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付雨涵)4月21日,東方今報報道了鄭州市同匯花園公租房被轉租的事,轉租神秘房東到底是誰?昨天,鄭州市中原區房管局向東方今報反饋了調查結果:開發商新員工搗的鬼。
調查
開發商新員工轉租公租房
根據中原區房管局公布的調查結果:轉租同匯花園17號樓西1902戶的“房東”為鄭州同匯置業有限公司員工劉某。
而同匯置業出具的調查情況稱,轉租屬今年2月剛到公司不久的新員工劉某的個人行為,因對公租房政策不了解,產生了錯誤念頭,在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出租。
據中原區房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劉某剛剛取得公租房配租資格,尚在公示期,可能存在業務上的便利,提前拿到了西1902戶的鑰匙。
目前,劉某已被公司開除,按照鄭州市保障房相關文件規定,取消了劉某公共住房租賃資格,并將違規情況計入了誠信檔案。
對此,有網友提出質疑:為啥總是新員工出事?
監管
每年至少3次入戶檢查
中原區房管局也加強了監管舉措,目前已經派工作人員到轄區公租房、廉租房小區入戶調查,如發現違規出租行為,立即上報。
同時,中原區房管局表示,將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已配租的住戶進行監管,“做到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每年不少于3次”。
昨天,同匯置業負責人也表示,下一步將聯合小區物業,對小區廉租、公租戶進行排查,如發現公租房被轉租的情況,將上報嚴懲;如發現公司員工有幫租情況,一律開除。
對于申先生提出的轉租要求,陳主管說,雖然附加條款說允許轉租,但合同正文中規定了不讓轉租。陳主管說,之所以說申先生構成違約,是因為他拖欠了200多元燃氣費(按合同條款,水電氣暖費逾期3個月不交構成違約)。
在鄭州打工的申先生遇到了麻煩事兒:他從房屋托管公司租的房子、交了租金,因自己搬家,想把這個房子轉租出去,但托管公司卻以違約為由換了房子的門鎖……
4月21日,東方今報報道了鄭州市同匯花園公租房被轉租的事,轉租神秘房東到底是誰?昨天,鄭州市中原區房管局向東方今報反饋了調查結果:開發商新員工搗的鬼。
鄭州中原區房管局反饋調查結果:開發商新員工搗的鬼。
時長:03分01秒
閆某自稱要轉租房屋,對前來看房的中介田小姐、王小姐威脅后進行猥褻。據了解,閆某在昌平一小區租了一套兩居室,他想把房子轉租出去掙些零花錢,就把房子的信息掛到網上。
閆某自稱要轉租房屋,對前來看房的中介田小姐、王小姐威脅后進行猥褻。據了解,閆某在昌平一小區租了一套兩居室,他想把房子轉租出去掙些零花錢,就把房子的信息掛到網上。
2011年2月23日,劉某和王某簽訂租房合同,租期8年。租房后王某加價2萬余元將房屋轉租,被劉某發現后,要求與其解除租賃合同,并賠償違約金及轉租收益,共計近15萬元。近日,鄭州高新區法院審理了此案,一審判決,駁回劉某的訴訟請求。
花2萬元,能弄一套公租房,再往外出租,每月房租少則八九百元,多則1300元。4月12日,東方今報記者來到鄭州西郊鄭上路同匯花園,17號樓樓高為21層,除一層外,其他樓層均為10個房間。
知情人爆料,有人花2萬元弄套公租房后轉租出去。
公租房為何會被轉租?鄭州市中原區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公租房由房管局和物業共同管理,“懷疑是物業的人”;而物業調查后回應:“去年裝修的時候,一把裝修鑰匙丟了。”
12月5日,河南商報報道了金水區一保障房小區內的公租房(老廉租房)出現疑似轉租現象,房產中介人員稱,一套50多平方米的廉租房轉租后,月租為1300元。接到反映后,鄭州市金水區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于當日下午派監察執法人員,進行了實地走訪和調查取證。
鄭州市金水區一保障房小區出現疑似公租房轉租現象,一套54平方米的一室一廳,原來27元的月租,轉租后立刻漲到了1300元,而且基本無家具家電。
李先生拿出一份《房屋租賃合同》說,房子是2013年1月1日租的,從今年6月份就再沒交過租金。李先生說,根據合同,租戶這幾點都是違約的。在第二條租賃用途中:“乙方若將租賃房屋進行轉租、轉借,需提前電子郵件告知甲方,且符合上面約定合法使用。
該案承辦人介紹,去年9月中旬,黃女士對外發布租房信息,將自己租住的兩居室的其中一間轉租,男子代某看到轉租信息后前來租房。日前,豐臺檢察院以綁架罪和信用卡詐騙罪對代某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