通客車得以通過該交通安全執法服務站,最終導致20人死亡、13人受傷的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周宜君的行為與事故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一審法院根據周宜君行為的性質、情節、所導致的嚴重后果對其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量刑適當,周宜君的上訴意見均不能成立。2015年11月23日,安陽市中級法院裁定維持原判。
另據媒體報道,無證司機宋某和劇團經營者田某、李某夫婦均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同時一起賠償死者家屬及傷者經濟損失1004萬余元。
專家分析
全國首個判例促使 相關部門嚴格監管
法晚記者多方了解到,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后,對監管不力的交管部門負責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本案屬全國首例。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鄔明安表示,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因果關系是不需要區分直接原因或間接原因的,本案的被告人因為疏于監管導致車禍,被調查組認定為事發原因,當然應承擔責任。
對于這起案件的判決結果,鄔明安表示,這個判例可能會促使相關部門更加嚴格監管,對以后類似案件的判決會產生影響。(記者 毛占宇 實習生 楊紅欽)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每一項規矩的制定都有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鐵路春運火車購票辦法也是如此,它限制和約束的是不法購票行為,保護的是正常出行旅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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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春運首日(1月13日)車票發售。根據鐵路總公司推出的春運購票攻略,1月20日至1月26日是春運客運高峰,高峰持續7天,與此對應的購票高峰日是12月22日至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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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急,去“撿漏” 據中國鐵路總公司介紹,根據規律,在開車前15天、48小時、24小時等時間節點,退票相對集中,這時沒搶到票的可去“撿漏”。中新網從網友反饋情況看,根據經驗,在列車出發前幾個小時內,都是“撿漏”的黃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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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運首日火車票將從本月15日開售,由于配合鐵路調圖,目前網站購票預售期縮短為30天,這就意味著今年春運搶票時間集中,購票難度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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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鐵路部門開始辦理2017年春運學生、務工人員團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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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據四川大學官方微博報道,其江安校區取快遞的現場人山人海。據悉,在4天前,是中國的雙11購物節,這一天,許多網絡商家會進行大規模促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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