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濮生
河南省糧食局原局長曹濮生受賄、貪污案在省高院終審落槌,一審法院認定的曹濮生受賄689萬余元,貪污440萬元,二審法院審理后予以認可。一審判處曹濮生有期徒刑19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二審法院維持原判,曹濮生的上訴被駁回。
曹濮生最大一筆貪污和受賄款,來自為防止他人在全國“兩會”上舉報而侵吞下屬企業財產,并向房地產公司索賄,所得的800萬元最終用來“封口”。
案情
A
“封口”之辯
防止被人舉報,要求兩家企業各出400萬用來“封口”
曹濮生2006年2月出任河南省糧食局局長、黨組書記。2006年12月,省糧食局下屬企業河南金糧源商貿有限公司與美籍華人鄧某,在鄭州合資成立了河南龍勝行商貿發展有限公司,雙方共同出資876萬元,其中鄧某出資657萬元。
到了2010年,龍勝行公司虧損停業,鄧某找到曹濮生及金糧源公司總經理要求賠償投資損失,均被拒絕。
2011年3月初,鄧某以在全國“兩會”上散發曹濮生的腐敗問題材料為要挾,要求曹賠償其損失。
曹濮生召集河南某糧食公司總經理胡某和河南某置業公司董事長薛某,要求兩家各出400萬元湊齊800萬元給鄧某。
辯稱“為平息對省糧食局干部職工的舉報”
一審法院認定曹濮生向河南某置業公司索賄400萬元,貪污河南某糧食公司公款400萬元。
曹濮生對此予以否認,他在上訴中辯解稱,他安排兩家公司借款800萬元給鄧某,是為了平息鄧某在全國“兩會”上散發涉及省糧食局40余名干部職工的舉報信,讓鄧某用于龍勝行公司的經營,不構成貪污、受賄犯罪。
二審法院稱,多名證人的證言相互印證,足以證實曹濮生是為了防止鄧某在全國“兩會”上舉報他,而向鄧某支付800萬元,其是為了實現個人利益,而不是單位集體利益,更不是交由鄧某用于龍勝行公司的發展經營。
記者26日從河南省糧食局了解到,目前河南糧食收購工作整體平穩有序,但由于雨雪天氣、倉容緊張、布點不均衡等問題困擾,收購進度遲緩,排隊賣糧現象比較普遍。
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2月9日,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稱,日前,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河南省糧食局原局長苗永清(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依法指定新鄉市人民檢察院管轄,并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2011年5月,曹濮生被河南省紀委“雙規”。
昨日上午,南陽市中院對省糧食局原局長曹濮生受賄、貪污一案公開進行宣判,兩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9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2004年至2011年期間,曹濮生利用其擔任新鄉市政法委書記、新鄉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省糧食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68萬元。
為了切實保護糧農利益,省糧食局還公布了夏糧收購舉報方式,將對夏糧收購過程中的打白條、壓級壓價等損害農民利益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今年的小麥品質好了,價格自然就高了,一級麥的收購價格比三級麥每斤多4分錢,達到1.22元一斤。
6月16日下午,河南省糧食局局長苗永清到宜陽縣調研指導糧食流通工作。洛陽市政府副秘書長趙建洛、市糧食局局長張國松、宜陽縣長黃曉玲、副縣長張飛躍等陪同調研。
河南省糧食局服務承諾:加強糧食宏觀調控,保障市場供應,確保糧食價格基本穩定。
還有不到20天我省小麥就將進入收割期了。日前,記者從省糧食局了解到,各地糧食部門和有關糧油收儲企業已開始騰倉備容,迎接今年的夏糧收購。
我省秋糧收購平穩有序。12月10日,記者從省糧食局獲悉,自10月份開始收購今年新產秋糧以來,我省已收購各類秋糧51.98億斤。省糧食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我省已收購玉米42.5億斤,晚秈8.44億斤,粳稻1.04億斤。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3月14日,記者從省糧食局獲悉,目前我省已有13個省轄市和3個縣(市)糧油檢驗機構被國家糧食局授權掛牌“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我省糧食質量檢測體系初步建立。
今年,我省將在夏糧收購前為全省農民發放5萬套小糧倉,幫助農民解決儲糧問題。省糧食局副局長喬心冰說:“只要按照要求,存上兩三年是不成問題的。盡管是糧食大省,但是遇到災荒年,多存一些糧,糧食儲好了,要比我們政府拿糧食再搞生產救災要方便,效果要好的多。”
昨天下午,第三屆河南省糧食行業勞動模范表彰會議在鄭州召開。獲得本次表彰的鄭州瑞陽糧食有限公司的尚海濤說,糧食行業脫離計劃經濟后,經歷了陣痛,不少糧食人曾經灰心喪氣,覺得這個行業沒有了出路。
我省今年首輪巡視日前啟動,省委將派出10個巡視組,對省委農辦等30家省直單位開展專項巡視。省委第三巡視組近日進駐省統計局(河南信息統計職業學院)開展專項巡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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