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西南角,南水北調渠旁新建的樓盤。
連續3個月“無一城市漲價”的情形出現變化。昨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12月份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格”顯示,去年12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中,深圳房價比上個月漲了1.2%。省會鄭州房價與去年11月份相比較持平。然而,鄭州突然開收的“20%個稅”,讓樓市面臨諸多不確定性。業內人士分析,此舉將使二手房市場受到重大影響。
動態|去年12月鄭州房價不升不降
去年12月份的數據顯示,70個大中城市中,價格下降的城市有66個,上漲的城市有1個,持平的城市有3個,鄭州和武漢、贛州同為全國房價環比持平的3個城市。唯一漲價的城市是深圳,比去年11月漲了1.2%,而從去年9月到去年11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的房價“無一城市漲價”。
同樣反映房地產市場風向的還有二手房市場的數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70個大中城市中,二手房住宅價格環比下降的城市有60個,上漲的城市有8個,持平的城市有2個。“目前一線城市二手房價格4個都出現了上升。另外,鄭州二手房價環比漲了0.2%。
國家統計局城市司高級統計師劉建偉稱,全國房價環比總體降幅繼續收窄,出現分化狀態。一方面,一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套數環比增長均在15%以上,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另一方面,二、三線城市房價仍然下降,降幅緩慢收窄。
政策|本月8日起鄭州開收“20%個稅”
據鄭州市稅務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鄭州市稅務系統已升級,所以現在對于能查到房屋原來交易價格的房子,在二手房交易時,嚴格按照“差價20%”征收個稅。
據悉,根據“國五條”細則的要求,凡是能查詢到原值的,都必須要按查驗征收的方式。因為新的稅務系統將契稅和地稅聯網,即便老百姓房子原始發票丟失,仍能通過系統查詢到房子的原來價值。
案例在此,一看就懂>>
曹先生
鄭東新區東風南路和福祿路交叉口附近一小區業主。
所售房屋
128平方米,市場價1.1萬元/平方米,總價140.8萬元。
交易過程
○去年11月,通過中介找到合適買家,此時過戶可按照房價全額的1%繳納個稅,即1.408萬元。
○但買方因為辦貸款進度比較慢,他們一直等1月15日才過戶、交稅。此時契稅仍按照4%的比例征收,但是個稅變成了19.2萬元,比11月份的額度多了17.792萬元。
個稅計算
鄭州市稅務部門有關負責人解釋,曹先生的房子原價為3500元/平米,總價為44.8萬元;現在房子價值1.1萬元一平米,總價為140.8萬元。按“差價20%”的征收辦法,曹先生需要交納的個稅應為(140.8-44.8)×20%=19.2萬元。
官方釋疑
○省地方稅務局有關負責人稱:二手房交易征收個稅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核定征收,即納稅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發票的,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另一種是查驗征收,納稅人能夠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發票的,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原值)×20%,也就是所謂的差額的20%(注:查驗征收計算方式比較復雜,這里為了說明問題,采用比較簡便的公式,具體計算價格還以稅務部門計算為準)。
○去年11月份,鄭州稅務系統還是老版本,曹先生聲稱自己把契稅發票丟失,就無法提供房屋原值憑證,稅務部門只好按照房價1%征收個稅。而今年1月8日起,新的稅務系統開始上線,可查出曹先生房子的原始發票信息,確定這套房子的原來價值,所以就按照‘差價20%’征收契稅。
影響分析
省內一家大型房企銷售總監何先生認為,此舉將抬高房價,不論是買二手房的還是賣二手房的,都不能從這個政策中獲益。河南省商業與經濟學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宋向清稱,因為這項稅,房價起初可能降低,但長遠看最終還是會轉嫁到買房者身上。(記者 王磊 實習生 李圓圓/文 白周峰/攝)
這絕對是良心價,現在15元真的不知道可以吃什么了,除非你天天面條加蛋炒飯...1139-140≈1000元
近日,投資咨詢機構美世近日發布信息稱,個稅遞延養老保險產品定位于契約性產品的可能性較大,且應暫不會開放投連險產品。
那些有關“20%個稅”的傳言 ,事實到底是怎樣的?特別提醒:有些合理費用可以扣除,比如裝修發票一定要留好,賣房子時能省稅。
"總房價的1%”和“差價的20%”兩種執行情況都存在,但是,稅務系統已經升級,后者是趨勢。
"總房價的1%”和“差價的20%”兩種執行情況都存在,但是,稅務系統已經升級,后者是趨勢。
鄭州市稅務系統已升級,所以現在對于能查到房屋原來交易價格的房子,在二手房交易時,嚴格按照“差價20%”征收個稅。
鄭州市稅務系統已升級,所以現在對于能查到房屋原來交易價格的房子,在二手房交易時,嚴格按照“差價20%”征收個稅。
去年11月份,鄭州稅務系統還是老版本,曹先生聲稱自己把契稅發票丟失,就無法提供房屋原值憑證,稅務部門只好按照房價1%征收個稅。河南省商業與經濟學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宋向清稱,因為這項稅,房價起初可能降低,但長遠看最終還是會轉嫁到買房者身上。
鄭州突然開收的“20%個稅”,讓樓市面臨諸多不確定性。
浙江大學教授何文炯說,該政策是利用稅收政策的杠桿效應調動企業和個人參保積極性,也就是“減稅養老”。按此測算,購買商業養老保險越多,享受的稅收優惠也越多,專家預計細則出臺將設置享受稅收遞延政策的金額上限,這可以有效避免稅收的“逆向調節”。
完善稅收制度是經濟改革的重點,其中,關系百姓切身利益的個人所得稅改革尤為引人關注。日前,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加快房地產稅改革立法進程及個人所得稅改革,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與普稅制國家相比,我國工薪所得納稅人占工薪收入人群比重較低 “國際上,個人所得稅的稅制模式大體有三種:分類稅制、綜合稅制、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從個稅的主要收入來源看,2011年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股息、紅利、利息所得,財產轉讓所得這四項,占了整個個稅收入的94%。
近日,江蘇、安徽等地高級人民法院已陸續對落實房產新政作出司法應對,對可能出現的借名購房、虛假訴訟、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引起的訴訟,提出具體措施。黃利民還告訴記者,針對“新國五條”出臺后可能出現的利用虛假訴訟規避稅收情況,法院已采取多項應對舉措。
昨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借鑒國際經驗,開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試點,鼓勵購買適合大眾的綜合性商業健康保險。對個人購買這類保險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據了解,這一數據遠超此前市場普遍預期的1000元至2000元的抵扣金額。
"個稅起征點"僅是諸多稅制要素之一,沒有其他稅制要素的配合,將難以優化實現個稅稅制的整體效應,只強調諸多變量中的一個“起征點”變量,單一維度地過度關注提高個稅“起征點”問題,將會誤導我國個人所得稅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