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會議在鄭州召開,會議對2016年工作進行安排部署。2016年有望新增城鎮就業100萬人,城鎮居民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將提高到75%左右。(大象融媒東方今報記者 付雨涵)
城鎮就業“五連增”今年還要新增100萬
就業是民生之本。昨天,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播報了這么一組數據:“十二五”時期,城鎮就業實現“五連增”,累計新增就業715.7萬人,年均超過140萬人,占全國總數的1/10以上。
值得關注的是,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實現省內就業超過省外轉移的歷史性轉變,累計新增451萬人,其中,85%以上在省內就業,轉移就業總人數達到2814萬,居全國第一。
2016年,在保障就業上力度更大,會議作出部署,著力促進就業創業,將力爭全年新增城鎮就業100萬人,失業人員再就業35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12萬人,新增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60萬人。
城鎮居民住院報銷比例提至75%
一卡在手心不慌,說的就是社保卡。2016年城鎮居民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有望提高至75%,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將提高。
據了解,隨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并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體系基本建成。待遇水平大幅提高,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由“十一五”期末的1278元提高到2150元,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月計發標準提高到78元,城鎮職工、城鎮居民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到80%和70%,失業金月均領取標準較“十一五”期末增加648元,達到1153元。
2016年,這一“福利待遇”將上新臺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有望提高,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也將同步調整,城鎮居民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增至75%左右,工傷保險待遇將適度提高。
值得關注的是,人社部門已經做出部署,盡早啟動第一批省直單位參保登記工作,啟動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信息采集工作,確保上半年參保繳費,下半年實施到位。
昨日市人社局醫保中心有關人士提醒說,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工作已全面啟動,凡具有城鎮戶籍、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人員,請及時到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繳費參保。城鎮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調整為32元,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基金中支付,參保居民個人不需繳費。
鶴壁市2017年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已經啟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從2016年的每人120元/年,調整為每人150元/年,其中全日制在校大中專院校學生為90元/年。
5月6日,國家統計局河南調查總隊發布消息,一季度,我省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65.03元,同比增長6.9%。
2月17日,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會議在鄭州召開,會議對2016年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1-3季度全市居民人均財產凈收入5457元同比增長7.7%。城鎮居民人均財產凈收入6140元同比增長6.8%其中人均紅利收入同比增長29.5%人均出租房屋凈收入同比增長22.6%。
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分析稱出租房屋收入與紅利增加帶動財產凈收入增長較快。
鄭州與全省水平相比,在中部六省省會城市中排第四位。
記者查詢發現,2014年我省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4391.45元,增長8.9%,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8%。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昨天發布消息稱,人社部、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2015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2015年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將提高,2015年城鎮居民個人繳費基礎也將提高。
從明年1月1日起,我省將全面推行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參保城鎮居民一個保險年度內住院發生的費用,在經過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累計發生的合規自付費用超過1.8萬元的,還可獲得最高30萬元的“二次報銷”。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昨天傳出好消息,日前出臺的《河南省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試行)》規定,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將全面推行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政策。為最大限度地減輕參保城鎮居民大病醫療費用負擔,我省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行醫療費用越多報銷比例越高的政策,分段按比例報銷。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逐步統一全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的指導意見》,我市對2015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作了調整。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4年重點工作任務》(以下簡稱《工作任務》),進一步明確2014年醫改的任務目標,落實工作責任。
中國殘聯31日發布的《2013年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3年,殘疾人就業取得新進展。公報顯示,全國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達到5357個,其中殘聯興辦2022個,依托社會機構興辦3335個,37.8萬人次城鎮殘疾人接受了職業培訓。
根據目前25個省(區、市)公布的數據,記者梳理發現,上海、北京、江蘇、福建、廣東、天津、山東這7個地區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了全國平均水平。目前,青海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在末位,僅為6212.87元;甘肅排倒數第二,為6258.56元;寧夏倒數第三,為62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