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立案登記制實施首個工作日,鄭州市金水區法院當場立案103件
映象網訊(記者 沈春梅/文 首席記者 袁曉強/圖)昨天是立案登記制實施后第一個工作日,記者從鄭州市各區法院了解到,立案總數比平時增加了三成多,但未出現“井噴”現象。
排號機派上用場
昨天上午10時左右,鄭州市金水區法院立案大廳,十多名當事人在等待辦理立案登記手續。
“跟銀行一樣,排號等待。”市民張先生說,因為有排號機,秩序一點都不亂。
在鄭州市二七區法院,同樣也引進了一臺排號機,增加了三個立案登記窗口和一名訴訟引導員。
而在中原區、惠濟區、管城區、高新區,立案大廳全都有訴訟引導員。
不知被告住址也登記
在惠濟區法院,當事人王先生是“立案登記制”第一個受益人。
王先生從老家帶了三名工人,跟著一個小包工頭干橋梁工程,小包工頭如今拖欠了他們四人4萬元工資。
“我給他打電話,一說工資的事他就掛電話,后來干脆不接我電話了。”王先生說,他只知道包工頭的名字、車牌號、聯系方式,不知道包工頭的具體住址。按照新實施的“立案登記制”,法院不能拒收當事人的訴狀。
工作人員按照規定對王先生的案件進行了登記。
立案多了但未“井噴”
昨晚7點,記者從鄭州市中院了解到,實行立案登記制首日,鄭州市兩級法院共接待當事人992人次、案件600余件,其中當場立案589件,不予登記的79件。其中,金水區法院立案最多,當場立案103件。
“日均受理案件增加了35%,未出現‘井噴’的情況,其中基層法院民事、行政案件略有增加。”鄭州中院有關負責人說。
5月4日,是立案登記制和新行政訴訟法實施后的首個工作日。兩天來,記者每天早早來到河南省內鄉縣人民法院,本以為該院立案大庭會人滿為患,但實際情況卻沒有想象中那么熱鬧,立案法官和往常一樣平靜熱情地接待幾位來立案的當事人,并沒有出現立案高峰。
5月4日是全國法院自5月1日起實施立案登記制改革的第一個工作日,河南三級法院高度重視,積極行動,結合自身實際,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立案登記改革舉措落實到位。
昨日,在最高法院新聞發布會上,最高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稱,從5月1日開始,立案登記制實施一個月以來,全國各級法院立案數增長29%。孫軍工表示,拆遷糾紛等案件,各級法院一律登記立案。
5月1日,備受關注的立案登記制將正式實施,為進一步做好案件受理工作,4月29日,臨潁縣委政法委牽頭,組織縣人大、法院、群工部、法援中心和律師協會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召開研討會,準確理解和把握改革精神,深入討論實施細節,統一思想和行動,確保立案登記制改革順利推進。
為迅速貫徹全國法院和全省法院立案登記制改革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落實立案登記制工作,4月20日,河南省靈寶市人民法院及時召開立案登記制工作推進會,就如何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作出部署和安排,會議由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宋新衛主持,該院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及立案庭全體干警參加了會議。
法院“立案登記制”將在5月1日正式實施。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強調:對群眾舉報或媒體曝光的不收材料、不予立案、不下裁定行為,一律追責問責。目前,省高院正積極建設訴訟服務網和12368熱線電話系統,建成開通后,將接受群眾舉報,采取堅決措施追責問責。
4月以來,平頂山市石龍區法院在廣泛動員、深入學習、充分調研以及強化訴訟服務中心人員配備等精心籌備的基礎上,于5月4日開始正式施行立案登記制工作制度。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印發該意見,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意見將于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15日印發意見,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意見將于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